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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化成为转机

时间:2022-04-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公司化成为转机2002年11月8日中共十六大之后,文化体制改革提出。公司化开始在集团化之后,成为各地广播、电视悄然尝试的新举措。公司化在中国广电产业化进程中到底承担着什么样的作用呢?因此,这次公司化改革难免让人担忧,是否又会像集团化一样成为某种博弈的导火索,是否会被歪曲,比如导致广电资产流失、为广电经营者个人意志所用等。产权问题成为这次公司化改革中凸现出的一个问题。

二、公司化成为转机

2002年11月8日中共十六大之后,文化体制改革提出。据《伋望》周刊解读十六大文化体制改革相关精神称,“用计划经济的手段管文化、办文化,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宏观管理体制依然未能得到有效改革,仍然把经营性文化产业混同于公益性的文化事业,由政府包揽,并游离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外,缺乏活力和竞争力,尚未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12)

广电作为文化产业的一部分开始,也被纳入了改革之列。2003年7月1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13),明确将文化单位分为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企业两类,提出“剥离”和频道频率企业化运作的方针。同年7月31日,该《意见》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转发,浙江广电集团、山东广播电视总台、南京广电集团、深圳电视台和厦门电视台入选《意见》中确定的33个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公司化开始在集团化之后,成为各地广播、电视悄然尝试的新举措。

在广播业内,上海第一财经、江苏交广网、浙江“交通之声”已经在公司化运作中首当其冲。这次公司化改革所承担的意义是多重的。广电集团化之后,尤其是实行“金字塔型”架构的集团,丧失了很大的经营活力和积极性,这时试图通过公司化激活僵化的体制;而针对广电一直以来的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情况,剥离的举动酝酿了多年而一直未能实行,归根结底是缺乏硬性机制撑腰。公司化推动的诸多频道频率都无关政治宣传,因此剥离才有望由此突破。与此同时,这也对广电产业化进程中逐渐浮现出来的另一个问题有所关照,即经营性文化产业与公益性文化事业混同的问题。

但是公司化是否能够承担如此多的重任呢?公司化在中国广电产业化进程中到底承担着什么样的作用呢?

正在各地进行的公司化改革表明,如此简单的一个政令,同当年的广电集团化一样,难免有点过于简单和粗放,虽然对诸多问题有些疏导,但并不能从根本上促进诸多问题的解决。对于中国各地广电问题千差万别的情况,简单的一刀切根本不恰当。因此,这次公司化改革难免让人担忧,是否又会像集团化一样成为某种博弈的导火索,是否会被歪曲,比如导致广电资产流失、为广电经营者个人意志所用等。这些问题都可能作为衍生物而存在。

产权问题成为这次公司化改革中凸现出的一个问题。在上海第一财经的改革过程中,股份全部由文广集团独资拥有,但江苏交广网的公司化运作却初步尝试了股份制改革,除江苏广电集团占51%的股份之外,49%为自然人股份,从频道总监到管理员工都持有大小不同的股份。应该说,一个关键而核心的问题,在于广电领域开始被触及。

产权问题是公司化、企业化的关键所在,因为它关系到权利收益,更是一种资源配置和激励分配的机制,也决定着经营的拓展。广电迟早要进入产权改革,因为产权改革是引入市场因素、创新机制、激活经营的关键,是机制改革大动作的必要一步。但如何进行,广电政策中并没有相关规定,因而这个问题的出现,也就难以得到较好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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