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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言路以求郅治

时间:2022-05-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与历代富有文明理念的大帝一样,郭威也有开言路以求郅治的用心。但南唐人知道这个消息后,马上在淮河南岸修筑仓库,装扮成百姓驾着舟船、车辆到淮北来多买粮食,以此供应军队。郭威这个举动,还不足以达到这个境界。治史,很大程度上是对千人的“审判”。五代以来的屯田制度,也需要修正。敕令说,从此以后,全部取消朝廷户部管理的营田事务,将耕种营田的农民,划归地方州、县。

与历代富有文明理念的大帝一样,郭威也有开言路以求郅治的用心。

他下诏令在朝文武臣僚,各自都上书给朝廷,凡是有益国利民之事,要尽快形成提案报上来。都要直书其事,不要写得花里胡哨,不必雕琢文字。

诏书说得很谦虚:

朕生长军旅,不亲学问,未知治天下之道。文武官有益国利民之术,各具封事以闻,咸宜直书其事,勿事辞藻。

郭威德政不少。

广顺二年,公元952年,契丹辖地瀛州、莫州、幽州涝灾,发大水,流民进入边塞,散居在河北各地,总数有数十万人,而契丹无力拯救这些受灾人,于是,各州、县也不加禁止,听凭难民南下。后周太祖郭威听到消息后,下诏:有关各州、县必须救济接待流民。

史称此前被抢掠或大逃亡,而跑到契丹去的中原士庶,回来了一大半。

这不是个小事情。安排“异国”难民,是现代文明。后周太祖郭威做到了。

广顺三年,公元953年,南唐旱灾。灾情相当严重,以至于淮南一带,井水、泉水,都已经干涸;淮河干得露出河底,可徒步走过。饥民们渡过淮河北上,人流接连不断。但南唐的濠州(今属安徽凤阳)、寿州(今属安徽寿县)发兵阻止,不许百姓逃亡。百姓与士兵争斗后,有幸运的,就朝北奔来。这样就要消耗属于后周辖境的粮食,有人提出要阻止南唐流民北上。

郭威知道后说:“对方和我方的百姓,都是一样的人。不要阻止,可以听凭南面百姓过淮河,任他们来买粮。”

但南唐人知道这个消息后,马上在淮河南岸修筑仓库,装扮成百姓驾着舟船、车辆到淮北来多买粮食,以此供应军队。

几个月后,消耗了后周大量粮草。到了秋天,郭威不得已下诏说:“南边的百姓用人力和牲口拉粮食,可以准许;但用船只、车辆运载粮食,不准许。”

这个事件,不难看出,对峙着的南唐和后周,谁更文明。

但“春秋责备贤者”,船山先生对郭威的这个良苦用心还是不满意,他为此发布了一个重要意见,在《读通鉴论》中,他认为:郭威禁止船只、车辆运载粮食,只同意用人力和牲口拉粮食,这样,恩惠只能达到附近的士庶,稍远一些的士庶,力气弱无法到达淮河北岸的,就会有人继续饿死。郭威正有吞并江淮的计划,心里只想着不给敌人提供粮食,是为了困扰敌人,自以为得意,但他不知道,这种小人之智,只能白白损害仁义,而实际上也不起作用。

船山认为:不管怎么旱,也不会有饿死的大兵,所饿死的都是庶民。江淮大旱,没有兵食,大兵就会抢掠民间;如果郭威能让对方的大兵有吃的,对敌国的百姓也是一种纾解——因为大兵有了吃的就不会再去掠夺当地百姓了。况且,禁止船只、车辆,那大兵们就会与百姓争着来买米,如此则百姓死伤者就会很多。这样一来让敌方的兵、民都会不满意,“无德于民”,百姓不满意;“积怨于兵”,敌军不满意。就像过去战国时秦国、晋国,也有过类似的事,秦国灾荒,晋国不援助粮食,结果秦国人人同仇敌忾,最后大败晋国。因此,真正“大有为者”,不会与人“争一饥一饱”的利益或损失在哪里。只有深切地研究“人情物理”的机缘,而后才可以“尽智”“全仁”,表现真正智慧的大道,显现整全仁德的义理。郭威这个举动,还不足以达到这个境界。这是“为德不永,而功亦不集”,布施仁德不能有始有终,所以他的功业也没有达到集大成。

船山的结论性意见是:

唯保天下者可以有天下,区区之算奚当哉!

只有心存捍卫天下文明者,可以得天下;区区的算计哪里足以当此!

帝王,是帝制时代的最高精英代表,他的所作所为,直接关系到“天下”兴衰,关系到“天下”文明的方向。船山先生一番“责备贤者”所论,让人看到“人情物理”的深邃之处。这类意见,是邦国治理自然法原理的别样阐释,对政治家而言,就有令人敬畏的警示功能。

郭威已经很努力了,但因为他是帝国第一精英,因此后人的判官之笔有理由对他要求得更为精审。治史,很大程度上是对千人的“审判”。船山先生的意见值得更多关心政治哲学的人,慢慢想一想。

广顺三年,公元953年,历年积累下来的土地归属问题开始呈现。

中国历来有屯田制度。一般就是招募地方农民,到无主的土地去耕种,国家收取赋税。屯田,是寓兵于农的国家战略,利国利民。汉代以来的屯田大多在边疆地区,交给戍卫的兵士耕种。唐末以来,中原开始大量驻军,尤其各大藩镇,大军所在之处都寻找无主之田地设置所谓“营田”,然后招募富裕的农户耕种,交租。地方如此,中央户部,也另外设置相关机构,总管天下“营田”。这个机构所得租税,上缴国库,不隶属于地方州县。这样一来,渐有弊端发生。如有的地方壮丁多,但是没有徭役,因为都在耕种“营田”;有的地方借着“营田”的独立性,收容或庇护奸人盗贼,地方州县也没有法子追究。

任何一个制度施行久了都会有弊端出现,而后需要修补、更化、变革、转型。美国的宪法制度人称良善,但230年来,已经有二十七项宪法修正案实施,正在审议中的还有未获通过的若干种修正案。平均不到十年就有一项修正案被提出并通过。五代以来的屯田制度,也需要修正。

当初后梁时,曾进击淮南,抢掠到数以千万计的耕牛,后梁将这些牛提供给东南各州耕种营田的农户,让他们每年交租。这是郭威接手中原之后,连营田一块接受过来的案例。

后梁到后周,几十年过去了,牛可是都死了,但按照制度规定,租子还不能免。就这一个案例,就让农民深受其苦。因为农民们弄不清这些营田的究竟归属,一般都不敢在所属营田之上投资盖房种树等。先贤云“无恒产者无恒心”,在这个历史故实中得到精准再现。

郭威知道此中弊端。这时正好有关心此事的大臣提出:各地方可以“便宜行事”,撤销营田。

但撤销营田后,已经耕种了几十年土地的农民怎么办?

郭威一道敕令,体现了了不起的民生精神。敕令说,从此以后,全部取消朝廷户部管理的营田事务,将耕种营田的农民,划归地方州、县。他们现在的田地、庐舍、耕牛、农具,同时一并赐给现在的耕种者作为永久产业!以前规定的牛租,从此以后,全部蠲免。

这一件利民的大举措,即刻让境内的农民得到(如俗话所说)生产力大解放。当年,户部就增加了三万多户人口。农民有了这些永久产业,更有了积极性在自家田地上修葺房屋、种植树木,史称农民获取地利数倍于以前。

但觊觎私有财产似乎是人类贪婪的根性。看到有农民因此而获利,朝中就有人对郭威说:“过去留下了那么多营田,其中不少是肥沃富饶的,不如收归国有,将它们卖掉。如此,可以得到至少几十万贯钱财来充实国库。”

郭威更说了一句够得上伟大的话:“利在于民,犹在国也,朕用此钱何为!”

利益在农民那里,就如同在国家一样,朕用这些卖地得来的钱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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