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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

时间:2022-11-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此,FIDIC合同条件规定:“工程师如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做出任何变更,并为此目的或根据他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理由有权指令承包人,而承包人则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进行工作。”

13.3 工程变更管理

在实施一项水运工程承包合同的过程中,由于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与环境条件的变化以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基于对工程进展有利着想等原因,都会引起对工程的变更需求。概括起来,就是随着对客观存在的认识不断深化,必将产生不断修改原拟定的设想或方案,引起工程的变更。作为监理工程师需要与业主、承包商协商,正确处理好工程变更问题,有利于三大控制目标的实现。

13.3.1 工程变更的含义及其范畴

工程变更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既包括工程本身进展形式、工程数量、工程质量要求及标准等方面的变更,同时也包括合同方面的任何形式的、内容的、数量的变更等。

工程变更的范畴比较广泛,合同文件的任何一部分的变化都属于工程变更的范畴。主要有如下几种。

1.设计图纸的变更

即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任何部分的修改或补充都需要通过工程变更的形式作出决定。

2.施工次序的变更

所谓施工次序包括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安排的次序和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施工次序,也包括施工工艺的次序。按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施工次序的改变工程变更。

3.施工时间的变更

对于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商施工计划中安排的开工时间或完成的时间,若业主或工程师对此提出改变,一般也需要采用工程变更的形式。

4.工程数量的变动

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若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则也要采取工程变更的形式进行。

5.技术规范的变更

若监理工程师认为技术规范有严重缺陷,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时,则监理工程师也应以工程变更的形式发出指示。

6.合同条件的修改

如果业主与承包商根据工程的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对合同条件进行某些方面的修改,待双方签订有关修改部分的协议书后,也要按工程变更形式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的指令。

13.3.2 工程变更的有关规定

我国对设计变更规定了两点,即:

①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计划审批部门批准,取得追加投资和计划指标;

②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由承包商提出变更时,应在上述两条基础上,经业主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若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时,也须在上述基础上,并经与承包商协商后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工程变更通知。若是因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变更要求而导致的费用增加或承包商的损失,应由业主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对此,FIDIC合同条件规定:“工程师如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本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做出任何变更,并为此目的或根据他认为适当的任何其他理由有权指令承包人,而承包人则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进行工作。”又规定:“上述任何变更,均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合同作废或无效,但是所有这类变更(如果有)的结果应该根据第52条规定进行估价。但是,如果发出本工程的变更令是因承包人的过错、承包人违反合同或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则这种违约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还规定:“没有工程师的指令,承包人不能讲行任何这样的变更。但是,任何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如果不是本条款项下发出的指令的结果,而是由于其工程量超过或少于工程量清单中的规定,则该项增加或减少不需要任何指令。”

国外在工程承包中使用FIDIC合同条件时,一般用于单价合同,也就是说凡是在投标书工程数量表中列的工程单价经评标认可且在谈判时没有进行改动或在谈判协议上已确定的,在实施过程中,工程数量虽有增加或减少,但都不按工程变更处理,除此而外的部分应按工程变更处理。因此,规定工程变更的同时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承包商事先商定好工程变更部分的工程单价,以便业主或承包商掌握变更后的工程总价。

13.3.3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中的主要工作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管理中起着决定变更与否的重要作用。因为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用自己的知识为工程服务,对工程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以及现场资料掌握得比较多。所以无论是承包商还是为主提出工程变更,都必须由监理工程师核准和发出工程变更指令。变更指令应不迟于变更前14天以书面形式发出。工程变更的程序如图13-2所示。

图13-2为承包商提出变更的程序,若为业主或设计单位提出变更,其程序可以简化。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多数是为了方便施工,也有设计方面存在的不足的原因。业主提出变更,多数是由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也有市场变化要求。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多数是设计中的不足或是变更后能降低工程造价。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应进行审查,其原则是:

①变更后的工程不能降低损害工程质量和使用标准;

②变更后在技术上必须可行,并且又必须可靠;

③变更后的工程费用要合理;

④变更后的施工工艺不宜复杂,一般也不应影响工期。

监理工程师要与业主、承包商商定变更后的价格,处理好变更价格可使业主和承包商对合同价格的调整做到心中有数,而且有时还起着调动承包商积极性的作用。一般承包商应在变更设计确定后14日是提出变更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法进行确定: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的,按此单价计算;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参照此单价确定变更价格;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于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的,由承包商提出适当的价格,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在与业主和承包商沟通后确定,或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业主确定;

④合同约定的其他变更计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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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2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图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变更中要编制工程变更文件,包括:

①工程变更令。可采用监理业务通知单的格式填写变更令,说明变更的理由和变更的概况、工程变更估价及对合同价的影响。

②承包商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后需申报工程变更费用申请表。工程变更的工程量清单与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形式基本相同,但工程变更的工程量清单每个项目都需填写变更前、后的单价、数量和金额,便于计算由于工程变更对合同价的影响。

尚须有工程量计算记录及有关单价确定的资料依据,需要有变更后工程计量方法的说明。

③设计图纸。图纸是工程的语言,是交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取得设计图纸才能依此施工、验收和结算。因此,对工程变更需要有相应的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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