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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沼气能源的产业化发展

时间:2022-11-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随着沼气生态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户用沼气池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沼气池的后续服务及管理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沼气生态能源产业的属性,决定了其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可行性。③沼气业的效用性 沼气池不仅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还有节约能源、保值、增值的功效。不仅带动农户科学致富,而且通过沼气物业公司自身的经营机制,增加收入,实现造血功能,即使在政府不再补贴的情况下,也能逐步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3.推进沼气能源的产业化发展

为推进沼气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一方面,政府要通过立法,规范行业的市场准入和竞争秩序,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不断提高行业的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大力推行沼气物业化管理,逐步建立农村沼气从建设到使用、到售后维修的服务业。

(1)沼气的物业化管理

随着沼气生态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户用沼气池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沼气池的后续服务及管理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针对目前农村沼气管理服务机构缺失的现状,借鉴城市社区物业化管理的经验,引入户用沼气物业化管理的理念,建立专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农村沼气服务中心(站)或沼气物业公司或沼气协会等物业化管理机构,满足农村广大沼气用户的需求势在必行

沼气物业化管理即沼气池管理者和服务者(公司、服务站、服务中心、沼气协会等)运用先进的专业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手段,按合同协议对沼气池实行多功能、全方位的统一管理,为沼气池的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高效的管理和周到的服务,使沼气池能正常使用,并且通过综合利用和开发,提高沼气池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沼气生态能源产业的属性,决定了其实行物业化管理的可行性。

①沼气业的系统性 沼气系统的各组成部分之间有联系并相互配套成一个整体,可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人们的各种需要从客观上决定了物业的配套性和系统性,配套设施不仅要完善,还要求各组成部分运转正常,即系统内每个部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这也是物业管理的目标。

②沼气业的长期性 沼气池一旦建成,在精心管理的正常情况下寿命可达20年,甚至20年以上,可供人们长期使用。

③沼气业的效用性 沼气池不仅能满足生产生活需要,还有节约能源、保值、增值的功效。在广大农村,其能源替代效应尤为突出,深受农民的青睐。可见,沼气池的正常运转并不局限于沼气池本身,还和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环境保护等各方面紧密相连。

上述属性,决定了引入物业服务管理后,沼气生态能源技术的各项功能能更加充分、可靠地发挥出来并产生“倍增效益”。

(2)沼气物业化管理的特点

沼气物业化管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与传统的沼气管理有明显的区别。

①管理机构性质不同 传统的沼气建设管理是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通过行政的手段来推广和管理,这些机构承担了沼气建设和管理维护任务,由于工作量大,人员紧缺,因此大量的沼气池由于没能及时管理和修缮而报废。沼气的物业化管理是专业化的企业或组织通过市场,用经济杠杆的手段直接进行社会化管理、专业化服务、市场化经营,“谁受益,谁出钱”,因此享用的农户就要承担一定的费用。

②管理服务的内容不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沼气的物业化管理是对设施、设备的运行实行全方位、多功能的管理维修服务和经营指导,因此,管理的内容包括对沼气池的维修,指导农户开展沼气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和多种经营活动。不仅带动农户科学致富,而且通过沼气物业公司自身的经营机制,增加收入,实现造血功能,即使在政府不再补贴的情况下,也能逐步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③管理服务的机制不同 在计划经济下,政府给予补贴帮助农民维修沼气池,并负责沼气池的统一维修,虽然名义上沼气池的产权属于用户,但实际上这种管理体制限制了沼气用户的积极性,影响了沼气建设的成果。而沼气物业化管理,明确了用户的权利和职责,使用户有了主动权,并且有权利选择有良好声誉的物业管理组织;同时沼气物业公司在政府的监督指导下,可自主接受或不接受沼气用户的选择,根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也可开展多种经营。因此,物业化管理机制,不仅改变了政府的传统管理模式,减轻了公共财政的负担,而且在完全平等原则下,通过双项选择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常见的沼气物业管理机构

随着沼气建设的蓬勃发展,各地不同性质的沼气物业管理机构应运而生,由于条件不同、机构性质不同,开展的业务也不尽相同。归结起来可以有三种主要的机构类型。

①乡(镇)村沼气服务站(服务中心) 沼气服务站或服务中心,其行政上隶属于政府部门,属于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所辖区域内沼气用户管理服务;接受县级服务站(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履行国家、省(自治区)沼气管理服务中心颁布的“服务条约”;收取沼气用户有偿服务的维修费和材料费。主要业务工作包括:负责沼气池运行的安全、保养和维修;负责沼气用户灶具、灯具、净化器、脱硫剂的更换;负责输气系统的维修,沼气热水器、沼气饭锅的安装;负责维修器材和维修工具的保管与申请更换;指导用户开展沼气综合利用。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有项目投资的沼气发展地区或初级发展地区,它是物业化管理的过渡形式。

②能源技术服务公司 其机构性质是企业化单位,是由个人出资成立的个体企业或联营合资企业,公司成立之初的资金来源主要靠个人投资,是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单位。其业务除提供常规的沼气管理和维修外,也可以从事专业性施工,承担沼气池的修建工作,并与每一个建沼户签订合同,负责沼气池的维修、管理等工作,免除了用户的后顾之忧。另外,公司还成立沼气零配件、太阳能设备等采购部门,负责本地区农村能源设备的统一采购工作,因此这种公司从沼气设备和零配件的购置,沼气池的修建以及后续管理方面提供了“一条龙”的服务,保证了沼气池的质量,提高了沼气池的使用寿命和效益。这种管理模式采用了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发展模式,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属沼气物业化管理的高级形式。

③农民沼气协会 在沼气普及的乡镇或村组可以建立农民沼气协会,农民沼气协会是实施沼气物业化管理的最新形式,属于民间经济社团,是沼气用户自愿组织起来的,自愿服务共同管理好沼气的自治性组织。沼气农民协会实行会员制,有沼气池的农民可自愿入会,每年向协会交一定的服务费(会员每年交会费10~20元)。协会负责常年定期的免费服务,保证沼气池的正常使用,如沼气池及设备的维修等,指导农户发展沼气综合利用,增加农民收入。

这种管理模式享受政府的一些优惠政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协会的会员均由沼气用户组成,更能贴近群众,倾听他们的心声,从而自主灵活地为农户提供各种服务,开展多种经营。这种模式适应沼气用户的需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但由于农民沼气协会属于民间组织,因此在管理方面需要政府部门加以引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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