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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情况

时间:2022-03-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低收购价政策对区域执行范围和粮食品种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是主要粮食品种的重点主产区。为了便于农民售粮,最低收购价政策一般集中在夏粮和秋粮的收获季节,例如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时间为6月初至9月底,早籼稻为7月中旬至9月底,东北三省的粳稻为11月中旬至次年的3月底,其余各省区为9月中旬至12月底。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区域始终没有变化。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情况_新常态时期的粮食安全战略

最低收购价政策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其政策设计的出发点是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实施宏观调控,国家每年确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并制定相应的执行预案,当市场价格高于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执行预案不会启动,粮食收购价格由市场供求形成,各类收购主体按照市场粮价自行收购;当市场价格低于国家的最低收购价格时,执行预案就会启动,国家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粮食经营企业以最低收购价进入粮食主产区收购。例如,2004年由于市场粮价在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之上,当年制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没有启动;2007年的中晚籼稻市场价格较高,当年的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也没有启动。最低收购价政策对区域执行范围和粮食品种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是主要粮食品种的重点主产区。为了便于农民售粮,最低收购价政策一般集中在夏粮和秋粮的收获季节,例如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时间为6月初至9月底,早籼稻为7月中旬至9月底,东北三省的粳稻为11月中旬至次年的3月底,其余各省区为9月中旬至12月底。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国的最低收购价政策自实施以来也在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生产成本变化提高最低收购价水平

2004~2007年,国家的粮食最低收购价维持在同一水平并没有发生变化,价格水平略微偏低,制定的最低收购价多数情况下低于市场粮价,政策的启动情况不理想,没有达到政策设计的初衷。从2008年开始,粮食最低收购价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2008年,国家两次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白小麦、红小麦、混和麦最低收购价格提价幅度分别为10%、9.7%、9.3%、6.9%、4.3%、4.3%。2009~2014年,国家连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其中2009年和2012年的提价幅度非常大。2009年早籼稻、中籼稻、粳稻和晚籼稻的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均比2008年提高13元,2012年早籼稻、中籼稻、晚籼稻的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均比2011年提高18元,粳稻提高12元(表21-1)。

表21-1 2004年以来主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格(元/50公斤)

续 表

资料来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政策文件整理

2.逐渐扩大执行区域和粮食品种

在执行区域方面,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的粮食主产区在2008年之后有所增加,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区域增加广西,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区域增加河南、江苏和广西,粳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区域增加辽宁。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区域始终没有变化。在执行品种方面,2004~2005年,国家只对稻谷实施了最低收购价政策,具体品种包括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2006年起将小麦纳入最低收购价政策。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在部分粮食主产区先后启动了六批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计划,品种涵盖了玉米、大豆和稻谷。2011年11月下旬,国家再度下达大豆临时收储计划和玉米临时收储计划。

3.执行预案启动和粮食收购数量

从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启动情况看,2004年,国家制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没有启动,2005~2006年、2009年、2012~2014年,国家启动了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2007年、2012年和2013年启动了粳稻预案,2006~2009年、2012~2014年启动了小麦预案。从托市收购粮食数量看,2005年国家按最低收购价收购籼稻122.5亿公斤,2006年收购小麦407亿公斤、稻谷82.5亿公斤,2007年收购小麦289.5亿公斤、粳稻23.5亿公斤,2008年收购小麦417.5亿公斤,2009年收购托市小麦408.5亿公斤、稻谷111.5亿公斤,政策执行6年累计收购粮食1862.5亿公斤(贺伟,2010)。2010年收购粮食(含油料)306.5亿公斤,2011年收购粮食38.5亿公斤、油料34亿公斤(张爽,2012)。2005~2011年,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累计收购粮食2241.5亿公斤(含油料),其中小麦占大部分,与全国小麦产大于需的供求状况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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