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任务一 集装箱水路运输相关单位
一、集装箱水路运输的分类
1.按水路运输的经营方式分类
(1)定期船运输(Liner shipping)
定期船运输也叫班轮运输,是指班轮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线的各挂靠港口之间,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务,并按运价或协议运价的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班轮运输具有固定航线、固定挂靠港、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价等“四固定”的特点。
(2)不定期船运输(Tramp shipping)
不定期船运输亦称租船运输(Transport by chartering),是一种既没有事先制定的船期表,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而是追随货源,按照货主对运输的要求安排船舶就航的航线,组织货物运输,并根据租船市场行情确定运价或租金水平的一种经营方式。
2.按集装箱航线的地位分类
(1)干线运输
干线运输是指相对固定的世界主要集装箱航线的运输。目前世界主要的集装箱航线有三条,即远东—北美航线,远东—欧洲、地中海航线和北美—欧洲、地中海航线。
(2)支线运输
支线运输是指在某些区域内的集装箱运输。
3.按集装箱运输的地域分类
(1)集装箱海运
集装箱海运包括集装箱远洋运输和集装箱沿海运输。
(2)集装箱内河运输
集装箱内河运输常称为内支线运输。
知识拓展
不定期船运输亦称租船运输,租船运输按照船舶所有人(出租人)与需要运力的租船人(承租人)之间签订的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即C/P)组织运输。根据承租人的不同要求,又分为航次租船、定期租船、包运租船、航次期租船等不同的租船方式。租船运输主要从事大宗物品的运输,如谷物、油类、矿石、煤炭、木材、砂糖、化肥、水泥等,并且经常以整船或整舱的方式装运。
集装箱水路运输的经营方式,从理论上说,也存在班轮运输与租船运输两种,但绝大部分属于班轮运输。
二、集装箱水路运输的相关单位
1.集装箱班轮公司
是集装箱水路运输的主角,它完成集装箱海上与内河的航运任务,是集装箱水路运输的主要参与方。
2.集装箱码头公司
是集装箱水路运输的另一个主角,它完成集装箱水路运输起点和终点的装卸任务。
3.无船承运人公司
无船承运人,是指在集装箱运输中,经营集装箱货运,但不经营船舶的承运人。
无船承运人的主要特征:
(1)是国际贸易合同的当事人。
(2)在法律上有权订立运输合同。
(3)本人不拥有运输工具。
(4)有权签发提单,并受提单条款的约束。
(5)由于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所以对货物全程运输负责。
(6)具有双重身份:对货物托运人来说,是承运人或运输经营人;而对实际运输货物的承运人而言,又是货物托运人。
4.集装箱租箱公司
集装箱租箱公司购置一定数量的集装箱,专业从事租箱业务,同时进行箱务管理,一般还经营堆箱场,专门满足货主与船公司对集装箱空箱租赁的需求。
5.集装箱船舶租赁公司
集装箱船舶租赁公司提供集装箱船,满足集装箱班轮公司对船舶的需求。
6.国际货运代理人公司
国际货运代理人公司专门为货主代理各类货运业务。
国际货运代理人代理的主要业务包括:
(1)订舱。
(2)报关。
(3)拆装箱。
(4)货物保险,即代理货主办理各种运输保险业务。
知识拓展
集装运输使用的常用国际贸易价格术语
适用于传统海运的三种常用价格术语
1.FOB
(1)卖方义务
领取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办理出口手续自费提供商业发票及证明已按规定完成交货义务的通常单据或相等的电子数据交货资料。
(2)买方的义务
负责领取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于另一国国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接受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和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3)FOB价格术语变形
船舶运输:班轮运输(各项费用在运费之内)租船运输(买卖双方应在合同内明确费用由何方负担)所以在FOB术语后边加列一些附加条件产生变形。如:
FOB,Stowed Trimmed(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
FOB的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转移的界限。
2.CFR
基本含义:卖方要负责租船定舱、支付到指定目的港运费,但买方要自付从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后至目的港货物灭损风险及所增加的额外费用。
交货地点:装运港
风险转移界限: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
卖方的义务:①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至运往目的港的船上,并及时告知买方。②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③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及其他必需出口官方证件。④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货物运往目的港的已装船的货运单据、单证。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上述单据、单证电子信息也视为具有同等效力。⑤负责办理租船或订舱交付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买方的义务:①负责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②负责办理进口手续,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证书。③负责货物在货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④接受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有关单据、单证。⑤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货物款项。
3.CIF
基本含义: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支付货物自装运港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但风险自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1)卖方义务:在CFR基础上,增加保险费用项。
(2)买方义务:主要是进口结关(证件、手续和费用)
(3)CIF价格术语变形
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证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解决租船运输情况下的卸货费用问题,产生CIF价格术语变形。
适用于国际多式联运的三种常用价格术语
1.FCA(Free Carrier)
在FCA条件下,卖方在规定的交货期限内,约定地点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并在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后完成交货义务,风险随之转移给买方。买方负责办理从交货地点至目的地的运输事项,并承担有关的一切费用和风险。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货物交给承运人。(对不同运输方式的交货方法作了解释
2.CPT(Carriage Paid to)
CPT指卖方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承运人保管时,货物丢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但卖方还需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运费。
CPT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卖方交货地点可以是在出口国的内地货港口。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货物交给承运人。
3.CIP(Carrier Insurance Paid to)
CIP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卖方交货地点可以是在出口国的内地货港口。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货物交给承运人。
价格构成
FOB价(FCA价)=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
CFR价(CPT价)=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F)=FOB价+F
CIF价(CIP价)=成本+国内费用+预期利润+国外运费(F)+国外保险费(I)=FOB价+F+I=CFR价+I
三、集装箱水路运输的组织
集装箱水路运输的货物与货源调查
集装箱运输的货物:
(1)普通货物(General Cargo)一般通称为百杂货,是指不需要用特殊方法进行装卸和保管、可按件计数的货物。根据其包装形式和货物的性质又可分为清洁货和污货两类:
①清洁货(Clean Cargo):清洁而干燥,在积载和保管时本身无特殊要求。
②污货(Dirty Cargo):指会污染其他货物的货物。
(2)特殊货物(Special Cargo)是指在性质、重量、价值、形态上具有特殊性,运输时需要用特殊集装箱装载的货物。
①冷藏货(Refrigerated Cargo)
②活动(植)物(Livestock and Plants)
③重货(Heavy Cargo)指单件重量特别大的货物,如重型机械等。
④高价货(Valuable Cargo)是指按容积或重量来计算,其价格都比较昂贵的货物,如生丝、绸级、丝织品、照相机、电视机以及其他家用电器等。
⑤危险货(Dangerous Cargo)
⑥液体货(Liquid Cargo)
⑦易腐货(Perishable Cargo)
⑧散货(Bulk Cargo)
知识拓展
以上几类货物,分别又可分为最适合装箱货、适合装箱货、可装箱但不经济的装箱货和不适合装箱货四类。其中通过集装箱运输的主要是前两类,即最适合装箱货和适合装箱货,如各种酒类、香烟及烟草、药品、塑料及其制品、纺织品、小型电器、光学电器、光学仪器、打字机、各种家用电器、果蔬及肉类、乳酪、纸浆、罐装植物油、电线、电缆、金属制品、皮革、碳精棒、黑色颜料、煤焦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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