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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时间:2022-10-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前面已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是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两个规范性标准。综上所述,《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是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两个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6.5.2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与建筑业其他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比较

前面已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是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两个规范性标准。《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DGJ32/TJ55-2006)是在研究包括以上两个标准等管理方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它吸取了这些管理方法的许多有益的经验。

由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两个标准是在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之前制定的,因此难免不能全面反映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需求。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将这两个标准与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管理内容及要求做一个比较,见表6-2。

表6-2 《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DGJ32/TJ55-2006)与《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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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两个标准不能完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要求,但是在开展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时这两个标准又是非常重要的评价依据。特别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主要用于施工现场的检查,在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时,应依据这个标准进行安全生产业绩的评价,并通过业绩评价找出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而提出安全生产条件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在制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标准规范时,参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中有关“安全生产条件评价”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并参照其评价方法(如分项评分法、逻辑关系评定法)制定安全生产条件的评价方法。

综上所述,《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是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两个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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