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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时间:2022-02-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企业名称设计完整的企业名称应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和组织形式。所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时最好有备用名称。表1-1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续表表1-1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一)企业名称设计

完整的企业名称应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和组织形式。其格式为:行政区划+字号(商号)+行业+组织形式。企业名称格式如图1-10所示。

图1-10 企业名称格式

1.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应当冠以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县行政区域名称。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可以不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域名称:全国性公司、国务院或其授权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可以使用“中国”、“中华”、“国际”冠名;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2.字号

字号是一个企业区别其他企业的重要标志。一般应该遵守如下规范:企业字号应由两个以上汉字组成;不得以县以上行政区域名称作字号;不得以外文字母作为企业字号;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的名称。常见企业名称命名法见表1-12。

表1-12 常见企业名称命名法

续表

3.行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注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创业者选定的字词应当恰当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范围和特点。

4.组织形式

法人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简称为“有限公司”。非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使用较多的是“店”、“商行”、“厂”、“所”、“社”等。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初步拟定自己创办企业的名称后,要在注册前到当地工商局注册分局进行电脑查询,确定自己拟定的名称与已注册企业的名称没有重复,这个程序称为“名称查重”。所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时最好有备用名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见表1-1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见表1-14。

表1-13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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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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