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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互动数字电视构成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当然,数字电视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我们不能否认和回避的问题。内容提供商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会更愿意把内容供应给不能双向交流的模拟电视。因此,如果事先没有考虑到相应的阻止和制裁措施,数字电视内容产业必然无法健康发展。

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当然,数字电视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我们不能否认和回避的问题。

1.利益调整问题

广电系统的属性决定了其在进行市场化的运作中除了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外,还必须肩负政治宣传的任务,两种职能不可能完全区分。因此,在这种状况下,四大平台之间如何分配利益,各个级别各执一词,谁都想多占一块蛋糕。如果从纯粹的市场运作来看,很显然,利益直接与责任相连,谁对市场把握得最准确,谁就能得到市场的青睐,这中间行政力量是丝毫插不上脚的。不过,既然数字电视是一个国家信息化的重要部分,它本身也需要政府的扶持,参与利益之间的调整的角色中必然也有政府的影响。我们可以看见的是,数字电视发展中利益分配的过程,是中央级、省级和市级这几个层次的力量搏弈的过程,在他们中间需要寻找一个平衡点,就目前来说,还没有找到合适的模式以确定这个平衡点的所在,利益如何划分依然模糊。

2.客户服务问题

在客户服务上,一方面由于广电系统积习难改,各种历史问题积重难返,在客户服务方面显得非常生疏和幼稚;另一方面,由于广电系统内部极其缺乏市场营销人才,因此,在推销机顶盒和业务形式时手段单一、形式呆板,大多缺乏整体的营销观念。在这一点上,与广电系统并列的电信系统则做得相当好,广电系统目前也正在向这位“冤家”学习。数字电视的发展需要转变观众的意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更需要转变的是广电系统内部在角色定位改变后的意识。如果广电系统内部的人都没有把数字电视看成需要大力营销的商品,那数字电视的飞跃发展谈何容易?提供令用户满意的服务更是一句空话。

3.盗版问题

在数字电视发展过程中,内容提供者应尽量提供更新更好的节目,服务平台也尽量做到方便快捷的用户服务。但是,一旦用户可以从网络上直接点播内容,那么该内容就可以被盗版。就像互联网上的下载音乐会导致唱片销量下降一样,如果用户大量从网络上直接点播或者下载节目(这是可以的),更有甚者是出于盗版的目的,用从数字电视里直接下载的内容从事盗版活动,那么音像制品市场、影院等就都会受到冲击,最终将对数字电视自身的发展造成恶果。内容提供商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会更愿意把内容供应给不能双向交流的模拟电视。因此,如果事先没有考虑到相应的阻止和制裁措施,数字电视内容产业必然无法健康发展。

(作者:何晗冰 姜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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