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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东都司和卫所的建立与登莱跨海通辽东交通的重新开启

时间:2022-03-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卫所是军政合一的地方基层政权机构,根据当时东北地区的具体情况设置。辽南四卫是辽金元以来辽南地区的重镇,政治、经济、交通发达,尤其是海上交通的要地。辽东都司辖区卫、州表续表以上行政机构的建立不仅是为了封疆治理,还为东北各地交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辽东都司和卫所的建立与登莱跨海通辽东交通的重新开启_中国东北与东北亚古代交通史

(一)辽东都司的建立

明朝建国后在内地设“布政使司”以掌管行政;设“按察使司”以掌管刑狱;设“都指挥使司”以掌管军事,合称“三司”。而在东北地区只设“都司”,没有另外设立布政使司,统归山东布政司。这种管理体制,不仅与明代东北地区的特殊情况有关,而且从明初开始,就凸显出从山东登莱跨海至辽东的海上漕运交通的重要。《辽东志·书序》载:“圣朝肇造区宇,抚御万方。……元季时有元平章刘益、高家奴分据是方。洪武初,上遣使谕以天时人事,益等于是奉表来归。上复遣使诏谕益等授职有差,设卫治于盖州。洪武四年,以都指挥使马云、叶旺率兵渡海,自金州而抵辽阳。”[1]据上可知,明初由山东登莱先赴辽东金州、盖州的卫所定制,系先由海路交通而定鼎辽左。溯其历史根源,因为东北地处边疆,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地。东北历代少数民族政权实行“军政合一”的地方统治制度,如辽代的部族军州制、金代的猛安谋克制,以及后来清代的八旗制度。另外明代初期东北地区实行屯田制,军户数量较多,内地的行政制度不适合东北的实情。都司下设置“卫”和“所”,代替内地的府县,“悉更郡县以为军卫,华人十七,高丽土著、归附女直野人十三”[2]。与内地都司、卫所只管军事、不管民政的情况不同,东北地区的都司和卫所集军事和民政于一体。

洪武四年(1371)二月, 先置辽东卫于 “得利赢城”(今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得利寺山城,亦称龙潭山城),是明朝第一个在东北设治的开始。七月在辽阳设立“定辽都卫指挥使司”。洪武八年(1375)十月改“定辽都卫”为“辽东都指挥使司”(简称辽东都司),治所仍在辽阳,下陆续设立二十五卫、二州,是明朝经营东北的基地。辽阳的历史悠久,从战国时期一直是东北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洪武时期辽东都司统辖东北全境,永乐七年奴儿干都司建立后,辽东都司的辖境缩小到东北的南部:南起旅顺口,北至开原,东临鸭绿江,西至山海关,相当于今辽宁省大部,地理位置十分重要,也是通往奴儿干、朝鲜的必经之路[3]。所以明代的东北交通,继承了元代辽阳行省站赤的基础,仍以都司辽阳和北路开原为枢纽重镇。在蒙元重镇的辽西北地区,明初的重要交通,主要是出喜峰口北行大宁并东转兴中和广宁道。其中洪武二十年(1387)在喜峰口以北增筑“大宁、宽河、会州、富峪四城,留兵居守”[4]。同年九月,在这条交通置“马驿”[5]。洪武二十七年(1394)只在“大宁至广宁东路四百八十五里,置十驿”[6]。以上驿城多因金元之旧,直至正统辽东边墙分隔边内外前,一直是明初辽西北与蒙古三卫的重要交通。

(二)辽东卫所分布

明朝宣德以后撤错元代行省州县制度,在全国设立两京十三布政司与边域的卫所制度。卫所是军政合一的地方基层政权机构,根据当时东北地区的具体情况设置。东北地广人稀,居民大多为军队或其家属,另外少数民族经常南下骚扰,需要以兵守卫。为了便于管理,将原有的氏族部落组织改编为卫所。明军在向辽东地区深入的过程中,自南向北,自东向西逐步设置卫所。卫所一般设置于地方政治、军事和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从东南向西部、北部推进,在辽东按地区可以划分为辽南四卫、辽沈七卫、辽北三卫、辽西十一卫和两个自在州。辽南四卫是辽金元以来辽南地区的重镇,政治、经济、交通发达,尤其是海上交通的要地。辽北三卫完善了东北地区的防御体系,也为开拓、经营奴儿干地区创造了条件。

辽东都司辖区卫、州表

续表

以上行政机构的建立不仅是为了封疆治理,还为东北各地交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重要的行政治所往往是经济发达的地区,多有较好的交通基础,并为附近交通和经济的扩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辽东志》与《全辽志》中记载的辽东驿道如“海西东水陆城站”和“海西西水陆城站”,大都依托卫所形成交通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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