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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时间:2022-10-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传统税收法律关系一样,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税主体享有征税权、管理权、检查权和处理权等几项权利。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税主体负有以下义务: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无偿纳税咨询服务的义务;办理减税、免税、退税、延期缴纳税款的手续的义务;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信息保密义务和税款入库义务等;向上一级报告和履行行政复议以及应诉的义务。

四、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电子商务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一)电子商务中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与传统税收法律关系一样,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征税主体享有征税权、管理权、检查权和处理权等几项权利。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税主体负有以下义务: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无偿纳税咨询服务的义务;办理减税、免税、退税、延期缴纳税款的手续的义务;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信息保密义务和税款入库义务等;向上一级报告和履行行政复议以及应诉的义务。

(二)电子商务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税收征管法》集中增加了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主要有:(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2)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3)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5)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7)有权申请延期纳税、欠税、离境担保的权利;(8)有获取发票和完税凭证的权利,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10)享有拒绝提前缴税和摊派缴税的权利;(1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对税务机关进行监督的权利;(12)享有不被征税机关及其税务人员进行纳税故意刁难的权利,税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多征税款或者故意刁难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主体的义务包括:(1)纳税人负有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2)纳税人负有设置账簿的义务;(3)纳税人按规定计算应纳税款,按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按规定安置、使用税控装置,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义务;(4)纳税人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5)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税款;(6)纳税人接受和履行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理的义务;(7)纳税人负有接受税务机关的依法进行检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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