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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流动负债

时间:2022-04-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情况下,它们是资产使用在前,款项支付在后,在尚未偿还或支付前,形成了企业的一项非流动负债。最后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企业在收到该款项时,应将其作为非流动负债项目,通过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并按资本

第五节 其他非流动负债

一、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主要包括应付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一般情况下,它们是资产使用在前,款项支付在后,在尚未偿还或支付前,形成了企业的一项非流动负债。由于长期应付款具有分期付款且偿付期较长的特征,准则要求将长期应付款在其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按恰当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设置“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企业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并应当按照长期应付款的种类和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一)应付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按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借记“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按期支付的租金,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

企业购入有关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按期支付的价款,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长期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种长期应付款。

【例13-5】假定A公司于20×7年1月1日从B公司购入N型机器作为固定资产交付生产车间使用(不需安装)。根据购货合同规定,N型机器的总价款为1000万元,A公司分3年于年末支付。各年支付额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和200万元。假定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为6%,A公司经各种因素考虑,则以银行贷款利率为折现率。

(1)计算长期应付款总额的现值:

500/(1+6%)1+300/(1+6%)2+200/(1+6%)3

=471.7+267+167.92=906.62(万元)

1000-906.62=93.38(万元)

(2)A公司编制会计分录:

每年末支付款项及确认费用时的会计分录在第五章固定资产中已述,此处略去。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债券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份的债券。它具有双重性质,是一种混合权益的证券,既具有债券的性质又有股票的性质。债券持有者在转换期内行使转换权利,将债券转换为股份,则成为企业的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若在转换期内不行使转换权,则继续作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方按期清偿债券本息。因而,对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实际上给债券持有人两次权利,一是到期收本和定期收息的权利,二是在转换期内转换成普通股票的权利。

对于可转换债券,它对发行及购买双方都有益处:就发行企业而言,由于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一般比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低,因而企业可以用较低的利率筹措资金,并增加筹资吸引力。对债券持有者而言,获利稳定且风险小,在发行企业效益不佳的情况下,有权取得固定的利息并到期收回本息,即使发行企业破产清算,其利益也能得到一定的保证;而在发行企业效益较好的情况下,债券持有者将债券转换为股份,可以享受股利和资本增值的利益。

在我国,符合一定规定条件的上市公司和重点国有企业经批准可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发行价格,上市公司是以发行前1个月股票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以上浮一定幅度作为转股价格。重点国有企业是以拟发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作为转股价格。我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记名式无纸化发行方式,债券最短期限为3年,最长期限为5年。

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会计核算中作为非流动负债核算,在“应付债券”科目下设置“可转换公司债券”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在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具体分拆时,首先对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负债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然后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分初始确认金额后的金额确定权益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的交易费用,应当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最后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将权益成分确认为资本公积。

会计处理时,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包含的负债成分面值,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科目,按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分,在转换为股份前,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即按照实际利率和摊余成本确认利息费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债券,差额作为利息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者在债券存续期间内行使转换权利,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应视转换情况将债券账面价值转换为普通股本和股票溢价,转换过程中不产生损益。对于债券面额不足转换1股股份的部分,企业应当以现金偿还。若可转换债券到期未转换为股份的,仍按一般公司债券核算,偿还本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力,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为股票,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余额,借记“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利息调整)”科目,按其权益成分的金额,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的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还应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如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或特定用途的款项。企业在收到该款项时,应将其作为非流动负债项目,通过设置“专项应付款”科目,并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收到或应收的资本性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对于未形成资产需要经过批准核销的部分,在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如有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待上缴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专项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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