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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以后的神圣罗马帝国

时间:2022-07-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读者都已熟悉神圣罗马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已被宗教改革运动所毁,宗教改革运动使德意志人几乎一半信奉天主教,一半信奉新教,因而每一方都要求得到为对付另一方而必备的特别保护措施。三十年战争的后果帝国大部分地区屡遭三十年战争的祸害。德意志的自由意味着各成员国可以不受皇帝或帝国的控制。三十年战争以后,没有一个德意志邦国承认帝国议会的权威。

读者都已熟悉神圣罗马帝国。特别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以后,它是一个几乎没有军队、没有岁入、也没有中央政府工作机关的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创建于中世纪,它之称为罗马,是因为当时相信能继续古代罗马帝国的统治;而称为神圣,是因为它是与教皇精神帝国相对称的世俗帝国。神圣罗马帝国已被宗教改革运动所毁,宗教改革运动使德意志人几乎一半信奉天主教,一半信奉新教,因而每一方都要求得到为对付另一方而必备的特别保护措施。然而,帝国在原则上仍是一个整体,与民族没有关系,在理论上它是一个适合于全体人民的政府形式,尽管它从未很好地实现这一理论上的主张,而且从中世纪以来也未表现出扩张主义的倾向。实际上,帝国的疆界大致与德意志各邦国和德语区的疆界相同,但要除去 1648 年以后的荷兰和瑞士,因为它们不再认为自己是德意志的;同样还要除去自 14 世纪以来就已定居于波罗的海东部沿岸的那些德意志人。

中欧和东欧,1660—1795 年

这个复杂的区域可在本页地图上简洁地表现出来。上面一幅地图表明了 1660 年的边界;下面一幅地图则是 1795 年的边界。这两幅图都展示了中欧和东欧土地的分界线,从易北河口到德国中心地区,再往下延续到的里雅斯特。这条线以东,从 16 世纪到 18 世纪,大量的人口沦为农奴,在贵族的大片农场上被强迫劳动。而这条线以西的农民,拥有少量土地,没有被强迫劳动,在他们自己的或者租用的小块农场上耕作。这条线展现了某种不精确但却很重要的社会分界线,此分界线对现代欧洲的政治经济历史将会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三十年战争的后果帝国大部分地区屡遭三十年战争的祸害。而这场战争以及随之而来的和平条款也只是加剧了长期存在的这种令人不快的状况。战后的复兴颇为困难,商业联系的中断和战时存款与资本的损失很难恢复和弥补。由于西欧经济扩张和文化的变化,德国逐渐落后于西欧的步伐。自治市的市民阶级的野心遭到压抑,他们失去昔日的大部分活力。海外殖民地的发现需要有足够强大的政府作为后盾,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勃兰登堡的一次殖民冒险行动最终失败了。直到 1771 年证券交易所在维也纳建立之前,亦即伦敦、巴黎和阿姆斯特丹的证券交易所建立后的半个世纪,德国还没有这种交易所。法律、关税、过境税和货币,同法国相比,更是五花八门。连历法也是各式各样。实际上就整个欧洲来说,历法之所以不同,是因为新教国家长期拒绝采纳 1582 年教皇格列高利十三世颁布的修正的历法,但在分裂的德国的某些地区,节日、月份的日子和星期的日子竟是每隔几英里就不一样。17 世纪,文学和艺术在西欧达到空前的繁荣,而在德国,却处于萧条不振的状态。在科学上,除了伟大的天才、伟大的数学家和哲学家莱布尼茨以外,德意志人在三十年战争期间和战争以后所取得的成就比英国人、荷兰人、法国人和意大利人都少。只有在音乐方面,例如在巴赫家族的作品上,这时期德意志人是很出色的。但当时在远离音乐发源地的其他地方,很少能欣赏到音乐。对世界其他地方来说,德国是一个缄默的国家,是欧洲较高文明中的一个次要部分。

三十年战争过后,每个德意志邦国都拥有主权权利。这些“邦国”的数目按照不同的计数法达到三百或二千左右。大数目里包括德国南部和莱茵兰存在的“帝国骑士”,他们除皇帝本人外不承认任何封建君主权威。骑士拥有自己的小地产,平均每块不超过一百英亩,由一座堡垒和一二个庄园组成。它们被较大的邦国的领土所包围,但并不是后者的一部分。即使不算骑士,也有约三百个能作出某些独立行动的邦国——自由市,没有臣民的修道院院长,用世俗权力进行统治的大主教和主教、伯爵、侯爵和公爵,以及仅有的一位国王即波希米亚国王。

“德意志的自由”这些邦国都深切关注维护所谓的“德意志的自由”。它们乐于接受外部列强的援助,尤其不排除法国的援助。德意志的自由意味着各成员国可以不受皇帝或帝国的控制。帝国内最重要的邦国统治者选举皇帝,17 世纪末共有九名选帝候。选帝侯在每次选举皇帝时都要求成功的候选人接受一些“投降条款”,条款中规定候选人允诺保护各邦国的全部特权和豁免权。哈布斯堡家族虽然在 1438 年以后经常当选为皇帝,但并不比世袭统治者处于更有利的地位,每个当选者都要挨次廉价出售他的前任所获得的利益。选举的原则是,皇帝的权力不能累积增多,也不能代代相传。这就为外国的阴谋诡计大开方便之门,因为选帝侯们乐于选举给他们允诺最多的那个候选人。法国屡次支持与哈布斯堡家族竞争的候选人。1648 年后,法国人在选举团中有了支持者,即一贯最为亲法的巴伐利亚和科隆。1742 年法国达到目的,使他的巴伐利亚盟友登上皇帝宝座。皇帝的高位成为德意志人和非德意志人共同玩弄的政治足球

衰老帝国与新兴大国

左图表明“三个老帝国”在 17 世纪占有了大部分中欧和东欧。虽然在现代条件下他们维护自己日益艰难,不过波兰共和国一直存在到 1795 年,神圣罗马帝国到 1806 年,奥斯曼帝国则是 1923 年。与此同时,从 17 世纪开始,本地区政治领导权就由三个更现代化的国家承担,它们拥有君主国各种机构、常备军队和职业官僚或公务员,由此组织良好。这三个国家就是重组的哈布斯堡奥地利帝国、普鲁士霍亨索伦王国和罗曼诺夫俄罗斯帝国。右图显示的这三个国家都在欧洲事务中发挥突出影响长达二百多年之久,但它们在 1914—1918 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全部灭亡。

三十年战争以后,没有一个德意志邦国承认帝国议会的权威。帝国议会本来拥有为全帝国招兵和收税的权力,但这个权力未曾使用过,因为各邦国担心任何此类行动都会削弱他们自己的权力和独立。同时,那些顽强坚持从帝国获得自由权的各邦国简直没有给予他们的臣民什么自由。自由城市同其他国家的多数城市一样,由封闭的寡头集团统治,但是德国自由城市的市民寡头统治者事实上还是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其他大小邦国多数朝着专制主义方向发展。就整个德国而言,专制主义遭到制止,它只是在数以百计的不同地方小规模地重新出现过。每一个统治者都想成为小路易十四,每个宫廷都想成为小凡尔赛。臣民们由于感情关系而依附于他们的统治者。双方经常比邻而居,统治者也乐于让过路人看见他们。人民喜欢小朝廷、好玩的军队、闲话的政治,以及自己小国中他们所熟悉的官员。尽管有种种缺点,帝国却也有一个长处,它以合法的关系维持着各邦之间的联合。这是一种小型的国家联盟。《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的一个半世纪,有许多极小的邦国,它们或是位于大国周围或是往往被大国完全包围,但都没有十分担忧自己的安全,也没有失去自己的独立。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德国仍然有着许多野心勃勃的统治者,1648 年他们获得了对他们主权的承认,便忙于建立专制君主制度。他们还渴望扩展他们的领地,在世界上崭露头角。为实现这一目的,除彻底吞并较小的邻国外,还另有别的方法。其中之一,就是通过联姻和继承。在这方面,帝国是有运气的猎手们的天堂,由于有许多统治家族,各式各样可能的联姻为数颇多。满足野心的另一途径在于进行帝国的高级政治活动。统治巴伐利亚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在三十年战争中设法获得了选帝侯身份。他们经常任命家族成员为科隆和莱茵兰教区的大主教,并且通过这样建立起来的势力设法让法国人接受他们的影响,法国人于是依靠他们去反对哈布斯堡家族。统治汉诺威的盖尔夫家族多年来阴谋取得选帝侯身份,1692 年他们终于向皇帝勒索到这种资格;1714 年他们继承了大不列颠王位,因为英国人宁愿要新教徒的国王乔治一世而不要天主教的斯图亚特表兄弟。勃兰登堡选帝侯即霍亨索伦家族继承了远至莱茵河和维斯杜拉河的领地。

奥地利与普鲁士《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后的半个世纪,是中欧的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德国的局势是不稳定的。没有人能够说出在六个主要德意志邦国中,有哪一个将处于领先地位。什么都不明朗;任何事情都会发生。1700 年后,由于统治者的手腕和坚韧不拔的振兴精神,奥地利和普鲁士两个公国明显地走在前列。有一点实属稀奇但又是明明白白的,即两个邦国都确实没有自己的名称。长期以来,它们通常称为“家族”:奥地利家族或哈布斯堡家族,勃兰登堡家族或霍亨索伦家族。每个家族都把一些领地联合在一起。只要事态进程有所变化,他们都愿意拥有其他的任何领地。按其外延来说,一个可称为“奥地利”,它在几百年内只是上多瑙河的一个大公园;另一个称作“普鲁士”,它在几百年内只是波罗的海沿岸的一大片地区。我们即将回来叙述这两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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