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分账核算业务的启动

分账核算业务的启动

时间:2022-04-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分账核算业务的启动_上海自贸区成立三周年回眸 制度篇2014年5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16],两份细则作为附件也随《通知》同时下发。上述两项细则表明上海自贸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正式启动建立,开始全面规范区内分账核算业务及其风险审慎管理。

2014年5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16],两份细则作为附件也随《通知》同时下发。

《通知》正文部分宣布自贸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建设正式启动,并按照先本币、后外币分步推进。附件一《业务实施细则》共5章35条,侧重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的开展及相关要求,详细规定了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内部建立试验区分账核算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以及自由贸易账户的开立、账户资金使用与管理等内容。附件二《审慎管理细则》共9章38条,主要根据宏观审慎管理和风险防控的要求,对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管理的审慎合格标准、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风险管理、资金异常流动检测预警以及各项临时性管制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上述两项细则表明上海自贸区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正式启动建立,开始全面规范区内分账核算业务及其风险审慎管理。

在分析解读上述规则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厘清以下几个概念:

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是指上海市金融机构设立分账核算单元,并通过自由贸易账户为区内主体提供投融资创新等相关业务,以及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为境外机构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是指上海市金融机构为开展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在其市一级机构内部建立的自由贸易专用账务核算体系(FTU—Free Trade Accounting Unit),并建立相应的机制实现与金融机构其他业务分开核算。

自由贸易账户是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需要在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开立的规则统一的本外币账户。

区内主体包括区内机构、区内个人以及区内境外个人[17]。区内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和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合称为机构自由贸易账户;区内个人自由贸易账户和区内境外个人自由贸易账户合称为个人自由贸易账户。

自由贸易账号体系的建立拓展了市场主体的业务范围。对境内企业来说,拥有自由贸易账户基本就是拥有了一个可以和境外资金自由汇兑的账户,而对境外企业来说,则意味着其可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获得相关金融服务。具体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开展分账核算业务。上海市级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标识分设、分账核算、独立出表、专项报告、自求平衡”的要求开展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吸收的自由贸易账户外币资金余额,除因清算需要必须存放境内金融机构的,一般不得存放境内金融机构。如因清算需要存放境内金融机构的,纳入该清算账户开户金融机构的外债管理。金融机构应按自求平衡原则对分账核算业务进行管理,并建立资金、敞口、杠杆率、流动性和风险控制等业务管理流程。金融机构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因向自由贸易账户提供兑换服务而产生的本外币头寸应在区内或境外进行平盘。

第二,自由贸易账号管理。自由贸易账户可办理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的跨境资金结算。自由贸易分账核算账号主要涉及“FTE”、“FTN”、“FTU”、“FTI”、“FTF”等不同类别。具体情况可见表3-2[18]

表3-2 自由贸易账号分类

金融机构可凭收付款指令办理各类机构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机构账户,以及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机构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含区内)机构非自由贸易账户之间产生的资金划转(含同名账户)应以人民币进行,并视同跨境业务管理,金融机构应该按照展业三原则要求进行相应的真实性审核。

第三,分账核算体系的建立可打通跨境资金内外联动的四个渠道,初步尝试资本账户开放。同一非金融机构自由贸易账户与其开立的境内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可办理以下业务项下的人民币资金划转:①经常项下业务;②偿还自身名下境内贷款;③新建投资、并购投资、增资等实业投资;④规定的其他跨境交易。对同一非金融机构的FT账户与其境内银行一般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应按上述规定的“3+1”渠道办理。

第四,就具体流程而言,上海市金融机构自发文之日起,提供FT服务需要完成四步流程。第一步按照细则要求启动FT分账核算制度建设,第二步按照标准开展评估和专业评估,第三步评估合格后向人行上海总部提出系统接入书面申请,第四步系统验收合格后才可提供FT开户及相关服务。除此流程之外,如参照目前开立离岸账户的流程,审核材料需要各银行支行网点上报总行统一审批,这一过程目前需要一个月。已在自贸区内开立一级分行的银行有望实现对FT账户的流程特批,速度明显快于其他银行[19]

第五,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下同)根据金融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对上海市金融机构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其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实行业务审慎合格评估及验收。上海金融机构主要采用打分方式对分账核算管理进行专业评估,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按年度组织对金融机构分账核算业务的持续性评估,并根据金融机构准备情况对系统接入情况进行验收。验收采取现场加非现场同步的方式进行。②区内分账核算业务的宏观审慎管理。对上海市金融机构开办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投融资汇兑等业务以及相关的资金流动进行非现场监测和持续性动态评估管理;建立本外币协调监管工作机制,通过系统采集业务数据,结合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系统、外债统计监测系统等采集的相关信息,建立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运用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工具实施管理。③针对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预警和临时性管制。根据日常监测,建立异常资金流动预警机制,并向金融机构发出异常流动预警信号;在一定条件下可对分账核算业务及自由贸易账户的异常资金流动实施干预,包括调整固定工具类的参数和可变工具类的逆转性调节工具等。

自由贸易账号和分账核算管理系统的建成是金改2.0版的核心内容,该系统与传统系统相比有很大不同。在数据检测方面,传统的管理系统只能一个月或一周汇总一次数据,而自由贸易账号系统能实现每天出数,逐笔实时监测,能监控跨境资金的来龙去脉。此外,该系统全面覆盖了所有市场主体,不仅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可以使用,企业和个人也能开立自由贸易账号。

总而言之,自由贸易账号分账核算体系为自贸区提供了基于审慎监管理念的“电子围网”,能缓冲资金大进大出的潜在风险,为在自贸区先行先试资本项目可兑换等金融领域改革提供了工具和载体,为后续改革,尤其是风险管理体系改革,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