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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媒介形态的兴起并不意味旧的媒介形态的消亡

时间:2022-04-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新的媒介形态的兴起并不意味旧的媒介形态的消亡技术是人作用于物的手段,它既具有人的属性,又具有物的属性。媒介技术的进步总是伴随着媒介形态的改变。新的媒介形态诞生后,是否就意味着旧的媒介形态消亡呢?

一、新的媒介形态的兴起并不意味旧的媒介形态的消亡

技术是人作用于物的手段,它既具有人的属性,又具有物的属性。媒介技术的进步总是伴随着媒介形态的改变。德国技术哲学的创始人恩斯特·卡普早在《技术哲学纲要》(1877)就指出:“技术是人体器官的投影”。(15)20世纪60年代,媒介技术主义代表人物马歇尔·麦克卢汉提出“技术是人的延伸”,指出媒介形态的变化不过是人体器官的延伸。(16)而美国传播学家保罗·利文森提出“窗户理论”。他指出媒介形态的变化是“补救性媒介进化”的结果,即每一次媒介形态的改变都是修正前一次媒介形态的缺陷。(17)无论是“投影论”、“延伸论”还是“补救论”,都旨在表明媒介技术具有自身进化的动力,并不断刺激媒介形态发生变化,不断突破人类传播的时空局限。

新的媒介形态诞生后,是否就意味着旧的媒介形态消亡呢?邵培仁对人类传播史上的五次传播革命,即语言传播革命、文字传播革命、印刷传播革命、电子传播革命和网络传播革命进行了反思,其中一个结论是:“传播符号、传播媒介和传播科技始终呈叠加性状态发展。即新的传播革命爆发后,人类在旧的传播革命中所使用的传播手段不会被随之抛弃,而总是以一种新的面貌又出现在新的传播活动之中。它们的生存与发展似乎不遵循优胜劣汰、物竞天择的法则,好像更符合互动互助、共进共演的原理。例如,文字传播并未淘汰语言传播,电子传播并不排斥印刷传播,而网络传播也未对抗电子传播,它们的发展似乎是一种相互竞争、相互借鉴、相互协调的关系。”(18)美国出版业专家罗杰·菲德勒在其《媒介形态变化——认识新媒介》一书中提出媒介形态变化的6个原则,其中前两个原则是:“1.共同演进与共同生存:一切形式的传播媒介都在一个不断扩大的、复杂的自适应系统以内共同相处和共同演进。每当一种新形式出现和发展起来,它就会长年累月和程度不同地影响其它每一种现存形式的发展。2.形态变化:新媒介决不会自发地和孤立地出现——它们总是从旧媒介的形态变化中逐渐脱胎出来的。当比较新的传媒形式出现时,比较旧的形式就会去适应并继续进化而不是死亡。”(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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