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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员工侵占借款资金

时间:2022-12-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其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短期借款是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抵偿某项债务的借款。短期借款的核算要及时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借款的借入、借款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保证村合作经济组织遵守信贷纪律,充分发挥借贷资金的使用效益。该账户属负债类账户,同时按往来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户,具体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短期借款的详细情况。

第一节 负债的核算

一、负债的概念及其分类与计价

负债是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过去的经济活动所形成的,能以货币计量,并将以资产、劳务偿还的一种债务。

负债的分类

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其偿还期的长短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福利费等。流动负债按其产生原因可分为三类:

(1)借贷形成的流动负债。如村合作经济组织从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或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2)结算过程中产生的流动负债。如村合作经济组织所购物资已经到货,在尚未支付货款前形成的待结算的应付款项;由对方购货所交预购定金而形成的暂收款项。

(3)收益分配产生的流动负债。如村合作经济组织按规定从收益中提取的、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事业的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项。

长期负债与流动负债都是由过去的交易事实或行为而产生的经济责任,且都要用未来的资产来偿还;但长期负债比流动负债的数额大且期限长。

负债的计价

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其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二、短期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或从有关单位和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是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用于补充生产经营资金不足或者抵偿某项债务的借款。

短期借款的核算要及时正确地反映和监督借款的借入、借款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保证村合作经济组织遵守信贷纪律,充分发挥借贷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了全面地反映和监督村合作经济组织短期借款的借入、归还和结存情况,应设置“短期借款”账户。该账户属负债类账户,同时按往来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户,具体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短期借款的详细情况。贷方反映借入的短期借款本金,借方反映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余额在贷方,反映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村合作经济组织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贷记本账户;归还借款时,借记本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发生短期借款利息,借记“其他支出”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

例1 某村合作经济组织向银行借入期限为6个月的短期借款5000元,年利率为13.44%,款存银行备用。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1)借入时:

(2)归还时(借款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息总额为5000×13.44%×6÷12=336元)会计分录如下:

例2 某村合作经济组织向乡农村合作基金会借入款项10000元,期限为3个月,并按年9%的费用率计收资金占用费,到期一次归还完毕。

(1)借入时:

(2)归还时(借款到期,一次还清,占用费总额为10000×9%×3÷12=225元):

注:此科目内容旧会计制度在“借款”科目中核算。

三、应付款的核算

应付款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及外部个人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具体包括:

(1)因购买外部单位和个人的商品、材料、物资和接受外部单位和个人的劳务等应付给而未付给的货款和劳务费;

(2)应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分红利润;

(3)向外单位和外部个人供货事先收取的预购定金形成的暂收款项;

(4)应上交乡镇统筹款及应上交税金。

在商品交易中形成的应付款项是村合作经济组织应付款项的重要内容,这部分应付账款入账时间的确定,应以所购买物资的所有权转移或接受劳务已发生为标志,具体要按下列要求确定和计算:

(1)购货已验收入库,但款项尚未支付,应根据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价计算确定。

(2)若货物已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账单未到,可先以暂估价入账,直到发票账单到达后,再按暂估价与实际价的差额调整入账。

(3)村合作经济组织接受劳务供应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应根据提供劳务单位的有关凭证计算确定。

应付款项核算的基本要求是:正确反映已付、应付货款和暂收款金额;对尚未支付的款项,要及时筹措资金予以偿付,以避免长期占用其他单位的资金,影响其他单位资金的正常周转;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为了全面地反映和监督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外部个人经济往来所发生的应付款项,应设置“应付款”账户。该账户属负债类账户,其贷方反映应支付的款项。借方反映已偿付的应付款项。

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账户,贷记本账户;实际支付款项时,借记本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账户。本账户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应付而未付的款项总额。

例1 某村合作经济组织从县水泥厂购入一批水泥已入库,货款计2000元,款暂欠。

例2 某村合作经济组织购进一车皮木材,木材已验收入库,发票账单未到,货款未付,先按暂估价60000元入账,会计分录为:

若发票到后,实际货款为65000元,应作以下调整分录:

若发票到后,实际货款为58000元,应作以下调整分录:

例3 某村合作经济组织收到县建筑公司交来的修建本村小学校的工程费凭单,应付给劳务费20000元。

例4 某村合作经济组织收到县果品公司收购本村果园苹果交来的定金1000元。

苹果采摘后,县果品公司从该果园拉走苹果价值10000元,立即付款,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例5 某村合作经济组织偿付县建筑公司劳务费20000元。

例6 因债权人原因,一笔数额为500元的应付款无法偿付,根据规定转作其他收入。

例7 年度终了,某村合作经济组织根据投资合同本年应分给外部投资者的利润1000元。

例8 年度终了,某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年初预算方案,应向乡交纳乡统筹费20000元。

例9 年终收益分配决算,某村合作经济组织应上交国家税金6000元。

四、应付福利费的核算

应付福利费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事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计划生育、农民因公伤亡的医药费、生活补助、抚恤金及文教、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为了全面地反映和监督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应设置“应付福利费”账户。该账户属负债类账户,贷方反映从收益中提取的福利费,借方反映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从收益中提取福利费时,借记“收益分配”账户,贷记本账户;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借记本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可用于开支的福利费总额。

例1 年终收益分配决算时,某村合作经济组织按规定从收益中提取福利费,共计10000元。

例2 某村合作经济组织向烈军属发放优抚费,共计4000元。

注:本账户内容旧制度在“公益金”科目中核算。

五、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的核算

1.长期借款及其利息处理原则

长期借款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它主要用于兴建农业基本建设设施时购买专用物资和支付工程费以及购建其他固定资产等。

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有单利制和复利制两种。按国际惯例,长期借款一般采用复利制计算,在我国一般是按双方合同的规定执行。

(1)单利制:单利制是指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总额=本金×利率×期数

会计核算中,需要在每期期末时逐期计息,每期的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借款利息=本金×每期利率

(2)复利制:复利是指不仅本金计息,而且利息也加入本金计算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利率)期数-1〕

每期的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2.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村合作经济组织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应付款项,如采用补偿贸易方式引进国外机器设备时的应付引进设备款;采用融资租赁方式时的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发生长期应付款时,应按实际应付的款项计价,支付的各种利息费用,直接计入其他支出。

为了全面地反映和监督村合作经济组织长期负债的发生和归还情况,应设置“长期借款及应付款”账户,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其贷方反映发生的长期借款及应付款项,借方反映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的归还和偿付情况。

村合作经济组织发生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账户,贷记本账户;归还和偿付长期借款及应付款项时,借记本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本账户期末余额反映村合作经济组织尚未归还和偿付的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总额。

发生长期借款利息支出,借记“其他支出”账户,贷记“现金”、“银行存款”账户。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要按借款及应付款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例1 某村合作经济组织向银行借入三年期、年利率为13.44%的长期借款10万元,借款合同规定满三年一次还本付息,按单利计息。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银行借款时:

(2)满整年利息计算如下:

年利息=100000×13.44%=13440

(3)满整年计息时:

(4)满三年还本付息时:

例2 如上例借款合同规定三年一次还本付息,按复利计息。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银行借款时:

(2)满整年头利息计算如下:

满第一年头应计利息=100000×13.44%=13440

满第二年头应计利息=(100000+13440)×13.44%=15246.34

满第三年头应计利息=〔100000+(13440+15246.34)〕×13.44%=17295.44

(3)满整年头计息时: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4)满三年还本付息时:

注:长期借款内容旧会计制度在“借款”科目中核算。

例3 村合作经济组织采用融资方式租入机器设备一台,合同规定设备价款总额为75000元,分5年付清,不计利息,另支付安装费4000元。

(1)取得租入设备时:

(2)支付安装费时:

(3)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

(4)每年以银行存款支付租赁费15000元时:

注:长期应付款的核算内容旧会计制度在“应付及暂收款”科目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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