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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程序

时间:2022-11-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变更指示。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

(一)变更的提出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合同约定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变更指示。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约定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合同约定变更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

(4)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二)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合理化建议书的内容应包括建议工作的详细说明、进度计划和效益以及与其他工作的协调等,并附必要的设计文件。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2)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给予奖励。

(三)工程变更的审批

1. 工程变更的审批原则

(1)提高经济效益原则。工程变更无论处于何种类型、何种原因,但最终的目的是提高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即国民经济效益和财务效益。如果不能满足上述要求,则这样的工程变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也是不能成立的。所以,在评价工程变更的合理性时,要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和经济评估,全面地考虑工程变更所带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做出工程变更的审批决策。工程变更后,可能会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或节省工程成本,或保证工程质量,或更好地兼顾当地利益,但应考虑到它反过来带来的施工索赔或其他影响。因此,应从效益的高度进行综合分析和决策,避免顾此失彼的现象发生。

(2)保证工程质量原则。不管何种形式的工程变更,都是以保证工程质量为前提条件的,保证工程质量也是保证经济效益的重要基础。以牺牲工程质量为代价的工程变更,实践中是不可取的,后患无穷。

(3)照顾当地利益原则。照顾当地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是公路建设项目的客观要求。公路建设项目是一种为全社会服务的公共设施,其社会公益性使得公路建设项目的效益首先表现为一种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所以,优化设计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路建设项目的社会服务功能,照顾当地经济利益,是处理工程变更的基本原则之一。

(4)控制工程造价原则。工程变更通常会带来工程造价的变化,且以工程造价的增长情况居多,这一方面会增加业主筹措资金的压力,另一方面还会影响社会资金的供求平衡。所以在审批工程变更的过程中,应将工程造价的控制放在重要地位,力保工程造价不超过设计概算。当超过设计概算甚至投资估算的重大设计变更不可避免地需要发生,业主应会同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道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和工程变更的评估工作,之后报国家计划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实施工程变更。所以在处理工程变更的过程中,要力求通过工程变更降低工程造价,而对要增加工程造价的工程变更,须认真地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技术经济论证与评估,确保工程变更的经济效果。

2. 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工程变更通常实行分级审批的管理制度。各省对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会有所不同。

(1)一般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所谓一般工程变更,通常指一些小型的监理工程师有权直接批准的工程变更工作。其审批程序大致如下:

①工程变更的提出人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的申请,包括变更的原因、工程变更对造价的影响等分析,必要时附上有关的变更设计资料;

②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变更申请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写出初步的审查意见;

③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变更申请进行进一步的审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④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变更令;

⑤承包单位组织变更工程的施工(包括可能的设计工作);

⑥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协商确定变更工程的造价及办理有关的结算工作。

(2)重要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重要工程变更通常指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需要业主批准的工程变更工作。其审批程序是,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变更令之前,一是要报业主批准,二是要同承包商协商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不超过业主批准的范围(如果超过业主批准的总额,监理工程师应在下达工程变更令之前请求业主作进一步的批准或授权)。

(3)重大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重大工程变更通常指一些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可能超出设计概算甚至投资估算的工程变更。对这些工程变更工作,业主在审批工程变更之前应事先取得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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