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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教育的哲学基础

时间:2022-03-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无论是日常的道德教育实践,还是理论形态的道德教育主张,无不内含着某种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古典道德哲学主要是雅典人的道德哲学,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学派成员、斯多葛学派成员的道德哲学。道德判断主要是针对道德的这三个基本的因素。不同的道德判断对这三个基本的因素有不同的关注和强调,由此而形成现代道德哲学的三种基本的理论,即义务论者的伦理学、目的论者的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

二、道德教育哲学基础

无论是日常的道德教育实践,还是理论形态的道德教育主张,无不内含着某种道德哲学或伦理学。其中,人们对道德本质的认识,直接影响到道德教育的展开。因此,面对并且尝试理解当代社会中所出现的各种道德教育的理论,则首先需要认真地理解和把握为道德教育理论奠基的道德哲学。例如,当代美国社会出现的品格教育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美德书之类,我们只有把它们与美德伦理学联系在一起,才能够对它有深刻的理解和把握。

(一)道德哲学的古典与现代

古典道德哲学和现代道德哲学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深刻的差异,中国的道德哲学和西方的道德哲学之间也同样存在深刻的差异。西方古典道德哲学以古希腊人,特别是以雅典人为代表。古典道德哲学主要是雅典人的道德哲学,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伊壁鸠鲁学派成员、斯多葛学派成员的道德哲学。罗尔斯指出,“古代人探讨着达到真正幸福或至善的最合理的途径,他们探索着合乎德性的行为、作为美德之品格的诸方面——勇敢和节制、智慧和正义,这些本身就是善的美德——如何与那个至善发生着关系”,而现代人“首先追问的问题是,他们视什么为正当理性的权威规定,关于理性的这些规定导致了权利、职责和责任。只是在此之后,他们的注意力才转向这些规定允许我们去追求和珍视的善”。[3]上述论述告诉我们,古代人在道德上所关心的是美德或德性的概念。由于美德或德性是个体理智探索,美德即知识,知识即意味着对事物有正确的概念,知道它们的目的或目标,知道它们对什么有好处,德性就是有关善恶的知识及随后的行善避恶;因而,从古代人的立场出发,则道德哲学就是“自由而律己的理性自身的训练”。当现代人把职责和责任看做道德的核心概念时,则与职责、责任概念相联系的规范便成为人们所关注的对象。以现代人的看法,道德是一套指导我们行动的原则或规则。道德规则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不要做什么。

这是一个特别要注意的差异。我们之所以要关注这种差异,是因为道德的这种差异性存在而导致道德教育的根本性不同。现代道德哲学关注人的道德义务和关于行动的理论;而古典道德哲学则将重心放在什么样的人是最值得做的和什么样的生活是最值得过的这些问题上。以义务和行动为中心的道德哲学关心的是行事(doing),因此在这些道德哲学体系中道德评价的关注点是规则和行为;美德伦理关心的是做人(being),因此道德评价的关注点是品格(characters)和品质(traits)。这样美德伦理学不把道德标准看做人们应该接受的、表达规则的命题,而是认为道德标准体现在一种人们置身于其中的生活方式之中。[4]在美德伦理学看来,仅有正确的行为是不够的。美德伦理学经常用以说明问题的一个事例是:想象一位同事到医院看望生病的你,你对此表示感谢,他回答说,“这算不了什么,是道德要求我这么做的”。在常人看来,这个回答似乎有点可笑,但在主张美德伦理的人们来看,真正可笑的是支持这种回答的道德观。美德伦理的倡导者用这个事例来说明,仅有行为的正确是不够的,人们在做正确的事情时还需要有相应的倾向、动机和情感。这些东西合起来称为美德。在道德评价上,现代道德哲学侧重于行为的对与错;而在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道德评价主要是针对行为的高尚或低劣。

道德选择问题

假设太平洋上有一只轮船失事,只有两个人通过一个木排暂时得以幸存,但这两人在大海中已经漂流数日,面临被饿死的危险。有一天,他们发现漂流在海上的一个全封闭的箱子,把它打捞上来之后他们发现里面有一些食物。他们有理由相信这些食物足以使得其中一个人活下去,直到漂流到某个小岛上而获救。但是,如果他们共同分享这些食物,那么他们都有可能在获救之前死去。现在,假设其中一个人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他目前正在研究一种治疗肺癌的药物,而且快要取得成功;但不幸的是,他并没有把他的研究透露给其他人和有关部门。因此,如果他死了,那么人类就会遭受重大损失。另外一个人是一个普通人,对于医学没有任何知识,这意味着,即使这个科学家把他的医疗方案告诉这个人,这个人也无法理解,因此不可能把科学家的研究继续下去。除了这个差别外,在所有其他方面,他们之间没有道德上有意义的差别。现在的问题是:对他们两个来说,他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行动方案,例如,他们是分享食物等待奇迹出现,还是抛掷一枚硬币来决定谁应该享用这些食物,或者那位普通人应该把食物留给这位科学家?

——徐向东.美德伦理与道德要求·编者的话[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2-3.

(二)规范伦理学的三种理论

任何道德行为都可以区分出三个基本的要素,即道德行为本身、道德行为的后果以及道德行为者。道德判断主要是针对道德的这三个基本的因素。不同的道德判断对这三个基本的因素有不同的关注和强调,由此而形成现代道德哲学的三种基本的理论,即义务论者的伦理学、目的论者的伦理学和美德伦理学。

道德哲学中的目的论者判断一个人行为之是否道德,或者是看行为者的内在动机,或者是看行为者的行为后果。功利主义的道德哲学只关注行为带来的结果,并认为只看行为本身,并无所谓对错,行为的对错取决于它们是否产生好的结果。一个行为本身并不具有内在价值,它的好坏取决于它所带来的结果的好坏。因此,正确的行为总是带来最好的后果或最大的善的行为。功利主义的代表人物边沁所提出的功利原则,即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原则,意味着人类的义务、道德的行为就是最大化功利。边沁指出,“功利原理是指这样的原理:它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少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亦即促进或妨碍此种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在边沁那里,所谓的“功利”主要是“幸福”,就是“共同体的幸福”和“个人的幸福”,幸福就是最大的善、最大的功利。[5]

当一个人的行为是否道德主要是看行为本身是否道德时,这样的立场就被视为义务论者的立场。某种行为在道德上是否正确,在于它是否符合某种或某些义务的限制,而与行为的利益计算没有关系。道德上的目的论与义务论之分歧,在罗尔斯有关正当与善的关系讨论中,得到了较清楚的阐述。在目的论者看来,某种行为在道德上是正确的,只是因为它将某种善最大化了。因此,目的论者先独立地定义善,然后将正当定义为最大限度地促进善。义务论者则相反,它们坚持正当对于善的优先性,强调一个行为本身就具有内在的道德价值,而不管它是否导致可欲的或最佳的后果。而判断行为是否是正当的,则看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原则。

20世纪下半叶以来,在西方有一场美德伦理学的复兴。它们以亚里士多德的美德概念为基础,以行为者的品格为核心。其典型的道德判断既非行为的对错(义务论者),也非行为的善恶(目的论者),而是行为者的整体人格,如“君子”、“小人”、“卑劣”、“邪恶”、“高尚”等。与义务论和目的论将关注的焦点放在行为上不同,美德伦理学将重心放在“什么样的人是最值得做的”和“什么样的生活是最值得过的”这些问题上。

上述关于道德的三个基本的选项,关涉有关道德的三个基本的问题。目的论者如功利主义者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是人类的善?哪些是我们应该去促进和尊重的价值?义务论者所关注的问题是: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的或正确的?如何判断它们的对与错?道德给我们的行动提出了哪些限制?而美德伦理学则主要关涉人的品格问题,即我们应该具有和培养哪些品质和美德?行为、行为后果、行为者,三者构成了有关道德的不同选项,由此对社会的道德教育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从而形成了不同的道德教育主张。

康德的善良意志

康德的道德哲学完全基于“善良意志”的概念。拥有一种善良意志,就是依照他所说的实践理性证明为完全正当理由道德原则去行动,其结果就义务。康德认为有两个原因使意志成为至关重要的。首先,他拒不接受这样一种观点,即我们的行动只是物理宇宙中的另外一套事件,它们是由我们不能控制的因素所决定的。他认为我们要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任,否则道德这种说法以及最为康德所看重的人的尊严的概念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其次,康德意识到,因人无法控制的理由而去责备别人是没有道理的。我们所做的事情的后果往往是我们所不能控制的,它会受到我们无法预测的事件的影响。因此,他说“唯一绝对善的东西就是善良意志”——亦即我们履行自己义务的善良的意图和尝试。

——罗伯特·所罗门.大问题[M].张卜天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65.

(三)社会政治哲学对道德教育的基础性作用

道德教育最坚实的哲学基础是道德哲学或伦理学。除此之外,政治哲学和社会哲学也深刻地影响着道德教育,并且成为道德教育主张的哲学基础。

人们通常不是生活在隔绝之中,而是在各种社会政治的实践和制度中相互作用的。然而,如何评价我们生活于其中的政治实践和政治制度?隐含在人们的政治实践背后的那些制度和原则是好的还是坏的,是公平的还是不公平的?美国汉密尔顿学院哲学教授西蒙(Robert L.Simon)在论及有关社会政治哲学关注的主要问题时指出:“社会政治哲学关注的是对社会政治制度的道德评价以及人们建议用来评价社会政治秩序的那些原则的发展、阐明和评定。”[6]要对社会的政治实践、制度以及秩序进行评定,就需要有一套标准,并且每一种社会政治秩序都内在地体现着某种价值标准,如公正、平等、民主、自由、权利等。无论一个社会及其政治可能将哪一观念视为社会基本的观念,它们都将不可避免地对学校的道德教育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教育总是要培养能够很好地服务并维护现存的社会政治秩序的年轻人,因而任何时代的教育都必须在其实践的展开过程中将社会政治秩序所赖以建立的基本价值展现出来,并且通过各种教育活动的开展而使得社会的基本价值内化为年轻人的价值观

从社会政治哲学的角度来看,道德教育就不仅仅是一个儿童道德学习和道德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公民培养与教育的过程,一个社会政治秩序内化的过程。无论道德教育的道德哲学基础是什么,社会政治哲学都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即它们不能与社会政治秩序赖以建立的价值观相冲突。

我们在杜威的道德教育理论中可以清晰地看到社会政治哲学对其道德教育主张的影响。从道德哲学的角度来看,杜威是一个后果主义者、一个目的论者。在杜威那里,一种行为是根据它所产生的影响而判定为伦理上可接受的或者不可接受的。关于“可接受”或“不可接受”并不存在一个固定的评价标准,而是不断地变化的和动态的,与行为发生的情境和环境密不可分。同时,就后果的评判而言,杜威更强调承担责任(后果)的意愿。然而,杜威的道德教育理论同时也深受其社会政治哲学的影响,特别是杜威关于民主社会之理想的追求。对于杜威来说,道德教育必须在生活中进行,并且以一种民主的方式来展开。

价值澄清学派是另一个极为典型的道德教育与社会政治哲学密切相关的理论模型。对于多元化的信奉以及对自由主义基本的自由理念之追求,促使价值澄清学派反对道德灌输,反对将成年人的价值观念传递给年轻人,因为这种灌输或传递内在地包含着强制,因而是违反自由之理念的,是不道德的。受到这种强烈的社会政治哲学的约束,道德教育只能是价值澄清,而把选择交给学生自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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