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在“五水共治”的科学与工程技术层面

在“五水共治”的科学与工程技术层面

时间:2022-03-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控制洪水和治理涝水不光需要有“五水共治”中的“防洪水、排涝水”两点,更需要有科学技术的支持。在全省范围内多次开展“五水共治”会议,把“五水共治”提高到全省的重要目标上。“五水共治”中人的行为的不当和无知所引起的污水、供水和节水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环保知识的普及不够。
在“五水共治”的科学与工程技术层面


(一)自然灾害的防范和治理

“五水共治”中自然灾害的洪水和涝水都是破坏力极大的,对整个生态都具有巨大的负面作用。控制洪水和治理涝水不光需要有“五水共治”中的“防洪水、排涝水”两点,更需要有科学技术的支持。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天气预报和抢险救灾都进入到了洪水和涝水的前期和后期工作当中。“五水共治”中作为洪水和涝水的重点即堤坝和渠道的建造和疏通,是保证浙江不因大自然的反复无常而蒙受经济文化多重损失的重心。投入资金引进国外重点工程建设经验,提高我省水设施设计标准,严控我省水设施施工质量,在自然灾害面前不光做到及时预报和后期抢救,也可以通过堤坝和渠道建设达到防患于未然的远期回报目标。

(二)人的行为不当的规避和无知的克服

以往的伦理学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随着人与自然关系的不断深入,生态伦理随之产生,无论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还是人类中心主义,都在人和自然的关系中深入探讨了各种伦理主体的行为不当和无知。在“五水共治”中,应当发挥生态伦理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考量,树立起人的生态伦理道德责任主体意识,从政府、社会机构和企业、个人三个层面去考量人的行为不当的规避和无知的克服是生态伦理所面对的重点问题。

首先,政府层面的行为不当和无知。在政府层面上,有些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和领导在水治理上缺少专业知识和体制机制改革意识。由缺少专业知识所引起的乱指挥和不作为一直被专业的工程师所诟病。在水治理的问题上,“五水共治”提出之前,浙江省缺乏统一的水治理的规划,也缺乏专业的水治理的方法。“五水共治”的提出解决了全省统一的水治理整体规划和思路的问题,建立起正确和全面的评价系统,把水治理纳入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之中,彻底改观了水治理的治水规划、治水职责和治水绩效。在全省范围内多次开展“五水共治”会议,把“五水共治”提高到全省的重要目标上。并且应当大力支持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五水共治”的水治理技术和水治理意识研究,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的支持;研究和教育机构要承担起社会责任,走在教育和研究的前沿,为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展开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使政府作为“五水共治”的生态伦理主体不仅成为一个指挥体,更成为一个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以人为本的决策者。

其次,社会机构和企业层面的行为不当和无知。在社会和企业层面上,“五水共治”需要街道、社区以及乡村为主的社会基层机构、民间组织以及企业的积极配合。整个“五水共治”在全省展开,各种捐款也在学校、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展开,“河道长”机制的建立也为社会机构监督水污染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助力。可是社会机构和企业往往缺少有关“五水共治”技术层面的知识,缺少对于生态伦理主体的责任意识,导致社会机构和企业在操作上缺乏长远的眼光和意识,难以看到“五水共治”中所带来的社会文化效益和企业文化效益。好的社会文化和企业文化不光需要社会机构和企业自身的硬件,更需要社会机构和企业自身的软实力,即对社会的责任感和承担。社会机构和企业应当抓住这次机遇,以产业转型为契机,改革产品结构和质量,将高能耗、低产出、高污染的产品提高转变为低能耗、高产出、低污染的高科技产品。这样既符合2020年成为创新型国家的目标,也普及了“五水共治”的知识和水文化,建成“五水共治”政府指导、社会机构和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最后,个人层面的行为不当和无知。“五水共治”中人的行为的不当和无知所引起的污水、供水和节水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环保知识的普及不够。例如水资源的故意污染就是人类的作为不当,而类似于将洗衣机放在阳台上直接排水,将洗衣污水从阳台的雨水口排出,造成雨污不分流,这种现象是因大多数人并不具备此类知识所造成的,可能相当一部分市民并不清楚雨水和污水在排水管道中是分开的。另外人的行为的不当,例如公共区域水龙头开关不严,缺乏公德意识,也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重要原因。因此,只有扩大对环保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才能获得全民素质的提高,获得优良生活环境的回报。以一种远观的眼光,“五水共治”人人有责的生态伦理主体的责任感代入其中才能真正实现全省“五水共治”的目标,“五水共治”的生态环保理念进入一个新的境界。

参考文献

[1]郑源山.五水共治项目对流域经济发展影响的定量探析[J].低碳世界,2015(2).

[2]沈满洪.“五水共治”的体制、机制、制度创新[J].嘉兴学院学报,2015(1).

[3]卫周.道德经新译新评[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4]吴月齐.“五水共治”公共参与研究[J].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5(2).

[5]撒穆尔·伊诺克·斯通普夫,詹姆斯·菲泽.西方哲学史:第七版[M].丁三东,张传友,邓晓芒,等,译.北京:中华书局,2005.

[6]章海荣.生态伦理与生态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注释】

[1]冯侃,浙江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