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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巡逻勤务存在种种不足的原因

时间:2022-03-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三是巡逻勤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我国, 由于城市巡警警力偏少, 巡警在担负全市“110” 处警、 防暴处突、 备勤待命等职责之外, 能够用于巡逻的警力已微不足道。
当前巡逻勤务存在种种不足的原因_公安机关视野下的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研究

一直以来, 城市巡逻工作之所以没有得到全面有效的开展, 究其原因, 主要有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

从主观上分析, 存在以下三点:

一是少数领导对巡逻工作重视不够, 认为巡逻工作浪费警力、耗资大, 是公安机关的额外负担, 因而在人、 财、 物上不愿意给予政策倾斜; 有的领导对巡逻体制这一新生事物缺乏正确的认识, 甚至对巡警应当担负的职能也有所误解, 在“重打轻防” 意识的支配下, 片面强化巡警的办案、 打击职能; 有的领导在公安经费较为紧张的情况下, 将相当一部分时间、 警力和精力放在依法创收上, 以弥补正常工作经费的不足。 因此, 巡警既要担负巡逻、 “110” 处警及防暴处突的任务, 同时又要完成破案及打击处理任务, 这无疑造成了巡警超负荷工作的局面, 同时也削弱了巡逻工作的力度。

二是一部分巡逻民警的素质不高, 责任心不强。 巡逻工作是一项单一而又较为枯燥的工作, 相对于刑侦、 派出所工作而言, 确实在短时间内难以体现实绩。 有的巡警由于自身的素质不高, 缺乏事业心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 总认为巡逻工作难出成绩, 干好干坏都一个样, 因而工作中不思进取, 得过且过, 责任心不强。 甚至有的抱着“临时工” 思想, 认为在巡警岗位上工作两三年以后, 再重新分配到其他工作岗位上去, 因而不安心于本职工作。

三是巡逻勤务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由于缺乏一整套完整的、 科学的、 严格的现代化巡警巡逻勤务制度, 所以也就没有应有的制度约束。 这种初级巡逻勤务机制亟待健全和完善。

从客观上讲, 也有三个不利因素:

一是警力严重不足。 我国大多数城市专职巡警占全市全部警力的10%~20%, 与世界上特别是西方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 这个比例是远远不够的。 在美国, 巡逻是警察警务工作的核心, 巡警在整个警察力量中所占比例为60%左右, 个别警察局甚至高达80%。 日本警察所占人口的比例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是较低的, 但给人的印象仍是随处可见警察, 原因就在于他们约有40%的警力是在街道上巡逻的。 在我国, 由于城市巡警警力偏少, 巡警在担负全市“110” 处警、 防暴处突、 备勤待命等职责之外, 能够用于巡逻的警力已微不足道。

二是巡警经费紧缺, 各项装备、 设施较落后, 直接影响了巡警勤务制度的正常运转。 巡逻勤务是巡警最重要、 最基本的勤务方式,又是一项纯消耗的工作, 因此, 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 巡警经费奇缺直接产生的弊端就是巡警的设施差、 装备不齐, 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巡逻勤务的有效开展。

三是条块结合, 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 难以形成统一协调的巡逻网络。 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使巡警支队、 大队的人员、 经费均各自为政, 巡警大队既要受命于分局, 又要听令于支队, 势必产生巡逻勤务多层次、 多头指挥的不利因素, 从而造成巡警内部指挥不统一, 巡逻工作零星分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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