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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新闻工作的经济地位

时间:2022-04-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广播电视新闻工作的经济地位在中国,广播电视新闻机构都属于事业单位。[1]因此,即使在中央电视台这个国内最大的新闻媒体,其中的工作者收入也是千差万别的。

三、广播电视新闻工作的经济地位

在中国,广播电视新闻机构(电台、电视台、广电局)都属于事业单位。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各级电台和电视台的经费来源大都是政府财政拨款。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广播电视事业也逐渐走上了产业化经营的道路,财政不再买单,电台、电视台基本上都是自负盈亏,广播电视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广告以及节目制作等,而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的经济收入的结构和数量也发生了变化。

1.经济收入的组成

一般来说,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工资、奖金以及额外收入。由于各地各时的情况都有不同,因此在这里只能做简要的介绍。以2005年前后的中央电视台为例,其内部职工一般分为编制内人员和编制外人员(或者称“聘用人员”,在业界有时戏称“伪军”)。编制内人员主要是较早分配来台以及正式调配来台,这部分人约占人数的四分之一。编制外人员又可以分为多种,主要包括台聘、部聘、组招以及临时工等。其中“台聘”人员待遇与正式职工相当,有住房、医疗和养老等社会保障,他们主要就职于中央电视台的核心部门——新闻中心和新闻评论部;“部聘”人员一般是各个中心、部门的记者和编辑,他们的待遇和稳定程度相对较差,没有住房、医疗和养老保险,有些甚至没有记者证;“组招”人员则主要是指某些栏目临时招收的专业工作者,没有真正的职业身份和固定工作时间,收入主要是临时的“劳务费”;临时工则主要从事体力劳动,较少从事新闻专业工作。有学者称:“社会上早就有中央电视台‘皇军3 000,伪军4 000’的说法,‘皇军’指正式工,人数已经不少,现在主要位居各级各类管理职位,许多人已经不从事具体的采访、编辑工作;‘伪军’指聘用人员,还分为台聘、中心聘、部聘和组聘等不同等级,他们只有努力,加班加点才能有机会被上一级聘用。”[1]因此,即使在中央电视台这个国内最大的新闻媒体,其中的工作者收入也是千差万别的。而在各级省市电台、电视台中,又大致可以分为正式人员、局聘、台聘、部聘、组聘、外请、临时工等等,他们的收入同样有较大差别。

在2000年以后,各级电台和电视台招收的新职工基本上都是“合同工”,而有些年纪相对较大、进入行业相对较早的记者则属于“正式工”。在工资上两者差距不大,但是前者在各方面的福利上往往较低。随着媒体之间竞争的加剧,许多媒体都实行了“绩效工资”的方式,即每月完成规定数量的工作能够得到基本工资,而完成额外的工作量则相应地增加工资,这种方案对于能力较强的记者来说显然有着较大优势。此外,大多数电台、电视台都会在各种节日发奖金,这也是一份不小的收入。

在业界,记者的“额外收入”始终是一个有较大争议的话题。这里的“额外收入”是指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获取的收入以及广告中介收入等,而最有争议的主要是指被采访人和单位出于感谢或者其他原因而赠送的财物,业界又俗称为“红包”或“车马费”。事实上,这已经成为许多记者的重要收入来源。关于这一问题及相关的讨论,将在本章第四节详细叙述。

2.经济收入的数量

就整体而言,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的经济收入在社会中属于较高层次。2004年前后,在东南沿海地区经济较发达的城市,电视台普通记者的月收入一般能在3 000元以上(未包括额外收入),有些编制内的资深记者能够有10万元以上的年薪。在中西部大多数的大中城市,记者的收入基本上也都在2 000元/月以上。而在记者走向更高的平台之后(如各部门的主任、制片人、台长),收入也会更高。

除了这些具体的经济收入之外,对于你来说,年轻就是最好的财富,因为年轻也就意味着更多的精力、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机会——当有一天你的年龄已经不足以和更年轻的记者们抗衡的时候,你也就可以选择“转型”了,或者在媒体内从事更需要经验的工作,或者到其他更适合自己发挥才干的行业。这并非是一种退让,而是智慧和成熟的体现。正如杰出的德国社会学者马克斯·韦伯(MaxWeber)所说:“我们总会被超越,这是我们的命运,也是我们的目标。”因此,你应该将眼光看得更远,尽管初期的经济收入可能并不尽如人意,但是当你在工作中得到了足够的锻炼,积累了足够的经验和社会关系,那么在经济收入上距离更上一个台阶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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