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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特征分析

时间:2022-11-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出现这种破坏形态的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本文为了验证连梁基体材料FRC对连梁抗剪能力的贡献,箍筋配置数量远小于规范规定,且未配置对角斜筋拉结筋;二是连梁截面宽度相对较小,对角斜筋平面外约束较弱。由各试件破坏形态可见,在连梁出现主对角斜裂缝之前,4个R/FRC连梁裂缝细密。R/C试件CB1在加载至最大荷载后,连梁腹板形成了局部严重破损部位,破坏时,混凝土大面积剥落;而R/FRC试件直至丧失承载力均未发生基体材料剥落现象。

(1)5个连梁试件均是由于对角斜筋平面外屈曲导致基体材料沿对角线方向开裂而最终产生剪切破坏。出现这种破坏形态的的主要原因有:一是本文为了验证连梁基体材料FRC对连梁抗剪能力的贡献,箍筋配置数量远小于规范规定,且未配置对角斜筋拉结筋;二是连梁截面宽度相对较小,对角斜筋平面外约束较弱。

(2)由各试件破坏形态可见,在连梁出现主对角斜裂缝之前,4个R/FRC连梁裂缝细密。由表2.8可见,R/FRC连梁(CB2~CB5)出现主斜裂缝之前,受剪承载力在(509~630)kN范围内变化,弦转角在(1/127~1/41)范围内变化,表明R/FRC连梁在主斜裂缝出现前,已具有很高的受剪承载力、变形能力以及良好的抗损伤能力,已能满足强震下的承载力和变形需求,强震后无需修复或稍加修复即可继续使用。

表2.8 主对角斜裂缝出现前荷载及弦转角

(3)试件CB1和CB3仅基体材料不同,其他条件均相同,二者具有可比性。R/FRC连梁(CB3)的开裂荷载和弦转角分别是R/C连梁(CB1)的2倍和13.7倍(推方向开裂)以及1.7倍和2.2倍(拉方向开裂);对角线斜裂缝出现前的荷载和弦转角分别是2.1倍和3.8倍;无法继续承载时对应的弦转角是试件CB1的2.7倍(推方向)以及2.6倍(拉方向),该弦转角对应的荷载与CB1相近。可见,用FRC替代普通混凝土,可以显著地提高连梁的开裂荷载、开裂位移和最大位移,延缓对角斜裂缝的发展。

(4)根据试件破坏形态可知,连梁腹板中主应力方向与连梁对角线方向基本一致,对角斜筋受压肢与混凝土主斜压杆传力方向基本一致,对角斜筋对减缓斜裂缝发育的作用较小。R/C试件CB1在加载至最大荷载后,连梁腹板形成了局部严重破损部位,破坏时,混凝土大面积剥落;而R/FRC试件直至丧失承载力均未发生基体材料(FRC)剥落现象。这是由于FRC中不含粗骨料以及PVA纤维的良好桥接作用,有效地减缓了斜裂缝发育及保证了连梁中斜裂缝均匀分布和发育,限制了各受力阶段斜裂缝宽度,在相当大的非弹性变化范围内防止了连梁基体过早形成局部严重破损部位,为提高连梁的延性作出了重要贡献。

(5)随着跨高比和对角斜筋配筋率增大,R/FRC试件开裂弦转角增大;当跨高比小于1时,跨高比对开裂弦转角的影响尤为显著。

(6)各试件连梁与墙肢(上、下端块)连接处均未发生滑移或拔出现象,说明连梁伸入墙肢长度(取为1/4梁高)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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