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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的基础是什么?

时间:2022-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知识学习是人们掌握有关道德内容,表现良好道德行为的前提。孔子认为,道德品质的形成,重要的一条在于道德知识的学习。经验告诉我们,道德教育的关键在于培育一个人的理性精神,而以知识教育为内容,正是对道德教育关键的理解。三是以知识教育形式进行道德教育必须与个人的社会化过程相结合。四是把握道德中的知识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个人的理性思维、增强道德认同感。
德教内容_新时期专业技术人员道德建设

二、德教内容

1.情感教育

道德与情感之间的联系表现为:没有道德情感这一感性基础就没有道德的形成,也自然没有道德和道德行为。道德教育实质上是向人们宣扬一种在行为中“善”的生存状态,是希望人们表现出“好”的现象,而“善”与“好”包含着深重的价值认知,体现着一种浓厚的主观判断,洋溢着浓浓的情感因素,所以,道德教育一定程度可理解为为社会所认同的道德情感的宣扬和培育的过程。

一定的道德情感,对于良好的道德行为表现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们最基本的情感认知与情感判断(如美丑、好坏、是非的区别,并对不同的行为表现或现象产生喜欢、欣赏、厌恶、反对等相应的情感)是形成相应的道德观念的基础,而情感教育就是帮助受教育者培育正确的道德情感,加深其对自身行为表现的感性认知,以期最终有助于形成个人的道德品质。

在我国道德教育领域的情感教育中,为提高个人的道德和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尤为关键的是应加强耻感教育:即在个人的道德情感认知中,应帮助个人培育出羞耻感,知道什么是非体面的,并对该类现象或行为的产生表现出一种不以为荣的感受。

当前,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看到或听到“颇有认可度”的一些“大言不惭”的言行。如在朋友的聚会中,有人会争相吹嘘自己是如何成功逃税并欺骗国家的;有人会讲述自己是如何“变废为宝”通过欺骗式包装而获利的;甚至我们也看到地震以后,“范跑跑”公开地为自己逃跑行为的“合理性”进行“义正词严”地辩护……往往在上述表现中,行为人是说得“正义凛然”,有些听众也是听得“热情高涨”,暗中频频点头。以上种种行为都表现出一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道德情感判断,事实上正是耻感意识的缺失。“好”与“善”的道德表现必须有正确的羞耻感为基础,当人们缺乏正确的羞耻感时,就会失去美德的理想与目标,就很可能意味着不良的道德表现的发生。我们要建立一种有耻无违的社会机制来保障良好的德行的实现。

2.知识教育

“美德是拥有知识的结果”(柏拉图语)。正如柏拉图所述,良好的道德表现是与知识的拥有密不可分的,进一步讲,这也意味着在道德教育中必须将知识教育纳入教育内容。所谓知识教育,就是在道德教育中以相关知识的教育为主要内容,从知识层面上进行教育,通过知识的传授,一方面使受教育者知道道德的具体内容要求,另外更为关键的是通过知识教育培育受教育者的理性思维能力,使受教育者不仅知道道德要求的“之所以然”,同时使受教育者在更深的认知层面上对道德内容接受并认同。

知识学习是人们掌握有关道德内容,表现良好道德行为的前提。人们必须依赖于后天的学习,在不断的社会化过程中,了解社会的具体要求与内容。虽然道德不等于有关道德的知识,但重视对知识的学习,也是良好道德表现的重要条件。事实上,在长期以来的道德教育中,知识教育早就或明或隐地被提出来了。孔子认为,道德品质的形成,重要的一条在于道德知识的学习。“弗学何以行”,“盖有不知而作者,我无是也”,学习就是良好德行的重要条件。在孔子看来,“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笃信好学,守死善道”,“朝闻道,夕死可矣”。这里的君子表示的是德行好的人,而“谋道”、“忧道”、“学道”、“闻道”都属于道德认知的范畴,所以,孔子在这里一再地将良好的德行代表(君子)与知识学习联系起来。在他看来,良好的德行也应从求知做起,在求知的基础上,才可能“下学而上达”,只有“博学以文,约之以礼”,才可能有良好的道德表现,“君子学以致道”正是反映孔子的这一认知:即道德的教育应不能离开知识的教育。

经验告诉我们,道德教育的关键在于培育一个人的理性精神,而以知识教育为内容,正是对道德教育关键的理解。完全依赖于情感基础的道德表现是不稳定的,相对于理性的知识认知,情感更具有波动性。如果我们具有了道德上的理性思维,将使人们在情感以外,具有了另外一道道德防线,当“恶”突破了道德情感的阻拦时,道德的理性认知将起到另一重的预防作用。

在我们开展知识教育与学习时,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科学把握“知识”的内涵。知识教育与学习中的知识不仅仅包含着直接介绍、论证道德内容的有关表述,而且也包括了与道德无直接关联的其他各门专业性的理论。二是在知识教育中必须帮助受教育者从理性去把握“义利关系”,帮助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义利观。现实中人们在活动中所体现的道德水平,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建立在个人处理利益与道德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的,都是个人“义利观”的体现,所以“义利观”对培育个人的道德表现至关重要。在个人幼儿时期,我们还可以以灌输法通过情感的培育帮助个体形成朴素的“义利观”,但当个体具有了更强的自主性思维、更具有反思性时,就必须通过知识的学习,帮助个人从理性的层面深入认识德行的重要性及不道德行为的危害,从而加深个体对社会活动中“义”的认同,最终提高个人的道德修养。三是以知识教育形式进行道德教育必须与个人的社会化过程相结合。当个人处于儿童阶段时,主体的理性思维不强,因而这时的道德教育应以情感教育为主,同时这一时期的知识教育应以相对间接的方式体现在提高人的修养上,不必具体涉及到道德的范畴;而伴随着个体抽象思维能力的增长、当个体进入抽象理论学习期时(如中学及其后的学习阶段),这时可以对道德相关内容进行更加理性层面的教育,帮助人们在更加理智的认知上把握道德。四是把握道德中的知识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个人的理性思维、增强道德认同感。“知识是美德的前提,而知识本身不是目的。”在以知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阶段中,教育者更应采取多种灵活的方式,围绕着提高受教育者理性思维、提高个人道德认同的目标进行灵活的教育,帮助个体在原有朴素情感基础上将对道德的认知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度,培育出一定的道德信念,为最终的良好道德行为打下坚实的基础。

3.习惯教育

所谓习惯教育,就是在对个体的道德教育过程中(尤其是在个体从业后),从行为的角度注重个人具体的道德实践,设定良好的外在教育环境,最终帮助个体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体在良好的习惯中体现出良好的德行,表现出良好的道德水平。

通过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培养,能够保证良好的行为表现。通过培养良好的习惯,能使个体形成高尚的品质,能使个体自然形成采取某种良好行为的趋向,最终使普通人成为道德上不平凡的人。同样,在社会活动中,良好的习惯也能使个人形成一种积极性的日常反应,当个体在社会活动中遇到活动对象时,便会根据习惯的惯性作用而作出一定的趋向表示并且在同时的行为表现中体现良好的道德水平。良好的行为习惯意味着良好的道德表现。

具体来讲,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开展习惯教育:一是从从业者的一般的行为训练做起,由小到大,这是一种提倡“小节”的习惯训练法。中国传统的习惯教育中也强调“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所以在习惯教育中应从个人的一般行为培育起,积小成大,最后养成受教育者的良好习惯。二是重视外在的奖惩环境的设置与完善。对于个人良好的行为习惯,必须借助一定的奖惩措施,使个人“趋奖避惩”,最后使个人良好的各种活动表现积少成多,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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