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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浦区老城厢改造保护历史风貌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3年上海市颁布实施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同年批准的《上海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共确定12个街区,总面积达27平方公里,体现了真正的整体性保护。“保护工作要改变重建筑轻风貌、重局部轻整体、重外表轻功能的现象,采取果断措施,全面规划、整体保护,积极利用、依法严管,使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城市历史、文化、经济、风貌等有机融合,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1.4.2 观念的转变

《卢湾区新一轮旧区改造的方法与对策》课题研究报告(2001-10)中写道,“如果说,90年代初掀起的旧区改造浪潮的动因主要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城市面貌,阻止城市物质性老化,那么新一轮旧区改造的动因主要是当前社会经济结构深刻变化所提出的深层次要求。……新一轮旧区改造的指导思想:坚持拆留并举……对于那些有价值的、有生命力的建筑、建筑群和特色风貌地区,则要积极地、千方百计地加以保护和保留,以延续社区人文结构和历史文脉,体现历史风貌,展现城市风采,使之成为历史、现实和未来的和谐载体。”

2003年上海市颁布实施了《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同年批准的《上海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共确定12个街区,总面积达27平方公里,体现了真正的整体性保护。

上海市目前的指导方针是:“不断提高上海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水平,要把握好建设和保护的关系,在不断推进城市发展中使建设与保护有机结合。保护城市发展历史文脉,首先要保护好一切有价值的历史建筑。保护不是简单的保留,而是单体与群体有机统一,点与面综合平衡,功能提升与形态设计同时并重,把历史文化积淀与时代特征要求完美结合,进行推陈出新的现代化改造。要抓好规划,抓好管理,抓好机制,落实资金,把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保护工作要改变重建筑轻风貌、重局部轻整体、重外表轻功能的现象,采取果断措施,全面规划、整体保护,积极利用、依法严管,使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城市历史、文化、经济、风貌等有机融合,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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