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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研究中的基本程序

时间:2022-03-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质性研究即依据现象学、解释学、社会互动论等理论,搜集和分析非数字化资料,描述回答者所经历的现实,探索社会关系。社会工作注重“个别化”,使得质性研究近年来大行其道,在社会工作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单案研究等体现“个别化”的研究方法也因此成为社会工作的代表性方法。质性研究程序有自身特性。进入现场后要尽快与研究对象建立良好工作关系。
研究程序_社会工作概论

2.研究程序

(1)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

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体现为假设演绎法的一个周期,包括以下步骤(袁方,2000:81):(A)提出问题和研究假设,即:确定研究课题,选择理论,并通过对理论的演绎提出研究假设。(B)制订研究方案,即:将课题具体化,确定研究方法和研究计划。(C)观察,即:采用具体方法搜集资料。(D)整理和分析资料,即:对事实进行归纳、概括或检验研究假设。(E)得出研究结论,即:通过分析、抽象和综合得出理性认识。显然,前三个步骤归于演绎推理,后两个步骤属于归纳推理。

(2)社会工作研究的程序

社会工作研究类似于科学研究的基本程序,包含准备、搜集、研究和总结等四阶段。准备阶段需要确定课题,在查阅文献或实地考察基础上提出研究设想,制订研究方案。搜集阶段需要进行观测,获取相关资料。研究阶段必须审核以保证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整理,即把已审资料完成系统化和条理化工作;分析,即对已整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逻辑分析和理论分析(袁方,2000:321)。总结阶段首先要撰写研究报告,并以书面形式汇报研究问题、方法、结果,然后根据研究结果制订干预方案、推行相应实务。

社会工作研究的程序有其特性。由于问题和目标千差万别,某具体研究不一定照搬上述基本程序,不一定有明确起点和终点,而可以从研究阶段的任一点开始和结束。研究成果往往直接应用于正在或随后进行的服务。由于研究者可以是资料搜集者、分析者和成果应用者,而且不少研究与实务同步,因此原始任务可能有所变化,研究者要根据委托解决当时当地的状况,其研究过程比其他社会研究更具弹性和针对性。

有一般过程但不死守一般过程是社会工作研究乃至社会工作系统的不二法门,这个法门依赖于社会工作的“实践智慧”。

(3)质性研究和量性研究的程序

质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和量性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是不同的研究范式(paradigm)。质性研究即依据现象学、解释学、社会互动论等理论,搜集和分析非数字化资料,描述回答者所经历的现实,探索社会关系。量性研究则基于实证主义和新实证主义方法论,在严格设计的基础上,采用量性测量手段搜集资料,并对此进行统计分析(Sarantakos,1993:6)。两种研究范式的差异表现于研究者与研究对象的关系、研究者相对于研究对象的位置、研究和理论之关系、研究策略、结果范围、描述事实的手法、资料特性等方面(Brannen,1992:4—9;Bryman,1992:93—104)。

社会工作注重“个别化”,使得质性研究近年来大行其道,在社会工作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单案研究等体现“个别化”的研究方法也因此成为社会工作的代表性方法。

质性研究程序有自身特性。(A)它通过自然世界作真实世界的观察,适用于不熟悉的社会系统、无权威和不受控制的场景,较适合探索基本定义,适合探索较为特殊、变项都还未被仔细定义的题目,主要探索问题的深度或意义(简春安,2002:122—128)。(B)分析单元视研究题目与目标而定,可以是个人、团体、方案项目、整个方案、组织、社区、关键事件等。(C)对象多以非概率抽样获取,样本“有的只是以一个个案为研究对象者;有的访问了五六十个,甚至近百个个案;但大体上以20至40为样本者较多”(简春安,2002:144)。其主要方法有非结构式直接观察和访问等。(D)分析解释是研究的核心。质性研究注重事实的本质和整体性,以当事者视角看待事、物、人和环境,细致探讨人与人、人与事的互动。从大量资料中寻找意义、模型或架构,以获取最真实、最丰富、最具意义的信息,但是这些目标很少有能被一致接受的标准。(E)调查阶段较长并与研究阶段紧密结合。进入现场后要尽快与研究对象建立良好工作关系。在初步考察中发现问题,形成观察、访谈的内容和次序,并在资料搜集后进行整理,其资料整理过程也是分析过程。一般而言,资料分析需对研究目的进行再确认,在资料整理时按照主题或个案分类,单个案分析或跨个案分析是其常用策略。研究者要对上述主题或个案所及资料分别进行特质分析,然后通过引用固有或已存的概念、研究者自我感知、从固有类型中转型、研究者建构等方法作归纳性分析,并努力证明有关特质、组型、概念和架构,发现案主的主观理念、定义新概念和形成新假设,形成整体性建构,从而使得研究发现随研究进行而不断得到旁证、丰富、深化和完善。质性研究的灵活性较强,认识深入丰富,有助于发现事物的独特性。(F)研究成败与品质取决于研究者的技巧、训练、洞察力和能力。研究者需要综合分析力、判断力、创造力、洞察力和抽样思维能力,采用旋进思维。

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基于各自研究范式认定己方优点而指出对方缺点。多角度测量法可以整合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不但可使资料相互佐证补充,而且一个类型研究之不足也可能由另一类研究弥补或克服。此外,组合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还可发现社会现象的异常部分并提供全面深入的描述和理解,从而修正或丰富当前的解释理论。

量性研究与质性研究有许多不同。(A)它可提供大量客观资料,确定成果的普遍性或代表性,并可用来验证假设和理论,但不能完全照顾社会工作对象的独特性。(B)它适用于研究问题已有大量资料、资料搜集相对容易以及需要探讨变量关系的场合,资料搜集方法包含结构式直接观察、问卷、量表、测验等。(C)量性研究基本遵照科学研究的程序,“建立研究架构、确定调查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制订抽样方案和汇总统计资料是其关键步骤”(袁方,2000:92)。建立研究架构就是根据相关理论或初步设想形成概念间联系;确定调查指标就是将概念先细化为变量,再将变量体现为可测指标;设计调查问卷就是将研究问题及被研究者背景按一定原则组合于问卷之中;制订抽样方案要求确定选取调查对象的方法;汇总统计资料就是将原始资料进行审核整理,并利用统计技术进行分析。与质性研究注重调查不同,量性研究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精心的准备和设计”(袁方,2000:94)。

社会工作的任何研究方法都可归入质性研究或量性研究的范式;两者并非互斥而是互补,研究者应根据主题、条件和特长等采用相应范式。就某个研究而言,虽然其程序有特殊性,但是社会工作研究的基本程序始终是具体研究的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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