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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北京城市社会空间的变化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陆续出现东北城及东郊关厢贫民聚居地区。北京实行的城市基层管理自治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空间组织管理制度的变化,从形式上说这是一次对传统城市社会空间进行分割和重组的行为,使得城市的社区分布和组合更有利于满足和实现城市近代化的功能。

6.1.4 近代北京城市社会空间的变化

城市研究的核心领域之一就是空间形态和社会过程之间的相互关系[5]

如前所述,城市空间结构包括物质(实体)空间、文化(精神)空间、功能空间等多种不同形式,既有具体的空间,又有抽象的空间。物质的城市空间是相对静态的空间,而社会空间是相对动态的、渐进变化的空间,它通过城市人口分布与流动、居民经济社会地位和知识文化水平、居民家庭类型、民族种族背景和社会政策形成的空间分异来体现,具有多元化的特征。城市的物质空间在社会的运行过程中以人为载体,在实体空间与人的相互关联的动态变化中完成不同特质的社会空间的组合。

一般来说,在以阶层划分的城市人群的分布和分化过程中,处于不同的层次和社会位置的各个集团(群体)具有区别于其他集团(群体)的社会权利和空间行为特征。同质的社会人口群体在城市空间有聚集效应,而不同质的人群往往分布于(或占据)不同的城市区域。这是城市社会空间分异的基本现象。在近代社会之前的封建时代,城市内部空间分化受到封建制度与宗教的制约,社会阶层分化直接体现到社会空间格局。一般来说,城市中心是行政或宗教场所,社会上层集聚于中心地带。例如在清代的北京,皇帝占据着紫禁城,贵族与八旗占据着内城,汉族官员和平民居住在外城前三门外。城墙则是社会隔离的物质象征。

近代以来的北京,随着皇权的瓦解,王公贵族和旗人地位的下降,以及传统的社会等级体系的部分解体,在工商业发展的同时催生出新兴的市民阶层和新兴职业,形成以职业地位为基础、以经济地位为主导的社会分化和社会空间竞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贫民区开始形成。北京一直以来都属于纯消费城市,产业缺乏,就业不足,城市贫困和失业一直都是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近代以来,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城市失业、贫穷等现象成为显在的社会问题清朝灭亡后众多旗民的破产,1928年国都南迁,以及天灾人祸、苛捐杂税等更是加剧了城市贫穷现象。因此陆续出现东北城及东郊关厢贫民聚居地区。正如陶孟和描述的,“北平本无贫民窟,尚不见现代城市贫富区域对峙之显著现象。但近年(20世纪20年代)以来,贫民在经济压迫之下,已逐渐移居于城厢及城内街道偏僻房屋破旧之区域”[6]。民国的多次贫民调查都表明,中心区贫民比例很低,而边缘区很高,只有原皇城所在的内六区处于平均状态。

(2)城市中心地带具有中等阶层居住区的特征。从事公务员、教员、商业等职业的人群属于当时的社会中间层,特别是民国以来北京作为全国的教育文化中心,知识分子阶层不断扩大,人口数量和来源都更为广泛。这类人群一般选择在中心地带居住。此外,清末由于满汉居住空间分化而产生的宣南士人文化区,以及规划建设规整的香厂新市区也是中等阶层聚居的区域。

(3)军阀、权贵、官僚、地主、资本家、士绅以及清王朝的遗老遗少等上等阶层所选择的居住区综合体现着区位地理条件、市政设施、消费服务等方面的最佳组合。这些区域呈斑块状散布在东城的东单以北、北城的南锣鼓巷、西城的西四、宣武门外原宣南坊、前门外的长巷等地,居住环境良好,临近繁华商业区。至今保存完好的四合院就是这些居住区的空间延续。东交民巷使馆区、东单洋行区、燕京大学和辅仁大学等西式和新式建筑群在城区呈斑块状分布。特别是东交民巷使馆区,以其“安全”的“孤岛”效应对外国侨民和本地中上层人物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带动了东单富人居住区、王府井商业区、西交民巷银行街相伴出现。

(4)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在北京也有特殊的居住分布,经济条件成为制约各族人口居住行为的主要因素。在清代,内城长期被八旗占据,而内城并非其自发形成的满族聚居区。八旗之外的“民”被迫迁居外城。在民国期间旗人被减停俸禄以后,他们中多数人的收入是不固定的,从事诸如拉车、苦力等无需特别技能的体力劳动,生活十分困苦。原来住在内城或者营房的一部分旗人,后来因为地价房租的飞涨,只得迁移到交通闭塞、缺乏基础设施的城根。当时满族在内城北部比例也较大,那里也是贫民比例最高的地区[7]。北京城中的回族具有一致的生活习俗,民族和宗教认同意识强烈,呈现“大分散小集中”的分布形态,在外四区牛街、教子胡同、外三区花市、羊市口一带相对集中。他们多从事小商贩、珠宝业、民族饮食、手工业等行业,社会地位也较低。

总的来看,在近代以来半殖民地化的社会过程中,皇族和以八旗为代表的政治贵族从北京城的中心区位消失,城市逐步结束了传统社会以政治和社会身份为基础的空间分化,出现了商业化、世俗化的社会机制。由于市政进步依然有限、交通仍落后,社会上层倾向于占据中心地带,将社会下层推向城市边缘地带,在混杂居住的状态中进行着以社会经济地位为主导的空间分化过程。

从城市社区的组织与管理机制看,北京一直实行传统的坊里制的基层管理体制,城市居民被以“坊”为单位组织起来,这是早期北京的社区组织形式。城市实体空间开放和社会空间发展变化之后,历史上形成的坊里的人口组成形式仍保留着痕迹(如白纸坊,不仅仅是当时的坊名,它还代表着这个社区是从事纸业生产的手工业者的聚集地。其他名称也有同样含义),但组织和管理形式已经发生变化。北京实行的城市基层管理自治运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空间组织管理制度的变化,从形式上说这是一次对传统城市社会空间进行分割和重组的行为,使得城市的社区分布和组合更有利于满足和实现城市近代化的功能。通过《京师地方自治章程》的制订,自治运动具体的实施开始于1928年底,这种在官方有组织的计划下推动的自治运动对原有的自然形成的社区格局进行了人为的调整。推行的自治程序纲要将全市城郊划分为15个自治区,即内城六区、外城五区、四郊四区。城区以500户为单位编为一个自治街,郊区500户左右编为一个自治村。这种组织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社会经济条件主导的城市空间分化,为形成具有近现代意义的城市社区奠定了基础,使得这种社区形式成为近代北京的一个基本的社会空间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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