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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报刊出版管理

时间:2022-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申报年度选题计划时各出版单位须提交申请报告以及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宁夏新闻出版局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区出版的图书进行检查。针对信息爆炸时代报刊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宁夏新闻出版局结合深化报刊业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技术等手段,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真正实现了标本兼治。

第一节 图书报刊出版管理

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正确舆论导向是媒体的灵魂。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历来重视新闻出版单位在舆论导向方面的动向,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自觉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贯彻党的新闻工作以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政策,主动引导社会舆论,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创新报道内容、形式、手段,增强新闻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公信力。

二、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

新闻真实是媒体的生命。宁夏新闻出版局通过举办形式各样的培训班,强化各新闻媒体和采编人员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理念,坚持实地采访、现场采访、直接采访,对新闻事实反复求证、多方核实,确保新闻报道全面客观公正。采访新闻应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事实真相和背景,防止凭道听途说或主观臆断采写新闻报道。涉及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敏感问题,必须以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防止为片面追求轰动效应、发行数量、收听收视率而故意扭曲新闻事实、编造虚假新闻。

强化编辑责任,要求把握不准的稿件要送有关部门审核,做到没有可靠信息来源、没有调查核实的稿件不予刊发。编辑人员在编辑稿件时,不得随意修改稿件中的新闻事实,不得添加未经核实的内容。转载其他媒体的报道,要注意核准事实。

加强对虚假事实报道的监督查处工作。将媒体主管主办单位列入履责范围,要求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要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对虚假事实报道均应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对蓄意炮制虚假新闻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国家形象和公共利益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通过加强记者证管理严格规范新闻采访行为

宁夏新闻出版局坚决执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新闻记者证核发的有关规定不动摇,从采编源头上规范新闻采访行为。2010年上半年,对全区各新闻出版单位采编人员进行了一次调研摸底,针对种种不规范行为,通过会议、文件等方式做出相应规定,要求新闻采编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纪律,通过合法途径和正当方式进行采访。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必须持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并主动向采访对象出示,尚未领取新闻记者证的采编人员不得单独从事新闻采访工作、不得单独署名,确要署名的,须在其姓名前增加正式持有新闻记者证的记者姓名。要保护采访对象的隐私,尊重采访对象的生活习俗和民族宗教信仰。严禁借新闻采访工作为名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或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严禁利用批评报道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等。

四、加强图书出版管理,严把图书出版质量关

宁夏新闻出版局始终高度重视出版单位年度选题的制订论证工作,对出版单位是否认真执行选题三级论证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能充分反映出版单位的办社宗旨、市场定位和特色,体现出版单位的社会责任等都做出了明确要求。

在申报年度选题计划时各出版单位须提交申请报告以及主管单位的审核意见。申请报告要对年度选题计划的结构、特色、市场定位与预测等进行分析,具体选题申报项目应包括选题名称、规模、作者、责任编辑、内容简介(一般不少于100字)、出版方式、计划印数等。已备案的选题,如备案项目发生变化,须履行变更程序。变更事项包括:选题名称、作者、责任编辑、出版方式等。如内容发生变化须按新选题申报。

书号核发过程中严格审查书稿“三审”制度、“三校一读”制度等落实情况。我局要求各出版单位在申请核发书号时,须完整体现“三审”环节,其中任何两个环节不能由同一人担任。提供三审单、作者简介等,为防止其他“钻空子”行为的出现,必要时还要提供作者资质证明、合同等材料。校对方面,一般图书应不低于三个校次。重点图书、工具书等应增加校次。聘请社外人员担任校对工作时,校对人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终校工作必须由本社人员担任。

出版单位书号总量按总署核发数量执行,书号采取网上实名申领方式,出版单位基础书号用完后,可申请追加书号。严格执行《图书出版管理规定》,对出现重大违纪,受到行政处罚,上年度图书质量合格率低于80%或样书、统计信息等逾期未报送的,有任意一项,则坚决不受理增加书号申请或限制为其增加书号数量。

宁夏新闻出版局定期和不定期对全区出版的图书进行检查。定期检查一般对上一年度出版图书(含再版图书)按一定比例抽查(每名责任编辑最少1种)。不定期检查包括出版社申报的精品图书、学术著作、补贴图书、评优图书以及读者举报图书的检查。受检书目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业务主管处室从书号实名申领成书信息系统和统计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检查程序分初查、复核、反馈、申诉、仲裁等步骤。质检采取回避原则,质检员不能检查所在单位、原所在单位或与其有利害关系责任编辑的图书。编校差错率大于1/10000,小于5/10000(含5/10000)的,出版单位应在检查结果公布30日内将在售图书收回,改印后继续发行。差错率大于5/10000的,出版社必须在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在其网站上公告,将在售图书全部收回,不得继续发行,已售出图书,出版社要无条件退换。违反上述规定继续发行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处罚。

五、加强报刊管理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

在报刊管理工作中,宁夏新闻出版局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全党、全国和自治区的工作大局,高唱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在为我区的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发展,以及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科学知识的需求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重要的贡献。从庆祝新中国成立50周年到60周年,从庆祝香港、澳门回归到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从1998年抗洪到汶川地震,在这些重大事件的宣传报道中,无不充分体现出我区新闻工作者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在报刊的出版形式上,版面、期数大大增加,各种专刊、专版层出不穷,贴近群众、贴近民生的报道不断推出。

针对信息爆炸时代报刊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宁夏新闻出版局结合深化报刊业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市场、技术等手段,建立起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真正实现了标本兼治。

整治报刊刊载虚假违法广告,净化报刊广告市场。宁夏新闻出版局始终把广告管理作为报刊出版内容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自治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每年配合工商部门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在工商、药监、广电、卫生等部门联合开展的集中检查整治报刊刊载虚假违法广告、净化报刊广告市场的行动中,对刊载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都主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加强报刊记者站管理,严厉打击“四假”,净化报刊市场。与“扫黄打非”部门合作,不断开展对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的集中治理,加强对违法违规报刊的查处。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修订颁布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宁夏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扎实推进,加强对中央新闻单位驻宁夏记者站的审批、登记、备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监督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活动;严厉打击冒用出版单位刊号或擅自转让刊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出版的活动。同时积极与工商行政部门合作,加强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的管理。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中不得含新闻报道、社会评论、文学作品等非广告内容。被鉴定为非法出版物的广告印刷品,依法取缔。

六、加强审读工作,确保内容质量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作为行政管理部门,一直十分重视审读工作,始终把审读工作放到出版管理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审读的引导、监督作用。

审读的基本职责和功能是对报刊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是否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等作出具体的评判。为了确保审读工作有效开展,聘请了6位社会责任感强、政治觉悟高、业务水平精的专家担任专职审读员,还聘请了13位图书、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工作者担任兼职审读员,坚持“出版前审读”和“出版后审读”并重的原则。审读范围包括全区具有国内统一刊号、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14种报纸、36种期刊和部分图书。图书报刊处每年组织审读员深入全区各报刊社进行面对面的审读,开展调研活动,研究改进审读方法。在日常审读工作中重点对其宗旨、内容、舆论导向、情趣格调、编校质量、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审读。审读意见刊发在新闻出版局编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宁夏新闻出版》上,每期免费寄送给各图书、报刊出版单位,加强与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的信息交流;同时还送予新闻出版总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宣传部等相关领导查阅,分寄各兄弟省局交流。

坚持图书重大选题审读制度。省新闻出版局负责重大选题的日常审读工作,对趋势和趋向性问题进行分析。出版社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审读工作,对重点书、涉及敏感内容图书以及新书首次重印前须进行重点审读。认真履行报刊审读职责,发挥报刊审读功能对报刊出版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督促,严把政治关、导向关和质量关,突出重点,分类对待。审读工作有所侧重,重点审读容易出现政治错误、导向问题和质量问题,受众范围较广、出现问题影响较大的报刊。对审读中发现的重大政治错误以及容易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问题,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七、严格年度审核工作

年度核验是实施出版管理的重要制度。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每年都十分重视报刊、新闻记者证、中直(省外)报刊社驻宁夏记者站的年度核验工作。根据中央的要求和年度核验的有关法律规定,按照总署通知要求,结合出版实际,严格把关。

在报刊年度核验工作中认真审核报刊出版单位提交的年度自检报告,着力解决出版的违规问题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对年度核验中发现的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对一号多报多刊、转让出版权的一经查实坚决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停办或吊销刊号。对不符合年检要求的报刊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视其情况予以缓验、不予通过,直至注销登记。对不具备继续出版条件的报刊依据有关规定坚决清退。

重视记者站年度核验工作,将其作为对驻宁夏记者站日常监管管理的重要手段,明确年度核验范围、内容和程序,对各记者站所要提交的《年度核验登记表》、重点稿件复印件、自查报告等核验内容提出了细致规范的要求,以全面了解记者站从事新闻出版业务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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