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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选择后避孕方法构成变化研究

时间:2022-03-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知情选择后避孕方法构成变化研究申屠霞萍桐庐县自2001年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至今已有9年,期间全县育龄妇女避孕方法构成到底有何变化?为此,桐庐县就知情选择避孕方法构成变化对全县8个乡镇16个行政村的333名育龄妇女做了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知情选择后避孕方法构成变化研究_人口科学发展论:低生育水平下的人口计划生育研究

知情选择后避孕方法构成变化研究

申屠霞萍

桐庐县自2001年实施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至今已有9年,期间全县育龄妇女避孕方法构成到底有何变化?会不会影响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模式?会不会给稳定低生育水平带来一定的压力?下一步在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中如何深化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这些问题既是政府部门关注的问题,也事关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权利。为此,桐庐县就知情选择避孕方法构成变化对全县8个乡镇16个行政村的333名育龄妇女做了问卷调查,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避孕方法构成变化的原因分析

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后,在“群众知情、政府引导、倡导长效”的原则下,育龄夫妇成为知情选择的主体,分析育龄夫妇选择避孕方法过程中的主观、客观因素,对加强政府引导的针对性、保障育龄夫妇生殖健康权利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桐庐县的长效措施落实率2000年为96.01%,2008年为90.33%,这种变化是知情选择后的正常趋势还是反常现象?笔者通过一系列调查研究,分析如下:

对象与方法

采用分层(长效措施落实率高、中、低的乡镇)抽样方法,分别在桐庐县的八个乡镇,部分行政村做调查,以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间已婚生育的育龄妇女为访谈对象,进行访谈。采用上门单独访谈和无记名问卷调查的形式。对没有落实长效措施的问卷设20个备选项目,已落实长效措施的设15个备选项目,育龄妇女根据是否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在对应的问卷上选择多项最符合自己的选项。

结果分析

个人访谈对象共333人,其中181人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占访谈总数的54.35%;152人未落实,占访谈总数的45.65%。访谈结果和计划生育相关报表数据基本吻合。

从访谈结果可以看出,选择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主要原因是育龄妇女对各种避孕节育措施的利弊充分“知情”后做出“选择”,这部分结果占调查总选项的68.08%。以“三查”为主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也促进了长效措施的落实,在单项调查中,“每年两次‘三查’,对自己有好处”的选项为144人,占已落实长效措施有效问卷人数的81.36%。未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主要原因一是宣传不到位导致育龄妇女没能充分“知情”,占调查总选项的41.37%;二是对长效措施有恐惧或抵触心理,占调查总选项的51.30%。

二、深化“知情选择”,优化避孕方法构成的对策建议

(一)要辩证地看待知情选择引起的避孕方法构成的变化

实施知情选择九年来,桐庐县育龄人群避孕方法构成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表现为长效措施逐年低幅下降,短效措施对应增长。长效措施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方便性均高于短效措施,短效措施的增加,势必会增加意外妊娠的可能,给稳定低生育水平带来潜在的压力,也不利于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但是,对这个问题,也要辩证看待,因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开展是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转变的必然结果,而知情选择的推行,势必导致避孕方法构成的多元化,因此,要做到既要关注重视长效措施的落实,又不机械片面地追求避孕方法构成中的长效措施落实率。对避孕方法构成的变化要做理性分析,从计划生育相关报表数据看,我县从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后,计划外怀孕率一直稳定在1%左右,未引起明显的反弹,说明目前避孕方法的构成仍较为合理。

(二)知情选择宣传教育要着力解决管理者与育龄人群“对立”的问题,让育龄群众充分“知情”

宣传教育是广大育龄人群“知情”的前提。但是,在长效措施的引导上就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一方面,宣传教育的力度和投入不断加大;另一方面,长效措施落实率却逐年下降。这主要是管理者往往带着引导长效的主观愿望进行宣传,容易引起育龄人群对长效措施的对立情绪,因此,宣传教育工作要注意以下环节:

1、不能只说利不说弊。任何避孕节育措施都有利弊,在向育龄人群宣传时,应详细介绍避孕节育措施的有效性、优缺点、副作用和并发症等知识,真正让育龄人群充分“知情”,从而引导他们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2、要注意实施个性化避孕节育服务,服务人员要了解育龄群众的基本状况和要求。包括年龄、生育状况、性生活情况、个人身体情况、个人的避孕意愿及方法偏好、对避孕节育措施知识的了解程度及顾虑等。

3、宣传咨询要针对性地引导服务对象确切、自然地描述自己的问题。不要只注重灌输,要留给服务对象思考和选择的空间。比如:对一个选择放环或避孕套犹豫不决的人,在详细告知利弊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问:你和丈夫能确保坚持并乐意使用避孕套吗?你能做到一辈子口服避孕药吗?给对方思考的空间、时间,以让他们通过对比,自主选择长效措施。

4、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宣传引导。由于计划生育管理者与育龄人群潜在的“对立”情绪的存在,引入社会力量作为第三方介入或配合宣传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医务人员向采取补救措施者介绍长效措施,往往容易被育龄妇女所接受。

5、关注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从避孕方法构成来看,呈现年龄越小、文化程度越高,长效措施率越低的现状。同时,社区居民的长效措施率也明显低于农村居民。对这类重点人群,应充分利用社区文化中心、互联网、电视和电台生殖健康栏目、生育关怀论坛等载体,普及生殖健康知识。

(三)知情选择优质服务要着力解决“怎么选”和“选什么”的问题,让育龄妇女充分“选择”

育龄妇女生育以后,按现行生育政策,都面临避孕的问题。而避孕方法种类很多,如何选择适合、有效、安全的避孕措施是每位育龄妇女都关心的问题。知情选择,给她们提供了选择的机会,但受文化程度、避孕知识的影响,服务对象在一定程度上依赖或部分依赖服务人员提供的信息和建议,她们的最终决定取决于技术服务的质量、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技能等。因此,优质服务在知情选择过程中要注重以下方面:

1、系统培训乡镇、村计生服务员生殖健康概念和咨询技巧、避孕方法的基本知识等,提高她们正确引导育龄人群知情选择的能力和水平,帮助育龄妇女在众多的长、短效避孕措施中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特别是长效避孕方法,解决育龄妇女在知情选择中“怎么选”的问题。

2、在问卷调查中,152名未落实放环的育龄妇女中26人有过放环失败史,占总数的17.11%,县及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各种型号的宫内节育器的长期安全性和有效性要作出科学评价,优选使用效果好、副反应小的节育方法推广应用。

(四)知情选择要始终做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让育龄妇女体会到关心和关爱

1.一些育龄妇女的反映,计生工作人员动员她们放环时“花言巧语”,放环后万一身体不适想取出,哪怕“千言万语”也不行。这种做法势必影响育龄妇女落实长效避孕措施。要倡导对服务对象的关爱,注重并发症的管理,积极落实相关补救措施,保障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

2.应坚持定期跟踪随访服务,通过随访,进一步向育龄群众传播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了解妇女身体状况及术后情况,征求他们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加深计划生育部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和感情,充分赢得群众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信任。

(作者工作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江南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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