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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分析室建设

时间:2022-1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截止到2010年底,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总建筑面积已达5208平方米,与2000年3450平方米相比净增1750平方米; 恒温面积也大幅度增加,由2000年的500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514平方米,净增1010平方米,见表6-2-2。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玻璃量器检定室分别于1999年11月、2004年11月、2009年11月通过了复查换证考核。1995年经省水利厅批准,全省设立了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及10个水环境监测分中心。

一、水质监测队伍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对水环境的日益重视,社会各行业对水质监测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2000~2010年,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相继引进各种专业人才充实分析室队伍。同时,还加强了在职人员的素质教育,通过函授、夜大、电大等自学形式,使全体分析人员的素质和水平都得到了提高。

实行全员考核,包括分析人员持证上岗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所承担项目的盲样考核等)、初次参加项目分析或采用新分析方法的人员进行的实际样品考核、对持有上岗证的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并建有分析人员考核档案。对2000年以后进分析室工作及35岁以下的分析人员进行了水质理论及盲样考核。

截至2010年,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有检测人员118人,其中有正高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27人,工程师34人,工程师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55%,较2000年提高了十六个百分点。具有研究生学历的10人,大学本科学历的77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数占总检测人数的74%,较2000年提高了六十一个百分点。专业结构有分析化学、环境监测、水文、水质管理与评价、环境保护等。2010年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人员情况见表6-2-1。

表6-2-1 2010年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单位: 个

续表

二、工作环境

随着国家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视,全省分析室工作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2000年投资5万元建设的张家口分中心分析室正式启用,对廊坊分中心化验楼进行了装修改造。2002年对沧州、衡水分中心进行了扩建。投资80余万元的省中心维修改造工程也于2004年8月完成。2006年年底邢台分中心筹建的新分析室正式启用。其他几个分中心工作环境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对各分中心的工作环境作了统一规定,如防火、安全、采光、水电暖等,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对一些明线、开关都进行了整改。

截止到2010年底,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总建筑面积已达5208平方米,与2000年3450平方米相比净增1750平方米; 恒温面积也大幅度增加,由2000年的500平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514平方米,净增1010平方米,见表6-2-2。设备固定资产由2000年的15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787.86万元。

表6-2-2 全省分析室面积统计

三、分析仪器

2000年以来,以工程带水文为契机,在“河北省永定河水系水文、水环境监测站网建设”中,为张家口、廊坊两个分中心更新和购置了水质分析仪器和设备; 从省财政争取到的改造基层测验设施的资金,投资各分中心购买了必要的仪器设备。2003年为唐秦、保定两个分中心购置了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2005年首次利用水质专项经费21万元的集中支付采购仪器设备。2008年对邯郸、唐秦2个分中心分析室进行了改造。2009年水质检测运行费增至185万元。2010年为进一步提高水环境监测能力,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添置了第一辆水质移动实验室。移动实验室的车型为丰田考斯特,监测车配备有多参数测定仪、便携式实验室、气相色谱仪、重金属测定仪、毒性测定仪等,大大提高了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能力。2000~2010年购置的10万元以上仪器见表6-2-3。

表6-2-3 2000~2010年购置的十万元以上仪器情况统计表

四、仪器及玻璃量器检定

根据计量认证的要求,所有分析仪器必须经有仪器检定资质的单位检定合格后,方能出具检测数据。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的检测仪器一直由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院检定。

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及各分中心的玻璃量器均由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玻璃量器检定室检定。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玻璃量器检定室筹建于199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按照《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的要求,经原河北省计量监督局考核合格,于同年11月成为基本玻璃量器检定装置建标单位,获得基本玻璃量器检定资质。此后每隔五年,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原河北省计量监督局) 以玻璃量器检定理论和操作考核方式,对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玻璃量器检定室及计量检定员进行复查换证考核。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玻璃量器检定室分别于1999年11月、2004年11月、2009年11月通过了复查换证考核。

五、分析室规范化管理

1995年经省水利厅批准,全省设立了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及10个水环境监测分中心。随后,省中心分别任命了省中心及各分中心的技术和质量负责人。其中,省中心又分别设置了监测业务、质量保证及检测分析三个室,其负责人均由资历较深的分析业务人员担任。按照计量认证新评审准则要求,在全省选拔了资深业务骨干作为全省的内审员、质量监督员,并进行了培训,颁发了证书。十一年来,由于人事的变更,省中心及各分中心的主任、副主任及技术、质量保证负责人略有调整,并及时发文进行了变更,确保了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2005~2010年,计量认证评审与国际认证标准接轨,评审准则由原来的6个方面50条更新为19个要素104个评审要点,加强了软件管理,突出了质量体系审核与评审,把质量体系的运作从人治逐步过渡到法治,引入监督机制。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以此为契机,制定《计量认证内部质量考核规程》,对分析室及档案文件管理进行统一,保证了网点认证的一致性。从机构设置、环境、仪器设备、人员、分析方法五个方面,对检测过程质量控制和机构内部质量反馈进行严格要求。不断改善硬件环境,优先解决影响人员健康的因素,扩大分析室面积,努力建设标准化的实验室。

将检测工作质量列为各分中心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在每年的全省水质资料汇审中进行互校互查,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目的。通过加强管理,在全省水质资料汇审中,创造了连续几年大错错误率为零的纪录,保证了资料的质量。几年来,省中心及各分中心的检测工作均按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其中主要的规章制度由省中心统一制定执行,各分中心再自行制定较详细、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和细则。同时,结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质量体系文件不断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省中心及各分中心均有专人负责分析仪器设备的检定及维护,确保分析仪器设备正常运转; 均有专人负责有关的国家新标准、新规程、新规范的收集和保管,并要求各分中心统一使用。还随时从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行部统一定购新的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和有关评价标准,来保证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使用的方法始终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省中心及各分中心的水环境质量检测和评价工作一直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均未受到外界和领导机构的干扰和影响,确保了质检机构的公正性。

从2003年起每年对各分中心都要组织一次内审,内审采用两两互审的方式进行,并对内审报告中提出的不合格项,由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写出整改报告。质量负责人组织对纠正措施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验证纠正效果,填写纠正措施实施跟踪检查表。

从2004年起每年进行一次管理评审,管理评审由中心主任主持,年初制订计划,召开管理评审会议,填写管理评审报告。要求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做到持续改进。

结合河北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的目标管理,制定了奖惩目标责任制。把每个分中心的工作分为管理 (50分),资料质量 (30分)、对外服务 (20分) 三部分 (每项都有详细的评分办法)。年底根据总评情况给各分中心排队,前三名给予表彰和奖励。通过几年的实践,各分中心的得分都在90分以上,对个别分中心出现85分左右的情况,均限期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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