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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旗制与草地管理

时间:2022-03-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盟旗制与草地管理河南地区盟旗制之下牧民的生计模式就是游牧方式,盟旗制是实现游牧的制度保障,是管理草场的有效手段。以游牧为传统经济活动的群体与季节性迁徙联系在一起,形成独特的传统文化和不同习俗的生活方式,这样的民族被称为游牧民族,这样的人群称作游牧民。
盟旗制与草地管理_中国民族学·第12辑

(三)盟旗制与草地管理

河南地区盟旗制之下牧民的生计模式就是游牧方式,盟旗制是实现游牧的制度保障,是管理草场的有效手段。“游牧”通常与“定居”相对应。我们通常理解的定居形容的是一种人们常年居住在一个固定的地点,从事稳定、近距离的生产生活活动的状态。游牧则形容的是一种赶着牛羊、居无定所,“逐水草而居”的人群的生活常态。前苏联学者安德里阿诺夫对游牧民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进行了研究。他认为游牧可作“不定居”来解。“不定居”的游牧民不仅包括纯粹的游牧民和半游牧半养殖牲畜的人,而且还包括猎户和按传统生活方式经营非农业的流浪人。牧字在汉语中从牛从攴,攴字是象形文字,篆体像以手持杖或执鞭。所以“牧”字有用手执杖或执鞭管理牛(羊)之意。游是一种动态。在我国的文化语境下,游牧特指传统的随季节游走放养牲畜的这部分人的生产生活方式。以游牧为传统经济活动的群体与季节性迁徙联系在一起,形成独特的传统文化和不同习俗的生活方式,这样的民族被称为游牧民族,这样的人群称作游牧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伴随着畜群几乎整年在荒漠或草原上放牧;另一部分人则是一年中有几个月过着游牧的生活。他们根据季节性变化调整自己的生产活动。在数千年与不利自然条件做斗争和不断迁徙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生活经验和科学知识,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游牧文化。

当然,河南蒙古自治县的盟旗制之下的游牧和那种大规模的我们通常意义理解上的游牧又有很大区别。自盟旗制建立之后,就等于划定了草场的范围,所有河南盟旗的牧民不允许脱离盟旗去其他地区放牧,而其他地区部落的牧民除非加入盟旗,否则也不被允许进去盟旗的势力范围,一旦相互之间进错了草场就会引起草山纠纷,轻则个体争斗,大则会发生大规模的武装械斗。盟旗之下又被划分为部落,部落之下是措哇(族份),措哇(族份)之下是日果(圈子),日果(圈子)之下便是牧户。(部落相当于现在的乡镇,而措哇大体相当于现在的行政村,日果就是几户牧民共同放牧的组织。)这种生产组织是非常严密的。每个旗都有自己的草场范围,在其之下的措哇(族份)也有属于自己草场。当然也有一些公共草场是所有的旗和措哇可以共享的,没有明确的归属。这和牧民随着牧草的生长随处自由迁徙是不同的,游牧只是在盟旗自己的势力范围内游牧而已。

新中国成立前夕,河南蒙旗除达参、拉卡、曲格、香扎四寺各有一个塔哇(仆役)圈子外,有6个部落21个措哇和117个圈子,其政权组织形式亲王府之下,设札萨克、赞格、肯德、孕保,赞格为旗下部落头人,肯德分管部落下的族份,朵保是最基层的一级,每个圈子都有一个。赞格、肯德、杂保一般也是世袭,唯有亲王府有撤换的权力。

第四部分 家庭或联户承包制下的草地管理

1984年开始,河南蒙古自治县推行家庭或者联户承包制,这种制度一直持续至今,期间虽有些修补,但从未动摇,这是牧区草地管理的基石。家庭或联户承包责制是一种草地管理制度,其实质是要建立草原牧民的另外一种生计模式——定牧,而不是为了维护游牧生计模式而采取的对制度的修补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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