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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废土地的回收与利用

时间:2022-10-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老村中残存的旧房屋因多年失修,残檐断壁摇摇欲坠,青苔荒草覆面,已无利用的价值和现实保留的必要性,老村唯一具有开发价值的便是荒废的宅院所占据的土地,以及土地上附着的树木。这也是发掘乡村住区内部潜力,确保土地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针对旧房的拆除,或谁承包旧村宅院土地复耕的经营和受益权谁负责拆除;对于那些不退宅基地而交“多占费”的家庭,所交费用用于老村道路及公用设施的改善。

5.4.3 空废土地的回收与利用

1)空废化旧村的再生开发利用对策

老村中残存的旧房屋因多年失修,残檐断壁摇摇欲坠,青苔荒草覆面,已无利用的价值和现实保留的必要性,老村唯一具有开发价值的便是荒废的宅院所占据的土地,以及土地上附着的树木。这也是发掘乡村住区内部潜力,确保土地持续利用的重要途径。

老村再开发有两条途径:其一,作为新宅基地划批用地,从而限制宅基地对村庄耕地的蚕食并变老村为新村;其二,对旧村用地进行复耕,以蔬菜、果树或树木等经济型种植为主,从而变废为宝,使闲置的旧宅基地产生经济效益(见图5.1)。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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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1 雷家洼村旧村一期复垦后的环境景象(2000年4月摄)

途径一——主要应用于小城镇和乡集镇住区的旧村再生开发利用。

途径二——主要应用于中心村和自然村的旧村再生开发利用。

无论是重建还是复耕,首先要解决的便是旧宅基地回收和统筹问题。旧有的宅基地均是在传统合院居住状态下,产权在归兄弟平均拥有的构成基础上逐步分裂、迁移并使其废弃,所以产权混杂是旧宅基地的突出特点,也是旧房难于改建、扩建的主要因素,为突破这一矛盾,我们可以采取两点措施:其一,对超定量占用的宅基地依其多占面积量大力度征收“宅基地多占费”,作为一种经济调控,最终会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其二,走群众路线,加强群众的舆论约束力,利用群众集体压力,制定出改造旧村的村规民约,迫使“冒犯众口”的人采取从众行为。

针对旧房的拆除,或谁承包旧村宅院土地复耕的经营和受益权谁负责拆除;对于那些不退宅基地而交“多占费”的家庭,所交费用用于老村道路及公用设施的改善。对于老村内再建设或再开发者,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以促成老村再开发的尽快实施。

窑居作为生土建筑(地坑窑和靠山式窑整体为土结构,独立式窑有一部分砖),其回收的废弃物以黄土为主,除部分砖块外,其余均可再生利用,建筑垃圾极少,所以回收的技术问题并不复杂,关键是要处理好运作的程序和责权利关系,否则,仍然会引发新的问题。以雷家洼村旧村第一期复垦为例,1997年渭南市政府将雷家洼村旧村复垦作为试点,并批拨8万元专项资金,在村委会的领导下,用大型推土机很快将两条巷道的旧村区推平。但是,这两条巷道归属两个村民小组所有,在执行之前并未以文件形式收回村集体所有,导致复垦后村民小组和村集体为所有权发生矛盾,导致复垦后土地至今荒废。

2)空废化农业生产设施用地的再生利用途径

退化后的农业辅助设施用地主要包括:打麦场、涝池、小型果库、烤烟楼等。在农村调查中,各地村庄对其改造利用总归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以借鉴:

(1)个别村落因为其中的某种需求仍然使用涝池。过去涝池在村中的用处较多,如洗衣、饮牲畜、小孩戏水、鸟类饮水、取水灌溉、调剂空气湿度等等,池塘往往是一个村庄公共活动的中心之一。今天,类似洗衣、饮牲畜、小孩戏水、取水灌溉等功能已经退化,但这种退化却殃及鸟类和村落环境质量,导致农村各种鸟类在近几年大量减少。在澄城县璞地村,由于养羊的需要,村中的池塘至今使用,鸟类饮水不成问题,呈现出一种生机。尽管池塘的一些职能退化,但其生态功能永远不会退化,乡村住区必须保护住区的原有池塘,并在新村规划中应设计池塘。

(2)将打麦场转化为耕地或新的建设用地。在乾县韩家堡村就采取了这种办法,该村的转化并非全部转化,而是根据现实的需用量部分保留后再转化,逐步实施,这是值得肯定的方式。

(3)小型果库和烤烟楼在韩家堡村同样得到及时改造。在和韩村长座谈时了解到,小型果库属种植苹果初期发展的产物,烤烟楼因烤烟种植的减少而失去功能,各村的数量均很大,由于它们都归私人所有,所以转型较慢。韩家堡村之所以很快调整,主要是村委号召的结果。

农业生产内容和方式不断变化和更新是正常的社会发展现象,农业辅助设施用地的职能随之变化也是必然,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坚持两个原则:一方面,调整要及时,不能长期荒废;另一方面,要兼顾部分用地的生态环境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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