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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同的语言特色

时间:2022-03-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 商务合同的语言特色合同正文第一部分一般为定义部分,这是由定义的作用决定的。对合同中所涉及的关键问题和概念以确切而简明的语言予以限定和说明。英文合同中,通常按照该词语或表述开头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排列,也可以按照简称或缩略语在合同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还有的时候专门将定义条款设立在合同的附件中。因此,整个合同中的乙方都应该指AAB和BBC两家公司。

第一节 商务合同的语言特色

合同正文第一部分一般为定义部分,这是由定义的作用决定的。而定义后的词语将通用于整个合同,因此,将定义放在合同最开始的地方,为草拟合同后面的内容做好准备。定义是对一个事物的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明的说明。合同中一般都有定义性的条款。定义条款一般放在合同正文的前面,但是有时也将定义置于文本之间(在所需要的位置进行定义和说明)和合同文本的最后(以示加强和强调)。对合同中所涉及的关键问题和概念以确切而简明的语言予以限定和说明。

对于被定义的词语或者表述,一般采取将其全部大写,如买卖合同中的货物“GOODS”或“EQUIPMENT”等;或将其首字母大写,如“Personal”或“Equipment”等,以区别于普通用语。比如,“Contract”和“contract”意思就不一样。前者指的是定义中所特定的那个合同,通常就指本合同,而后者可以泛指任何合同。在中文里没有大小写区分,所以通常会用特殊的字体(如黑体、斜体)或者引号等来表示有专门定义的用语,以示区别。由于这样做比较麻烦,很多中文合同都没有注意这一点。万一以后发生争议,如果没有明显区别特指和泛指的用语,就可能引起歧义。

要注意,不要忽视对某些常用术语进行定义,比如“关联公司 affiliate”。因为我们平时就经常使用这个词,因此有时候会很自然地在合同中使用却忘了定义。要知道,法律上对关联公司并没有确定的概念,持股50%以上的是关联公司,持股25%以上的也可以是关联公司;直接持股的子公司是关联公司,在同一母公司旗下的姐妹公司也可以是关联公司。因此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需要,对类似的常用术语进行定义,以免发生争议。在合同其他地方,只要表述的意义与被定义的词语或表述一样,就必须采取相同的大写形式,以示其意义与所定义的意义一样。笔者建议最好对整个被定义的词语或表述全部大写,目的是避免出现如下情况,即合同某个地方的词语或表述意义与被定义的词语或表述的意义不一致,但因为该词语或表述正好是一个句子的第一个词,不得不大写该词的首字母,如果被定义的词语或表述正好采用首字母大写的方式,就可能产生争议。

英文合同中,通常按照该词语或表述开头第一个字母的顺序排列,也可以按照简称或缩略语在合同中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如果是中英文对照的合同,那么两者排列的顺序必须一致,通常按照英文字母顺序排列。

在合同起草中,也有不单设“定义”一节的,而是在出现简称的时候在后面加括号,括号中写明“以下简称×××”,英文是“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笔者以为,如果合同内容比较简单,简称或缩略语出现的次数也不频繁,那么可以直接用括号的形式进行定义而不设专门章节。可是对有些内容复杂,缩略语繁多的合同,定义一节必不可少。这一节对以后阅读合同的人来说就是一个索引,在合同正文的任何部分碰到简称或缩略语,都能够很快地在这一节中找到。如果没有这一节,则必须通读整个合同来寻找那个括号。合同起草出来就是为了执行的,要执行合同就必须阅读合同,因此,日后阅读合同的方便是合同起草者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此外,定义时应该使用“甲means乙”而不要说“甲includes乙”,因为后者只说明了“甲”中包括“乙”,但并没有限定“甲”的定义,因此双方对于“乙”以外的内容是否属于“甲”就可能发生争议。定义通常以下面这句话引出。

例:The following expressions shall have the following meanings unless otherwise expressly required.

说明:读者只需在草拟合同时表达出“以下词语或者表述具有如下意义,上下文有其他规定的除外”即可。

之所以会有这么一句话,原因在于,在草拟一个上千页的合同时,很可能所使用的词语或表述与被定义的词语或表述不一致,因此需要在合同具体使用某个特殊意义的词语或表述时对其进行单独定义。

例:AA Leasing Co.,New York(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er)and BB Plant,Guangzhou(hereinafter called the Lessee)

译文:甲方纽约×××出租公司(以下称出租方)与乙方广州×××工厂(以下称承租方)

例:“Exclusive Territory”means the following countries:Australia,New Zealand,Mexico,Netherlands,Canada and Brazil.

译文:独家经营地域,是指下列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墨西哥、荷兰、加拿大、和巴西。

还有的时候专门将定义条款设立在合同的附件中。

例:BBB shall dispatch for the Works its authorized representative technicians,workers and administrative personnel(hereinafter called“the Personnel”)as specified in Annex 1,which shall constitute an integral part of this Contract.

译文:乙方应为本工程派出附件一所列的授权代表、技术人员、工人和行政人员(以下称人员)。

在一个买卖合同中,供货方为AAB和BBC两家关联公司,由于AAB公司和BBC公司在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都差不多,因此,在定义部分,有这样的定义,“PARTY B shall mean AAB and BBC”。因此,整个合同中的乙方都应该指AAB和BBC两家公司。但在支付条款部分,AAB和BBC要求买方直接将所有合同款项支付给AAB公司即可(BBC之所以这样安排可能有很多种原因,如BBC在之前欠有AAB合同款或BBC曾向AAB借款未还等,但买卖合同中不必体现)。这样在支付条款中,合同草拟者就可能单独对乙方进行定义。

例:Buyer shall pay the Contract Price to Party B within sixty(60)days after the receipt of Party B’s invoice.(In this clause,Party B means AAB)

译文:买方应该在收到卖方发票后60天内将合同货款支付给卖方(本条款中卖方指AAB)。

再比如,甲乙双方签订一个工程建设总包合同,由乙方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签订后,乙方又与丙方签订设计分包合同。由于在设计分包合同中,大部分合同关键词语和表述与总包合同的意义一样,为避免重复,一般都会在设计分包合同中约定,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继续适用于本分包协议,但分包协议中单独定义的除外。

例:The definitions set forth in Article 1 of the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CONTRACT are equally applicable to this DESIGN AGREEMENT and shall have the same meanings ascribed to them in the EPC CONTRACT unless otherwise defined in this DESIGN AGREEMENT.

译文:除非在本设计协议里另有规定,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合同(EPC)中的第一条款的定义同样适用于本设计协议,他们与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合同中的意义相同。

读者在草拟合同时,一定要高度重视整个合同中使用与定义中相同意义的词语或表述时应保证其形式上的一致性,包括合同签约背景部分和合同主干部分以及附件部分。否则,稍不小心,就可能掉入陷阱,如下例:

卖方起草的协议,提交给买方,在合同定义部分:

例:“WORK”shall mean all work to be carried out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delivery of EQUIPMENT,services of installation,testing and commissioning of the EQUIPMENT.

译文:工作包含但不只限于交付货物、安装、测试和试运行。

双方权利义务部分:

例:After the satisfactory COMPLETION of the WORK by the SELLER,the BUYER shall pay or cause to be paid to the SELLER the PURCHASE PRICE,in accordance with this PURCHASE AGREEMENT.

“COMPLETION”shall mean completion of WORK in according with PURCHASE AGREEMENT.

“SELLER”shall mean AB and BC.

译文:在卖方完成项目并达到买方满意时,买方要按照采购合同支付卖方合同货款。“完成”意思是根据买卖协议完成项目,“卖方”是指AB和BC。

说明:在本买卖合同中,卖方如果是两家公司,分别为AB和BC,AB负责交付货物,而BC负责售后服务安装、测试和试运行等。在通常情况下,AB肯定希望交付货物后就能获得买方付款。但实际上根据该合同规定,买方的付款义务的起算时间是在卖方令人满意地完成工作之后。而这个“项目”根据合同定义包括交付货物、售后服务,安装、测试和试运行等等。也就是说,卖方只能在将全部工作完成后,并且达到能够运行的程度,买方才会付款,AB作为卖方,当然只能按照要求在BC完成安装、测试和试运行后才可以获得买方付款。可见,定义部分对整个合同方权利义务的影响是极为深刻的。

一个大项目的合同还要有很多小的配套的合同,要使这一个项目中所有合同的定义一致,不产生差异,工程会非常浩大。比如,合资企业合同(Joint Venture Contract)可能还包括专利转让协议、商标许可协议等,还有各种各样的附件,要想不出任何差错,确实需要一番工夫。比较好的办法是使用文字处理系统中的编辑查找功能搜索一遍,对每一个定义词语给予大写。确保大写形式的词语或表述与定义部分对该词语或表述的定义一致,而未采用大写形式的词语或表述与定义部分对该词语或表述的定义不一致。

合同的定义部分使得合同简单明了,使得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各方可以就某些具有不同文化含义的词语或表述进行定义,从而达成一种共识,为合同的签署和执行以及为各方的顺利合作奠定基础。但如果掌握不好,合同定义部分也可能给合同草拟者带来麻烦。但是,经验丰富的合同拟定者不会为这些麻烦所困扰,而且能够把这些麻烦为其所用,从而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比如:

当今世界,能源已成为稀缺资源,各国政府为保护本国的利益,都对石油、粮食出口实行征税,因此卖方通常把国家征收的税赋通过提价而转嫁给买方,而这一点买方不会持多大反对意见,但却对承担未来不确定的税赋持反对态度。这时,不妨采取如下形式。

在定义部分:

例:TAX means all the taxes to be levied on the PETROLEUM in the COUNTRY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译文:税赋是指国家根据法律所征收的税。

例:LAW means any statute or statutory provision of the COUNTRY,including any statute or statutory provision which amends,extends,replaces or consolidates the same or which has been amended,extended,replaced or consolidated by the same and including any order,regulation,instrument or other subordinate legislation made under the relevant statute.

译文:法律是指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包括修订、延期、替换或合并这些法律的条文,或者是被修订、被延期、被替换或被合并的法律条文,这包括在相关法令规定下制定的条令、规章、文书以及附属法规。

例:COUNTRY means the country where SELLER is registered.

译文:国家是指卖方注册的所在国。

在权利义务部分:

例:BUYER shall pay TAX and PETROLEUM PRICE to SELLER according to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this PETROLEUM SALES CONTRACT.

译文:买方要根据石油销售合同的条款向卖方支付税款和油价

说明:根据上述表述,如果买方稍不注意,可能就必须承担卖方所在国未来对税法进行的修改从而承担该国未来征收的石油出口税。原因在于,“税款”的定义中说明,税收是依据卖方所在国法律征收的税,而“法律”的定义中说明,法律不仅包括现在的法律,而且包括对法律的补充和修正。提高的石油出口税当然是对税法的修正,因此,增加部分的税应该由买方承担。不过,如果买方的律师非常仔细,这种陷阱就不太可能成功。

1)关于主合同和附件的关系的定义

为了明确合同附件与合同本体的关系,合同的撰写者通常会订立下面类似的条款。

例:In the event of any inconsistency between the terms of the main body of this AGREEMENT and the Schedules to this AGREEMENT,the terms of the main body of this AGREEMENT shall take precedence.

译文:当本协议的主体条款和协议的附件有冲突时,主体条款优先。

例:The Parts,Schedules,Appendices and any other documents referred to in this PURCHASE ORDER shall be taken,read and construed as an essential and integral part of this AGREEMENT.

译文:分册、附件、附录等任何与本订购单相关的文件在阅读和理解时都要视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关于定义词语在条款中的应用

为了给合同中的重点词语定义,避免在未来合同的执行中发生纠纷,造成损失,合同的订立者会在定义关键词语前使用下面的句子:

例:The headings contained in these Articles are for reference only and shall not be deemed to be a part of these Articles or to affect the meaning or interpretation hereof.

译文:该条款中的小标题仅仅便于阅读,不得理解为条款的一部分,不得影响对条款的理解和解释。

例:Unless the context otherwise requires,the words appearing in this AGREEMENT in full capitals means the following:

译文: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协议中的大写单词定义如下:

3)关于合同中各份文件的效力大小的解释

为了说明各个文件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撰写者可能对相关文件的重要性排出先后顺序。

例:In the event of ambiguity or conflict between any of the documents in the PURCHASE ORDER,they shall be given precedence in the following order:Section C:Part I,Part II,Part III,Part V and Part IV.

译文:在订购单的相关文件中如果有冲突或者不清楚的地方,它们优先权的顺序是C分册,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五部分,第四部分。

4)关于单复数和/或性别指代

例:Words using the singular or plural number also include the plural or singular number,respectively.

译文:采用单数或复数的单词分别包括单数或复数。

例:Word importing the singular number only shall include plural number,and vice versa.

译文:只含有单数意义的词也包含复数,反之亦然。

例:Unless the context of these Articles otherwise requires,words of any gender include the other gender.

译文:除非该条款另有要求,任何性别均包括另一性别。

上面这些是一些常见的合同解释原则,读者在起草的时候可以视具体情况将这些条款套用在所起草的协议中。当然,这些解释原则在实践中已经约定俗成,多数已经成为国际惯例,即使草拟协议时不写这些解释原则,也不至于产生争议,唯一在合同中还经常看到的是对条款标题(Headings)和主合同与附件关系的解释。不过,对于条款标题的解释和主合同与附件关系的解释目前大多放在正文条款最后部分,而其他部分保留。尽管如此,如果合同方希望有一些不同的解释原则,则很有必要在草拟合同时把这些不同的解释规则写上。

由于在同一合同中,通常对几个词语或表述定义,为了便于查找这些被定义过的词语或表述,最好采取某种固定的顺序。比如,在英文合同的定义经常使用“This contract is...;This contract hereby is made and entered into...;...means...;...shall mean”等限定和说明性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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