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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泰国推翻贵族专政政变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种形势下,以比里为首的人民党海陆军官提出“推翻贵族专政”、“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口号,于1932年6月24日凌晨发动政变。1933年6月20日,人民党少壮派军官集团发动“护法政变”,推翻玛奴巴功政府,重新恢复国民议会,废除4月1日复辟令,组成以披耶·帕凤裕庭上将为总理的新政府。

   在这种形势下,以比里为首的人民党海陆军官提出“推翻贵族专政”、“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的口号,于1932年6月24日凌晨发动政变。政变军队占领了王宫,逮捕了在首都的各部大臣、陆海空三军和警察要员,解除了御林军的武装,控制了曼谷铁路局、中央车站、电台和电话电报局等重要据点,接管了兵工厂,并宣布成立军政府。军政府立即向正在华欣宫避暑的国王拉玛七世呈递奏章,欢迎国王返回首都。人民党组成临时议会,国王被迫宣布接受立宪政体,于6月27日在曼谷签署了人民党起草的临时宪法

宪法总纲规定:“国家最高之权力为人民所有”;“国王、人民议会、人民议会之议员、法庭”拥有行政权。国王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民议会有权制定一切法律,经国王颁行后即生效力。如国王不承认,则议会审查后认为应颁布者,也成为有效力之法律。至于人民议会之议员,规定第一期由军政府推举临时代表70名为议员,第二期(6个月后)议员分指定和选举两种,第三期(大约在10年后)则全部由人民选举产生。接着按宪法规定成立人民议会,非王族的军官和文官占大多数席位。此外还有律师、教育家、新闻记者、农业、工商业者等各界人民代表。新的内阁由新旧政治派别的代表组成,其中既有政变的发起者、著名的军官“四虎将”(披耶帕凤、披耶嵩、披耶立和帕巴塞)和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法学家、经济学家等,也保留了许多旧职人员,而且由其代表人物前法院院长披耶·玛奴巴功侯爵出任内阁总理,此举也为人民党有意调和政变集团同国王之间的关系。

临时会议通过了六点政纲,作为政府制定政策的准则。其内容要点:(1)维持国家政治、法律和经济的独立自主;(2)维持国家安全,减少犯罪行为;(3)发展国民经济,制定国家经济方案,务使人民不受饥饿威胁;(4)给人民以平等权利;(5)在不危害上述原则之下,为人民谋求自由、福利;(6)使人民大众有充分受教育之机会。同年12月10日,颁布了泰国历史上第一个永久宪法。

1933年保皇派曾组织力量反扑。1933年2月,首任总理披耶·玛奴巴功利用职权排挤比里和人民党。比里被指控为共产党嫌疑分子,被迫流亡国外。4月,玛奴巴功奏请国王下令关闭议会,改组内阁,暂时停止实行先前所发的若干条文,颁布“防共条例”。1933年6月20日,人民党少壮派军官集团发动“护法政变”,推翻玛奴巴功政府,重新恢复国民议会,废除4月1日复辟令,组成以披耶·帕凤裕庭上将为总理的新政府。同年10月受英法的支持,前国防大臣波旺拉德亲王率军队八个旅进逼曼谷。陆军部长披汶·颂堪率六个旅抗敌成功,巩固了君主立宪政体。1935年,拉玛七世在英国发表声明逊位,其侄子继位为拉玛八世。1938年,披汶·颂堪出任总理,开启了军人集团统治,也开启了军人干预政治的先河。披汶·颂堪上台后逐步实行军人独裁统治,对内推行“国家主义”,掀起了一场持续多年的“泰化运动”,对非泰民族人民采取歧视政策,特别是排挤华人。对外推行“大泰唯国主义”和亲日政策,把泰国引上一条危险的道路。

总之,1932年政变的结果,削弱了王室贵族垄断政权的势力,把国王的权力置于宪法的限制之下,一批受西方教育的新人登上了政治舞台。这是泰国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大转变。从此,长达近700年的泰国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结束,泰国开始建立了君主立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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