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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育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依法成立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某种权利和应该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它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国家法律机关必须对权力享有者实现其合法权利提供帮助。

四、教育法律关系内容[23]

教育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依法成立的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某种权利和应该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它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教育法律关系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这里所说的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某种权利,即教育法律对其能够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相应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它由法律确认、设定,并为法律保护。

(一)权利

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利益或资格,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作出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并能要求与该项权利相对的义务承担者实施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权利具有以下特点:(1)权利享有者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愿,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阻止这种行为。(2)权利享有者为了保证自己权利的实现,可以要求义务履行者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但是其要求不能超出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否则,那种权力将不受法律保护。(3)权利享有者因他人的行为妨碍自己权利的实现时,可以请求法律保护。国家法律机关必须对权力享有者实现其合法权利提供帮助。(4)私有权利可以自愿放弃,但不得非法剥夺或免除。公权不得放弃,放弃公权即是渎职。

(二)义务

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必须承担的责任。表现为义务承担者必须依法实施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与权利是相互联系的,权利的一方总是依相应的义务一方而存在,权利一方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义务一方义务的履行,没有义务的权利是不存在的,没有权利的义务也是不存在的。义务与权利是相互对称的。法律上的义务有以下特点:(1)义务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期限内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以使权利人实现自己的权利。如果义务人拒不履行,国家机关有权强制执行,甚至对其进行法律制裁。(2)义务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都是由法律所规范的,必须依法履行义务。(3)义务人不得放弃自己的义务,但可以依法免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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