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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贸合作与台湾重点产业概述

时间:2022-03-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2010年10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2427个,实际利用台资515.3亿美元。2002年,大陆超过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2003年两岸贸易额首次突破500亿美元;2006年突破1000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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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两岸经贸合作与台湾重点产业概述

两岸经贸发展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两岸经济交流合作从零起步,快速发展,基本形成了互补互利的局面,尤其是2008年国民党执政以来,两岸经贸交流关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快速发展。截至2009年12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0061个,实际利用台资495.4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台资在大陆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5.2%。台商在大陆的投资呈现出地区集中性和地域差异性的特征。在长三角地区,台企带来了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创造了就业机会,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东部城市也给台湾企业提供了广阔市场,带动了台湾产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了台湾经济发展,达到了双赢的目的,成为推动两岸关系稳定发展的重要力量。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是在市场经济原则下,生产要素基于追求最佳利润或比较利益而进行的一种取长补短、相辅相成的汇合。双方以经济利益需要为动力,以民间企业协作为形式,以产业分工和对接为内容,逐步走向市场化与规范化的良性循环轨道。

自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告台湾同胞书》后,海峡两岸经济关系逐渐复苏;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台胞赴陆探亲以后,以台商投资为主的两岸经济合作步入正轨,并逐渐形成规模,呈现出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合作领域逐步拓宽,区域布局日益集中,合作型态多元发展的态势。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2010年1月~10月大陆与台湾贸易额为1186.8亿美元,同比上升41.9%。其中,大陆对台湾出口为237.3亿美元,同比上升48.3%;自台湾进口为949.5亿美元,同比上升40.4%。2010年1—10月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2366个,同比上升19.9%,实际使用台资金额19.9亿美元,同比上升39.3%。截至2010年10月底,大陆累计批准台资项目82427个,实际利用台资515.3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台资在大陆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5.0%。目前,两岸经济交流不断朝纵深方向发展,不仅贸易货值快速增长,而且投资层次也进一步提高,投资范围由南向北、由沿海向内陆延伸,逐步形成多元化、互补性的发展格局。

1.两岸经贸复苏阶段(1979—1987年)

80年代初,两岸经济合作主要表现为通过香港的转口贸易以及少量台商以迂回方式对大陆进行隐蔽、零星、分散的投资,数量和规模有限。至80年代中期,以台湾开放民众赴陆探亲为转折点,两岸经济交流开始由暗转明,贸易与投资数量逐步增加,许多台商把大陆沿海地区作为加工出口基地,以“台湾接单、大陆生产、香港转口、海外销售”的模式,大量转移岛内的夕阳工业,即以轻纺为代表的劳力密集型产业。这一阶段的特点是:贸易额总体上升,但波动较大;两岸间接贸易为主,间接投资较少,经贸项目单一,呈现不稳定的状态。

2.迅速发展和深化阶段(1988—2000年)

1987年台湾当局允许台胞赴陆探亲以后,两岸商务活动日益频繁。尤其是1990年1月,台湾公布《对大陆地区间接投资或技术合作管理办法》、1994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后,以邓小平南方讲话和中共“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方向为契机,台商“求发展、逐利润”的投资热情迅速被点燃,赴大陆投资渐入高潮,两岸贸易总额从1988年的27.21亿美元增长到2000年的305.3亿美元。

这一阶段前期,台资企业在深度和广度上有了新的突破,产业形态不再限于加工出口业,由劳力密集型扩展到以石化为代表的资本密集型。两岸贸易在这一时期快速发展的另一重要原因是,随着台湾对外贸易环境的恶化和岛内产业升级的需要,岛内资金更加迫切需要进入大陆市场来推动自身经济的良性循环。

90年代后期,两岸经贸发展进入以投资为主导、投资带动贸易的新阶段,台湾对大陆市场的依赖度也不断加深。根据台湾相关统计,1999年台湾对大陆出口达213亿美元,若加上香港则达到260亿美元,占其出口总额的21.4%,已接近出口美国市场的比重(25.4%)。两岸分工模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转变为“日本进口—台湾设计—大陆加工—欧美销售”的贸易分工新模式。虽然在该阶段后期,由于台湾当局采取了“戒急用忍”政策,两岸经贸的增长势头有所减缓,但从总体来看,还是保持了一定速度的稳定增长。

3.全面发展和互动阶段(2000年至今)

进入21世纪,大陆和台湾先后正式加入WTO,这不仅极大地改变了两岸的经济环境,也对两岸经贸合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台商在大陆的投资形成新的高潮,不仅数量大幅增加,而且集聚规模不断扩大。在两岸经济政策调整和市场开放的大背景下,以电子资讯为代表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大量涌入,台商从以往单打独斗转为集体合作,从单纯的委托加工变为邀请卫星工厂共同参与,联合上、中、下游相关配套产业一起投资,投资动机也改以积极的产销策略,从最初的“跑、带”战略,转变为“生根”战略,区域规模和集聚效应逐渐显现。2002年,大陆超过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2003年两岸贸易额首次突破500亿美元;2006年突破1000亿美元。至2010年4月,台湾在大陆投资的企业超过8万家,总投资额达到500亿元。其中,上海乃至长三角地区,是台商在大陆最集中的投资区域。

2008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台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2009年4月26日,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与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在南京达成原则共识,台湾将在政策制度上首度允许大陆资本进入岛内开展投资;5月初,台湾当局出台新规,大陆境内合格机构投资人(QDII)可正式在台开户投资,受陆资题材的利好影响,5月4日当天,台湾股市狂飙337.83点,涨幅5.63%;5月17日,商务部、国台办正式发布《关于大陆企业赴台湾地区投资或设立非企业法人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陆资入台的办理程序;6月4日,台当局敲定陆资来台投资项目,第一阶段开放100项,其中包括制造业64项、服务业25项、公共建设11项;7月1日,台湾当局正式开放192项陆资入台。陆资入台有助于增加台湾产业资金,活络台湾金融市场,扩大两岸产业合作领域;可以有力地帮助台湾拉动内需,刺激民间资金投入使用;陆资入台可以使两岸在更广泛的领域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开拓大陆及国际市场;此外,也可让国际投资人对台湾市场更具信心。据国台办消息,截至2010年9月,陆资赴台大概有50多家企业,1.33亿美元的投资额——两岸开启了双向互动投资的全新时代。

台湾经济现状

台湾是典型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外贸在经济发展中扮演极为重要的角色,这种经济特征极易受外部经济环境的影响与制约。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2008年台湾经济零增长(0.06%)的基础上,2009年在危机持续蔓延与国际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外部需求严重萎缩,订单减少,加上内部投资与消费严重不足,导致台湾经济创下60年代以来最大的一次衰退。

不过,随着全球经济回暖、两岸经济复苏,特别是签订ECFA后,2010年两岸贸易呈现高速反弹的态势,台湾总体经济增长呈“内外皆热”状态。台湾“主计处”预计全年经济增长率为9.98%,创21年来最高纪录;2010年台湾人均GNP预计将达19046美元,比2009年提升2000多美元。1~11月台湾工业生产指数大幅增长27.3%,与此同时,台湾海外生产的比重超过50%并仍在升高,充分显示出台湾产业以“岛内接单、海外生产”为主的态势仍在延续且有扩大之势。

2010年台湾经济强劲复苏的根本动力在出口,外需的实质贡献率接近七成,其中1~11月对大陆的出口同比增长44.2%;进口同比增长48.9%。据商务部统计,2010年1~11月两岸贸易额为1318亿美元,同比增长39.7%,大陆对台出、进口分别为266.6亿美元和1051亿美元,逆差达784.4亿美元,同比上升47.1%和37.9%;前11月台湾对大陆(含香港)进、出口分别占台湾进口总额的15%和出口总额的42%。按照商务部统计,1~11月大陆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2亿美元,同比上升37%;台湾“主计处”统计,1~11月台湾当局共批准对大陆投资1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14%,其中增加投资的比重占62%。

表3.9 台湾贸易总额、出口、进口占GDP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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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0 台湾出口金额与比重(单位: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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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由英美专业机构联合公布的报告显示,台湾2010年“全球化指数”由去年的4.9上升至5.15,排名位列全球60大经济体第12名;“经济自由度指数”排名较去年上升两位,位列第25名;“全球繁荣指数”排名第22名。另根据瑞士洛桑管理学院2010年公布的“世界竞争力报告”,台湾的国际竞争力从前一年的第23名,大幅提升为第8名。

ECFA协议的重点产业指引方向

ECFA是两岸大三通(通邮、通航、通商)中最重要的一项架构协议,它是以堆积木(Building Blocks)的方式,逐步完成有关促进两岸通商的各项经济合作协议。如下图“金字塔”形来建构和表达。

ECFA协议的目标是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加强和增进双方之间的经济、贸易和投资合作,促进双方货品和服务贸易进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捷的投资及其保障机制,扩大经济合作领域,建立经济合作机制。

作为涵盖了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主要领域的一项综合性协议,ECFA明确了未来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目标,确定了今后推动未来两岸经济合作的重点领域与方向,建立了今后两岸经济合作新的制度化平台,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在经过了过去30年间曲折发展的历程后,开始迈向正常化、制度化与自由化的新轨道,标志着两岸经贸进入良性互动、共同促进的新时期,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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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

表3.11 ECFA前台湾主力产品与东盟国产品在大陆市场数据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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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第一阶段539项免关税产品,于2009年出口大陆市场的金额在138亿美元左右,可为台湾约2.2万多家中小企业受益近9亿美元关税。根据David Ricardo提出的比较优势理论,经贸正常化和整合化之后,双方依赖度增加,“比较优势”会更加充分显现。依据经济学的基本原则,当产品降税后,由于供给的增加,产品价格下降,因此买方也会因此而受益,即所谓的“租税转嫁”(taxtransfer)效果。至于双方何者享有较大的租税归宿(taxincidence),决定于双方的需求弹性与供给弹性,但可以确定的是,双方的买方剩余与卖方剩余都是增加的。

表3.12 ECFA“早期收获清单”(Early Harvest)中双方达成的降税项目:内地同意的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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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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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13 台湾同意的降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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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重点发展产业

高度依赖电子信息等产业的发展策略,在推动了台湾的工业升级和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其他新兴产业发展滞后。为了推动产业的升级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台湾行政当局推出了向服务业倾斜、相互关联性强、主要依托大陆市场的六大新兴产业计划和四大智慧型产业(云端运算、智慧电动车、发明专利产业化、智慧绿建筑),以及十大重点服务业(美食国际化、国际医疗、会议展览、国际物流、科技创新、都市更新、WiMAX、华文电子商务、高教输出)。

其中主要的六大新兴产业计划为:

1.生物科技:该领跑产业的核心概念主要是整合资源、跨领域协调,引进企业经营精神。内容主要是成立产业化研发中心、生技整合育成中心(SIC)、食品药物管理局(TFDA),并设立600亿元规模生技创投基金(BVC),强化价值链的产业化研发。

2.观光旅游:计划运用三通后两岸航线的增班及未来延远权拓展的契机,在台湾特殊的自然、人文与社会资源优势下,结合规划中的国际航空城及高铁、国道等设施及便利性,将台湾发展成为东亚观光交流转运中心及国际观光重要旅游目的地。预计到2012年,台湾观光外汇收入将达到90亿美元,超过GDP比重的2%。

3.绿色能源:将太阳光电产业和LED照明光电产业列为主力产业,能源风火轮产业列为一般潜力产业,计划建设台湾成为能源技术与生产的重要基地,同时通过旭升方案,引领台湾产业朝低碳及高值化方向发展。

4.医疗照护:将医疗服务和卫生安全作为价值产业,规划提供完善的医疗照护以促进健康,并提升医疗服务的效率与品质。

5.精致农业:以健康农业、卓越农业和乐活农业作为精致农业三大主轴,规划了“深化品牌验证,打造健康无毒岛;领先科技研发,打造卓越农科岛;重视农村风情,打造乐活休闲岛”的发展愿景。

6.文化创意:明确了立足台湾、开拓大陆市场、进军国际的发展战略,计划通过挹注资金、加强产业研发辅导、拓展市场流通、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以及发挥产业聚集效应等渠道,建构友善的发展环境,使台湾成为亚太文化创意产业汇流中心。

以六大新兴产业中最具优势的台湾绿能产业发展为例,台湾将在5年内投入200亿元的技术研发经费,提升7项绿能产业和关键技术效率,到2015年,预估绿能产业产值将达11580亿元。

2009年4月,台启动的“绿色能源产业旭日方案”(太阳光电、LED照明、风力发电、生质燃料、氢能与燃料电池、能源资通讯及电动车辆等)提出的5大发展策略,分别是技术突围、关键投资、环境塑造、内需扩大与出口转进,其中具体措施第五点:“藉两岸‘搭桥计划’扩大大陆市场、组织海外参展团切入国际大厂供应链、运用‘新郑和计划’拓展海外新兴市场。”可以为有兴趣的内地产业合作承接地提供无限的想象空间。

台资入陆

台湾经济的复苏发展,在ECFA的框架支持下,借着六大新兴产业计划的东风,将为台资入陆的大潮推波助澜,两岸“产业搭桥”计划更将促使两岸产业合作跃上新台阶。在这场“抢资战”中,如何依托绍兴现有的基础和平台,争取更多的台资入驻,是一个新的机遇挑战。

台湾资源贫乏,经济规模小,依赖外贸和外包才能生存发展,客观上存在融入大陆市场这个载体和平台的需要。两岸产业由于要素禀赋差异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由此产生了两岸产业交流合作的可能。截至2009年10月底台湾核准对大陆投资金额已达805亿美元,从劳力密集型产业到高科技产业,从组装包装到生产制造,两岸产业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层次不断提升。但目前两岸产业合作的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在可预见的未来,两岸产业合作将从劳力密集型产业向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因此,对于有准备的区域来说,双方具有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巨大潜力。

台资入陆需要两岸产业更有效地整合比较优势,需要引资城市推进政策对接,发掘合作潜力,加强在产业、市场、技术、标准等方面的合作,以互补互利、共同发展为目标,大力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协作和新兴产业的创新合作。

随着台资入陆的持续升温,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两岸产业合作,既要加强两岸在产业链不同环节上的分工,也要推进在研发、营销和建立共同标准、创设品牌方面的合作。未来两岸在信息服务业、运输物流、商业零售、医疗、文化创意等服务业,在资讯、通讯、环保、新能源、生物科技、LED照明等领域,都可以有大的作为。

有条件的地区会尽快推动规划、指导、政策支持、产学研紧密参与的产业合作准备,加快双方产业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与合理配置。

当前两岸已建立起绵密的产业分工体系,但台湾企业过去在内地营运模式主要是以代工为主,较为缺乏自有品牌,因此ECFA的订立及新兴产业规划的作用绝非仅在于关税减让和纸上谈兵,真正的利基应该是有助于两岸经济的成功转型。大陆市场规模大、成长潜力高,但市场障碍也多,在转向于内需推动的过程中,需要外来的资金、技术,以促进产业升级;台湾则需要由代工走向品牌与系统化布局,由追求成本下降到价值提升,必须在投资和贸易方面双管齐下。

综上所述,以ECFA为载体的台资入陆排除了两岸投资贸易上的障碍,不仅是货畅其流,也会物尽其利,增加双方出口的竞争力,带动投资、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对两岸经济的成长有很大贡献。对台湾来说,取得了与东协产品在大陆公平竞争的机会,甚至对于其他竞争对手,可取得捷足先登的机会;能吸引外来投资,有利台湾经济结构转型,并在两岸间配置有效分工;能成为外商进入大陆市场之优先合作伙伴及门户;能有助于产业供应链根留台湾;能有助于大陆台商增加对台采购及产业竞争力;能加速台湾发展成为产业运筹中心等。对大陆而言,关税的降低,连带减少原物料进口成本,可以提升企业竞争力,特别是服务业的开放,可以为台商从制造业转为服务业创造良好的机会。

可以预见的是,后ECFA时代,台资入陆将是台湾经济成长的一个主力方向,这种出口将是软性建设和软性实力的综合,将是台湾人的脑力结晶、创意、文化和服务的综合,将极大化自由贸易的效益,并融入大陆广大的市场和生产量能。后ECFA时代,无论是从双边经济合作与自由化安排的国际惯例,还是从整合两岸经济体的比较优势与稳步推进自由化进程的现实需要,以及改善严重不对称的两岸经贸关系格局与提升两岸经贸关系对两岸经济发展的贡献来看,都是双赢的,两岸互动进入大合作、大交流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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