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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制与“单位化”“社会冲突”

时间:2022-03-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单位(组织)、单位制与单位政治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人们通过分工合作来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李汉林,单位组织主要是在中国社会中具有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性质的各种类型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组织。依据学者们的论述,单位政治的第一层基本含义是,单位制实际上变成了政府行政管理的一个环节。[131]单位政治的第二层含义是,单位是一种区别于阶级政治的特殊的利益表达与整合机制。
单位制与“单位化”“社会冲突”_社会冲突与制度回应 转型期中国政治整合机制的调适研究

(一)单位(组织)、单位制与单位政治

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人们通过分工合作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现代社会存在各种类型的组织,这些形形色色的组织满足着人类的不同需求。然而,单位组织是一种逆向的发展过程,即它不是功能分化的产物,而是功能整合与一体化的产物。根据李汉林,单位组织主要是在中国社会中具有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性质的各种类型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组织。这样的一种单位组织,在结构上,政治组织与具体的专业组织合二为一;在行为取向上,专业取向和意识形态的行为取向融为一体。与此同时,个人和单位的关系由于资源主要由单位垄断性分配的机制而变得异常紧密,功能多元化是这种单位组织的一个显著的社会特征。[124]李汉林所做的一项问卷调查表明,有9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单位应该对职工的退休保险、医疗保险、住房负责;有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单位应该对文化教育、技术培训、调解纠纷、子女上学就业生活服务、政治思想状况、党团组织生活负责;有70%以上认为应该对文体活动、计划生育负责,甚至还有45.1%的受访者认为单位应该负责离婚、37.2%的受访者认为应该负责婚姻恋爱。[125]然而这并非单位组织的全部面向,在提供广泛福利的同时,单位也拥有同样广泛的惩罚手段。[126]

行政级别是决定单位在计划分配中优先性的最为重要的因素。以住房分配为例,国有企业比地方企业的住房条件要好,省级的住房条件比市县的好。1986年,北京市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没有自己住房的占32.8%,而集体所有制企业则高达74%;人均住房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4.1~8平方米之间、8.1平方米以上的比例,全民所有制企业分别为23.8%、13.8%和28.5%;而集体所有制企业分别为14.6%、6.1%和3.6%。[127]1979年在京的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均住房面积为8.29平方米,北京市政府工作人员人均住房面积为5.45平方米,北京区县政府工作人员则只有3.45平方米。[128]另外,值得提及的是,并非所有在单位组织中就业的人都属于“单位人”,即能够充分享受单位组织所提供的福利待遇的人。在国有工业企业中只有2700万正式工(1981年数据,只算蓝领工人)能够算得上“单位人”,这只占全部工业企业就业总人数的42%。[129]

单位制还是一种组织技术或形式,即将众多的功能复合在同一个组织中,试图用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来激励其专业功能,用专业功能和社会功能来支撑其政治功能。如果将单位制作为一种组织技术的话,那么具有单位制特征的不只是具有国家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的各类组织,它还应该包括农村中的人民公社,以及作为城市单位组织补充的街道居委会组织。这些组织大体都有相同的理念,只不过它们在建构者的理念中占据不同的地位。尽管对于单位制的起因有不同的解释(如资源短缺[130]、社会控制、根据地遗产、偏向工业化的资源再分配等),但这并不妨碍学者对于如下命题达成共识:单位有着超出其组织形式的更广范围的功能,即所谓的“单位政治”。依据学者们的论述,单位政治的第一层基本含义是,单位制实际上变成了政府行政管理的一个环节。“中国政府过程区别于其他国家政府过程的一个关键之处就是,中国的政府过程在纵向上的‘末梢’不是最基层的一级地方政府,而是基层政府的非政府‘延伸’,即单位,单位不仅是各行各业自己的基层,而且是中国政权的重要基础。”[131]单位政治的第二层含义是,单位是一种区别于阶级政治的特殊的利益表达与整合机制(表2.3.1)。

表2.3.1 社会参与行为在两种利益组织化结构中的差异

续表

张静:《法团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9~200页。

单位政治的第三层含义是,单位体现出与政权相同的偏好,并因此构成了对于政权的支持:“政治上革命的人、立场坚定的人、可靠的人、靠近组织的人、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工人家庭和干部家庭出身的人,被分配到相对重要的工人岗位和干部岗位。政治上反革命的人、立场不坚定的人、不可靠的人、远离组织的人、资本家、地主、富农及其子女,国民党时期的高级官僚、军警及其子女、反对派、坏分子、右派分子和臭老九及其子女、走资派更可能被分配到工人岗位,特别是比较差的工人岗位。在分配和提拔的时候,并非不考虑人员的经济资源的类别和水平,但这些被置于较政治标准十分次要的位置上。一个人根红苗正,即使缺乏管理才能,也能被选拔到高级管理岗位上。一个人反动透顶,即使具有卓越的经营管理才能也只能去工人岗位”[132]

(二)作为政治整合载体的单位

社会主义革命不只是一场政治革命,同样还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社会革命。革命者极尽所能来割裂新中国与传统中国的纽带,但由此构建出来的新政权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与旧传统隔绝呢?按照常理,在官僚化的社会中,政权的层级越低,它能够分配到的资源就越少。在资源总量有限的情况下,最底层的官僚往往不能完全凭借政权分配的资源来履行其职责,它必须借助多样化的手段来获得民众的服从。一个合理的推论是,即便是在官僚政治非常成熟的社会中,基层政治也可能因而呈现与上层政治非常不同的情形。正如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所指出的:在中国传统村落政治中,“有面子的乡村领袖将其权威建立在发挥某些社会职能的基础之上,威信和地位并不完全取决于财富的多寡……作为一个保护人,除富有之外,他必须担当下列某种社会责任:像乡村郎中那样治病救人、向村中宗教活动捐款、调解争端、介绍村民与外界经济和政治中心联系等”[133]。这种以庇护人身份存在的乡村领袖被杜赞奇称作“保护型经纪”,依托于文化网络而非官僚等级获得的权力被称作“权力的文化网络”。[134]

新中国的成立在多大程度上改变了基层政治的生态呢?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西方学者没有关注基层政治与高层政治间的差异,试图用统一的极权主义范式来概括包括中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特点。大体而言,这种政体类型具有社会政治化、高度的政治动员、发达的意识形态等方面的特点。依据这种范式,基层政治与高层政治一样,基层领袖能够完全凭借官僚身份获得社会服从,基层领袖纯粹是政权的代理人。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斯大林逝世引起了西方学术界对于苏联社会主义体制变化的预测,与此同时,伊斯顿(David Easton)等人的政治系统论成为比较政治研究的新框架。[135]阿尔蒙德(Almond)等人的比较政治研究开始关注利益表达和综合等“系统输入”过程。[136]这使得利益集团成为研究社会主义政治的新范式。由Brzeinski和亨廷顿在1964年出版的《美国和苏联的政治权力》是比较分析的一个重大突破。在这本书中,作者广泛地涉及利益集团的功能,包括社会力量(social forces,如工人、农民等)、特殊利益集团(special interest groups如知识分子、科学家或少数民族)、政策团体(policy groups军队、重工业和轻工业经理人,农业经理人和国家官僚)。[137]1971年出版了第一部关于苏联利益集团的论文集——《苏联政治中的利益集团》,分别对执政党、秘密警察、军队、国企管理人员、经济学家、作家、法学家等进行了分析。[138]就本质来讲,利益集团与多元主义分析视角是将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置于同一光谱的两段,它推测社会主义政治将逐渐向资本主义国家政治趋同。利益集团视角有助于我们捕捉到极权主义范式所忽视的方面,即社会主义政治中依然存在利益差异,乃至利益分化。基层官僚可能并不完全听命于上级,它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能够隐秘地追求乡村共同体而非更为抽象的国家利益。这种观点得到了政策过程研究的支持。戴慕珍(Jean C.Oi)注意到了改革开放前中国政策过程的一个悖论:“一方面,国家制定政策的自主程度相当高,几乎没有其他的社会力量能够有实质意义地介入政策过程或对某一项政策提出有力的挑战;另一方面,政策的执行过程却不能保持像政策制定过程那样高的自主性,政策执行能力不同程度地受到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政策的实际执行能力相当有限。”[139]

戴慕珍还复兴了杜赞奇等人的研究传统,用“庇护模式”来分析中国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农村政治。她认为,在农业集体化的情景中,产品、资源和机会的分配构成政治权威和庇护主义政治的基础。“只要存在产品短缺、集中分配体制、产品和机会的分配不平等,分配过程由个人控制,就会产生庇护政治。”[140]学者们发现,单位政治也具有类似的特征,即单位领导不能将权威完全建立在官僚等级的基础上,需要借助其他功能来帮助其建构权威。比如有观点指出,单位类似于扩展家庭或者家族,它同时具有严父(控制)和慈母(福利)的功能。[141]魏昂德(Walder)在研究中国国有工厂时提出的新传统主义理论(neo-traditionalism)也引导我们关注单位政治与传统政治的延续性。魏昂德注意到,中国工厂对工人的控制有两种主要机制,一种是“组织化依附”(organized dependence),一种是“有原则的特殊主义”(principled particularism)。所谓“组织化依附”是指,由于组织掌握着工人生活和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源,工人不得不全面和单向依附于组织。在组织化依附的条件下,个人报酬取决于干部对个人表现的评价,这种“有原则的特殊主义”成为社会主义工厂政治中庇护制度产生的基础。这样,“附属社会团体中的成员不是通过以组织为基础的集体行动,而是通过培育与有权势者的忠诚与好处的互换为基础的关系,来追求他们的利益”[142]

(三)总体性整合体制下的“社会冲突”样式

正如冯仕政指出的那样,“工作单位是中国社会最重要的集体抗争控制机制”[143]。在稳定与成熟的总体性整合机制下,典型的“社会冲突”主要是单位内冲突,由于单位的封闭性导致不同单位内部具有相同利益的群体不能跨单位联系起来,也不存在游离于单位的资源,所以在单位外部聚集不是争取利益的好点子。这样,大量的冲突是单位内的冲突。另外,寻求高地位的人群的帮助而非动员具有相同处境的人们采取集体行动,可能是单位制下一个更为有效与理性的方式,庇护政治的存在有效地削弱了集体行动和公民组织存在的必要性。然而,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并非一个缺乏冲突的社会。

国家建构的过程触发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冲突。政权最初向农村的渗透是紧跟解放军到来的干部组成的小组或工作队。他们的最早任务之一是在解放军的帮助下征税。这不可避免地造成干部与农民间的摩擦,在接管后的第一年试图征收粮食税时有3000名以上的干部被杀。[144]裴宜理关注了1957年的罢工潮。1957年春,一场规模庞大的罢工潮席卷上海。几乎半数的纠纷是因要求高收入或者改善福利所推动的——是对公私合营中强制实施的收入与福利削减的回应。另外的三分之一是学徒发起的,他们抗议国家延长学徒期的规定。将近百分之七的闹事是单独由干部方面糟糕的工作方式所促动的。其余的与当时出现的户口制度密切相关,它试图以一个人的户籍作为工作分配的基础。4%的闹事是由不满意被转出上海,转到其他地方工业企业工作的人所煽动的。另外的2%是由要求正式工人地位的临时工所发起的。[145]在这些冲突中,引起反抗的议题——税收汲取、公私合营、劳动关系、户籍制度——都是国家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为者的抗争是对国家建构努力的回应。这样的冲突类型在总体性整合机制建立起来之后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由于社会主义的政治动员传统,这一时期典型的“社会冲突”还表现出浓厚的政治色彩,或者可以称之为“政治化的社会冲突”。对于“文革”时期群众武斗的研究表明,“文革”为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社会矛盾的公开化提供了“机遇”,在社会中处于边缘地位的群体利用难得的机会向掌权者发难,这使得各种不同属性和领域的矛盾和冲突叠加在一起。“在‘文革’期间,从中央领导层到地方上的干部群体,从地方干部群体到军队干部群体,都因为认识上的分歧或利益的冲突,存在隐蔽的或公开的派性冲突。这样的派性冲突与群众组织间的派性冲突同时存在,共同构成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的关系矩阵。群众派性冲突的存在,与干部派性冲突的存在有关。地方派性冲突的存在,与中央的派性冲突有关。”[146]

正如广义冲突理论指出的,冲突既包括公开的敌对和反抗,也包括更加隐蔽的反对。这种形式的反抗在斯科特(James C.Scott)那里得到了经典的描述。他以马来西亚农村的田野工作材料为基础,指出农民的抗争不限于那些公开的、有组织的政治行动,而更多地表现为日常的、消极的反抗。“公开的、有组织的政治行动对于多数下层阶级来说是过于奢侈了,因为那即使不是自取灭亡,也是过于危险的。为了回避这些风险,农民更多地采取日常形式的反抗,即农民与从他们那里索取超量的劳动、食物、税收、租金和利益的那些人之间平常的却持续不断的争斗。这些日常形式的反抗通常包括:行动拖沓、假装糊涂、虚假顺从、小偷小摸、装傻卖呆、诽谤、纵火、破坏等。”这些被称为“弱者的武器”的日常抵抗形式具有如下共同特点:“它们几乎不需要事先的协调或计划,他们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他们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147]折晓叶基于对中国背景的研究也发现了这种抗争形式的大量存在:当面临不确定的生存和保障前景时,农民采取的基本策略是运用“韧武器”,即采取非对抗性的抵制方式,选择不给被“拿走”(剥夺)的机会的做法,并借助于“集体(合作)力”的效应,使他们面临的问题公共化,从而获得行动的合法性。[148]周雪光将“日常抵制”扩展到农民以外的群体,他将这种行为称为“集体无为”(collective inaction)。集体无为可能采取不同的形式:“缺乏参与国家发起政治运动的热情,单位中的旷工或者磨洋工,逃避公共责任以及反对官方意识形态的亚文化的出现。他们的共同特征是,他们是以个人为基础的,采取了逃避国家控制的形式而非公开对抗。”[149]

从某种意义上讲,改革开放前集体抗争的主要控制机制——单位,成为改革开放后集体抗争竭力要争取和维护的目标。经济改革不断地削弱乃至最终取消了国有企业的单位制特征,非公企业的蓬勃发展为中国的工厂政治增添了新的素材,全球化和信息化则深刻地改变了国家与社会间的力量均衡,这些都成为改革开放后塑造中国冲突政治的核心要素。

【注释】

[1]Ira J.Cohen,The Underemphasison Democracy in Mark andWeber,in R.J.Antonioand R.M.Glassman,eds,AWeber-Marx Dialogue,Kansas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5,pp.274-95.

[2]也有学者在大体类似的意义上将之称为行政能力(administrative capacity),参见Hanna Back and Axel Hadenius,Democracy and State Capacity:Exploring a J-Shaped Relationship,Governance: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olicy,Administration and Institutions,Vol.21,No.1,2008,pp.1-24.

[3]MichaelMann,The Autonomous Power of the State:ItsOrigins,Mechanismsand Results,European Journal ofSociology,1984,Vol.25,No.2,pp.185-213.

[4][澳]琳达·维斯、约翰·M.霍布森:《国家与经济发展:一个比较及历史性的分析》,黄兆辉等译,吉林出版集团2009年版,第8~9页。这种协调的必要性在于,奉行自由市场经济的国家面临这样的挑战:尽管政府发展经济的职能有所强化,然而经济资源更多掌握在私人手中。要使私有经济响应政府提出的增长战略,公共权力就必须与这些经济利益集团结成某种形式的联盟,起到说服、号召、积聚私人资源的目的。参见张振华:《增长联盟:分析转型期我国地方政府与经济利益集团关系的一种理论视角》,《天津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5]See Migdal,S.Joel,Strong Societies and Weak States:State-society Relations and State Capabilities in the Third Worl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8.

[6]See Peter B.Evans,Embedded Autonomy:State and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

[7]ShaoguangWang,State Effectivenessand Democracy:Asian Cases,http://www.cuhk.edu.hk/gpa/wang_files/Publist.htm.

[8]Thomas P.Bernstein and Xiaobo Lu,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16.

[9]See David Waldner,State-Building and Late Development,Cornell Univeristy Press,1999.

[10]最为主要的是所有制差异,因此也有研究将社会主义工业化称之为社会主义发展型国家,而东亚模式中的发展型国家称之为资本主义发展型国家。参见Gordon White,Developmental States and Socialist Industrialization in the Third World,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1984,21:1,pp.97-120.

[11][英]麦迪森:《中国经济的长期表现》,伍晓鹰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14页。

[12]See Vivienne Shue,The Reach of the State:Sketches of the Chinese Body Politic,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8.

[13]黄仁宇:《十六世纪明代中国之财政与税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3页。

[14]周雪光:《权威体制与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开放时代》,2011年第10期。

[15]周雪光:《从黄宗羲定律到帝国的逻辑:中国国家治理逻辑的历史线索》,《开放时代》,2014年第4期。

[16]黄宗智:《集权的简约治理》,《开放时代》,2008年第2期。

[17]Robert R.Kaufman,The Patron-Client Conceptand Macro-Politics:Prospects and Problems,Comparative Studies in Society and History,1974,Vol.16,No.3,pp.284-308.

[18]John Duncan Powell,Peasant Society and Clientelist Politics,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64,No.2,1970,pp.411-425.

[19]李侃如指出,地方精英包括两类人:一是已经通过科举考试,正在等待任用的人;二是已有官职,但正为父母守孝的人。参见[美]李侃如:《治理中国:从革命到改革》,胡国成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5页。费正清估计,在100年前就已经超过4亿人口的中国,正式官员不到2万名,带功名的士绅却约有125万之多。[美]费正清:《美国与中国》(第四版),张理京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9年版,第38页。参见张仲礼:《中国绅士:关于其在19世纪中国社会中作用的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

[20]徐勇:《政权下乡:现代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整合》,《贵州社会科学》,2007年第11期。

[21]Jean C.Oi,Stateand Peasantin Contemporary China:The PoliticalEconomy ofVillageGovernmen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p.10.

[22]Elizabeth J.Perry,Challenging the Mandate of Heaven:Popular Protest in Modern China,Critical Asian Studies,33:2,2001,pp.163-180.

[23]这一时期中国学者很大程度上将民主看作是强国的一种手段,其中的逻辑可能是,西方国家是强国,西方国家是民主国家,因此,要建立强国家就需要民主。这样的逻辑在晚清时期关于能否只要西方的火车而不要西方的基督教的争论中也可见端倪。但这种理解与西方民主本意中的权力分立与制衡、公民参与和政治竞争等理念相去甚远。

[24]比如票证的存在使得货币的作用和价格机制大打折扣。

[25]关海庭:《中俄体制转型模式的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63~164页。

[26]Elizabeth J.Perry,Challenging the Mandate of Heaven:Popular Protest in Modern China,Critical Asian Studies,33:2,2001,pp.163-180.

[27]See Juan J.Linz,Totalitarian and Authoritarian Regimes,Lynne Rienner Publishers,2000.

[28]秦晖:《中国奇迹的形成与未来——改革三十年之我见》,《南方周末》,2008-02-21。

[29]《独立报》,1998-12-08,转引自关海庭:《中俄体制转型模式的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0][英]科斯、王宁:《变革中国:市场经济的中国之路》,徐尧等译,中信出版社2013年版,第30页。

[31]Susan L.Shirk,The Political Logic of Economic Reform in China,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3,p.30.

[32]比如钱颖一等人将中国的M型经济(以区域“块块”原则为基础的多层次、多地区的形式)和U型经济(以职能和专业化“条条”原则为基础的单一形式)作为中苏两国经济改革不同路径和绩效的主要解释变量。参见钱颖一、许成钢:《中国的经济改革为什么与众不同》,《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3年第1期。

[33][美]亨廷顿:《发展的目标》,[美]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上海译文出版社1993年版,第331~357页。

[34]比如探讨经济增长、收入分配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早期民主化研究认为,经济增长、低度的收入分配差距有助于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但后来的民主化研究为转型范式所主导,这种范式认为,民主政治的出现不依赖于任何特定的结构条件,但民主在经济发达、收入分配差距较低等结构条件下容易得到巩固。参见张振华:《公民社会兴起的政治意蕴:以韩国为样本》,《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第3期。

[35]张长东:《税收与国家建构: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一个研究视角》,《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3期。

[36]Mick Moore,Revenues,State Formation,and the Quality of Governance in Developing Countries,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2004,Vol.25,No.3,pp.297-319.

[37]JohnL.Campbell,The State and Fiscal Sociology,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Vol.19,1993,p.177.

[38]JohnL.Campbell,The State and Fiscal Sociology,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Vol.19,1993,p.177.

[39]Perkins,Dwight,Governmentasan Obstacle to Industrialization:the Case ofNineteenth Century China,Journal ofEconomic History 27,4,1967,pp.478-492.

[40]Young,ArthurN.,China’s Nation-Building Effort1927-1937:the Financial and Economic Record,Stanford Hoover Institution Press,1971,pp.1-11.

[41]王之庸:《民国财政简论》,华国书局1952年版,第115~116页。

[42]ALE譒SKRIVAN,JR.,On Fiscal,Monetary and Other Economic Problems of Chiang Kaishek’s Regime(1928-1949),West Bohemian Historical Review,2011,No.1,pp.131-141.

[43]周飞舟:《从汲取型政权到“悬浮型”政权——税费改革对国家与农民关系之影响》,《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

[44][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7页。参见张鸣:《乡村社会权力和文化结构的变迁(1903—1953)》,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5]孙海泉:《清代中叶直隶地区乡村管理体制——兼论清代国家与基层社会的关系》,《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46]参见董江爱:《山西村治与军阀政治(1917—1927)》,中国社会出版社2002年版。

[47]李里峰:《经纪模式的消解:土地改革与赋税征收》,《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48]杜赞奇将之称为“政权的内卷化”。有学者感叹说:传统的村落社会犹如一个具有强大吸纳力的“循环的陷阱”,“资本主义的萌芽,商品经济的渗透,小城镇的兴盛,城市工业的发展,新式学校在农村的建立,党派向农村的延伸,一切进步的因素一旦进入村落,就被强大的传统势力所化解。参见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49][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6页。

[50]Yu Liu,Why ItGo So High?PoliticalMobilization and Agricultural Collectivization in China,The China Quarterly,No.187,2006,pp.732-742.

[51]李里峰:《革命中的乡村——土地改革运动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广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52]李里峰:《经纪模式的消解:土地改革与赋税征收》,《江苏社会科学》,2005年第6期。

[53]Thomas P.Bernstein and Xiao bo Lu,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35.

[54]Dwight H.Perkins,Govrnmentasan Obstacle to Industrialization:The Case of Nineteenth-Century China,The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Vol.27,No.4,1967,pp.478-492.

[55]胡鞍钢:《中国政治经济史论(1949—1976)》(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62页。

[56][匈]科尔奈:《社会主义体制——共产主义政治经济学》,张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7年版,第21~23页。

[57]Adam Przeworski,Michael Alvarez,JoséAntonio Cheibub&Fernando Limongi,What Makes Democracies Endure?Journal ofDemocracy,7:1,1996,pp.39-55.

[58]参见[苏联]普列奥布拉任斯基:《新经济学》,纪涛、蔡恺民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年版。

[59]林毅夫:《李约瑟之谜、韦伯疑问和中国的奇迹》,《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4期。

[60]苏力:《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分权》,《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61]苏力:《当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分权》,《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2期。

[62]LowellDittmerand Yu-ShanWu,TheModernization of Factionalism in Chinese Politics,World Politics,Vol.47,No.4(Jul.,1995),pp.467-494.Jing Huang,Factionalism in Chinese Politics,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

[63]汪东林:《毛泽东与梁漱溟》,吉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1~22页。

[64]刘少奇:《国家的工业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173页。

[65]陈云:《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高潮以后的新问题》,《陈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

[66]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央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第300页。

[67]毛泽东:《论十大关系》(1956-4-25),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12/30/content_2393996.htm。

[68]樊纲:《改革三十年,转轨经济学的思考》,《南方周末》,2008-08-28.

[69]转引自[韩]宋丙洛:《韩国经济的崛起》,张胜纪、吴壮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56页。

[70]郑永年:《五四运动与社会主义领导权》,http://www.aisixiang.com/data/14427.htm l,2007-05-22。

[71]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国农业科学》,1966年第8期。

[72]陈云:《关于党的文艺工作者的两个倾向问题》,《陈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3~288页。

[73]李辉:《红卫兵:从母爱教育的失落开始》,《粤海风》,2003年第6期。

[74]Alvin Y.So,The Changing Pattern of Classes and Class Conflict in China,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sia,2003,33:3,pp.363-376.

[75]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7页。

[76][法]阿隆:《阶级斗争:工业社会新讲》,周以光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28页。

[77][美]奥尔森:《权力与繁荣》,苏长和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29~130页。

[78]秦晖:《中国奇迹的形成与未来——改革三十年之我见》,《南方周末》,2008-2-21。

[79]参见[美]约翰逊:《通产省与日本奇迹》,金毅等译,吉林出版集团2010年版。

[80]参见[美]科利:《国家引导的发展》,朱天飚等译,吉林出版集团2007年版。

[81]参见[美]阿尔蒙德、维巴:《公民文化》,徐湘林等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

[82][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8页。

[83]大约有80万地主最终作为“反革命”被处决。参见[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下卷):中国革命内部的革命1966—1982年》,俞金尧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625页。

[84]李里峰:《革命中的乡村——土地改革运动与华北乡村权力变迁》,《广东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85]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0页。

[86]林超超:《新国家与旧工人:1952年上海私营工厂的民主改革运动》,《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2期。

[87]参见张振华等:《中韩工业化进程中发展农业的三个比较》,《当代韩国》,2007年秋季号。张振华:《从制度变迁视角审视新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农业发展历程》,《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88]吴慧:《历史上粮食商品率商品粮测估》,《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4期。

[89]到1953年,全国参加各种农业互助合作组织的农户占全国总农户的39.5%。在参加合作组织的农户中,参加临时互助组的占70.8%,参加常年互助组的占29.2%,参加合作社的仅占0.2%。1953年全国只有15000个初级社,15个高级社,只占参加合作社总户数的0.1%。即使到了1954年,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也只占2%,而其中参加初级社的占99.5%。参见李风圣:《中国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1956—1989)》,中国社科院博士论文2000年,第73页。

[90]董辅礽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50~352页。

[91]工分粮依据农民所赚取的工分为依据分配,口粮以人口为基础进行分配。工分粮所占比重增加会刺激社员参加农业集体生产的积极性。

[92][美]李侃如:《治理中国:从革命到改革》,胡国成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94页。

[93]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1页。

[94]参见[韩]具海根:《韩国工人——阶级形成的文化与政治》,梁光严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95]黄宗智:《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75页。

[96][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5页。

[97]同上,第66~67页。

[98][美]特里尔:《毛泽东传》,何宇光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71页。

[99][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81页。

[100][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革命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68页。

[101]同上,第127~128页。

[102]从某种意义上讲,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共识被解释为与主席的观点完全一致,更为困难的是,主席本人对于中国的阶级斗争、国际形势的认知在不断改变,这总会使一些政治精英无所适从,难以准确地揣摩毛主席的真实意图,由此导致的行为“偏离”会成为发起下一波阶级运动的理由。

[103]在地区和省一级,清洗率达70%~80%,6个大区党委第一书记中的4个、29个省委第一书记中的23个成为“文革”的受害者。在党的中央机构里,清洗率约为60%~70%,23名政治局委员中的9名、13名书记处成员中的4名以及167名中央委员中的54名,在“文革”中幸免于难。在运动结束时,15名副总理和48名部长中只有约半数仍留在国务院。[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下卷):中国革命内部的革命1966—1982年》,俞金尧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06页。

[104]胡鞍钢:《中国政治经济史论(1949—1976)》(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87~390页。

[105]王绍光:《国家汲取能力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经验》,《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106]王绍光:《国家汲取能力的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经验》,《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

[107][美]奥尔森:《权力与繁荣》,苏长和等译,世纪出版集团、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88~90页。

[108]See Jean C.Oi,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Village Governmen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

[109]李溦:《农业剩余与工业化资本积累》,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90~292页。

[110]Thomas P.Bernstein and Xiaobo Lu,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51.

[111]冯海发:《我国农业为工业化提供资金积累的数量研究》,《经济研究》,1993年第9期,第60~64页。

[112]李溦:《农业剩余与工业化资本积累》,云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09页。

[113]Thomas P.Bernstein and Xiaobo Lu,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3.p.37.

[114]比如“文革”中的“群众运动”在跨越政权所划定的社会界线(工人、学生等)和地域时被叫停。

[115]杨光斌将之称作政党中心主义,与西方关于国家—社会关系的两种基本取向——社会中心论、国家中心论相并列。参见杨光斌:《制度变迁中的政党中心主义》,《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116]贺东航、谢伟民:《中国共产党与现代国家互动历程研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4期。

[117]《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91页。

[118]刘忠:《“党管政法”思想的组织史生成(1949—1958)》,《法学家》,2013年第2期。

[119]《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3-01/20/content_697061.htm。

[120]杨光斌:《中国政治30年:变迁与反思》,《探索与争鸣》,2008年第12期。

[121]Yasheng Huang,Central-Local Relations in China during the Reform Era:The Economic and Institutional Dimension,World Development,Vol.24,1996,No.4.pp.665-672.

[122]孙立平:《总体性社会研究——对改革前中国社会结构的概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集刊》,1993年2月号。

[123]王南湜:《从领域合一到领域分离》,山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08页。

[124]李汉林:《中国单位社会:议论、思考与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

[125]李汉林:《中国单位现象与城市社区的整合机制》,《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5期。

[126]有的单位甚至建有劳改农场。

[127]贾康、刘军民:《中国住房制度改革问题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8页。

[128]Yuan Bai,Winners and Loser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Chinese Urban Housing Reform.,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2002,p.77.

[129]Andrew G.Walder,Communist Neo-Traditionalism: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8,p.40.

[130]杨丽萍:《从非单位到单位——上海非单位人群组织化研究(1949—1962)》,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6年,第10页。

[131]朱光磊:《“单位”的政府职能及其分解》,《江海学刊》,1994年第2期。

[132]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134~135页。

[133][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7页。

[134]参见[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35]参见[美]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

[136]参见[美]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东方出版社2007年版。

[137]See Zbigniew Brzezinskiand Samuel P.Huntington,Political Power USA/USSR,Viking Press,1964.

[138]See H.Gordon Skilling and Franklyn Griffiths,Interest Groups in Soviet Politics,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1.

[139]转引自孙立平:《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的国家自主性问题》,《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4期。

[140]Jean C.Oi,State and Peasant in Contemporary China: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Village Government,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9,p.10.

[141]Lowell Dittmer and Lu Xiaobo,Personal Politics in the Chinese Danwei under Reform,Asian Survey,Vol.36,No.3,1996,pp.246-267.

[142]A.G.Walder,CommunistNeo-traditionalism:Work and Authority in Chinese Industr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6,p.47.

[143]冯仕政:《单位分割与集体抗争》,《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3期,第98~134页。

[144][美]R.麦克法夸尔、费正清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上卷):革命中的中国的兴起1949—1965年》,谢亮生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76页。

[145]Elizabeth J.Perry,Shanghai’sStrikeWaveof1957,The ChinaQuarterly,No.137,1994,pp.1-27.

[146]董国强:《社会史视野下的“文化大革命”研究》,《中共党史研究》,2012年第2期。

[147][美]斯科特:《弱者的武器》,郑广怀等译,译林出版社2008年版,第35~45页。

[148]折晓叶:《合作与非对抗性抵制——弱者的“韧武器”》,《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3期。

[149]Xueguang Zhou,Unorganized Interest and Collective Action in Communist China,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Vol.58,No.1,1993,p.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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