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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和内容

时间:2022-10-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抓好人员资质审查与控制工作。其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条件,主承包商也应在施工前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要求并予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施工方案是承包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及施工图纸、现场勘察调查所得信息、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设备性能等方面情况拟定的。首先,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应当充分。

§8.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和内容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按照工程质量形成的时间阶段划分,主要内容如下所述。

8.2.1 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施工前的质量控制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对承包商所做的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控制;另一方面是组织好相关工作的质量保证,如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以及处理设计变更等方面的工作。

1.对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质量的控制

(1)对施工队伍及人员质量的控制

人是施工的主体,是工程产品形成的直接创造者,人员的素质高低及质量意识强弱都直接影响到工程产品的优劣。监理工程师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把好施工人员质量关。主要抓好人员资质审查与控制工作。

审查承包商的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对于不合格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

主承包商选择分包商时,需事先由主承包商提出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确认其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能保证按相关要求完成工程施工后,方可允许进场承担施工任务。其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条件,主承包商也应在施工前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符合要求并予以认可后,方可上岗施工。不符合要求的,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撤换,或经过培训合格,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可持证上岗。审查、控制的重点一般是施工的组织者、管理者的资质与质量管理水平,以及特殊专业工种和关键的施工工艺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用方面的操作者的素质与能力。

(2)对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的质量控制

工程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将来都将构成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所以,它们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未来工程产品的质量,因此需要事先对其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对于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也应当是进行全过程和全面的控制,即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与控制。

①检查承包商是否严格按质量标准要求,做好了材料、半成品的订货、采购工作。承包商确定订货前,先将生产厂家的资信简介、相关技术资料、试验数据和样品呈报监理工程师检查。监理工程师认为能满足要求时,方可同意订货。当缺乏可靠数据资料或有疑问时,需共同对工厂的生产工艺、管理方式、质量控制检测手段等进行实地调查,确认其可靠性后才能订货。

②按验收标准,做好材料、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工作。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立即要求承包商予以更换,并将不合格材料在使用前全部运出施工现场。这类事件在实际工作中时有发生。

③按规定检查材料的仓储、保管是否得当,特别应注意的是水泥、外加剂的保管质量。

④检查施工材料是否按施工进度计划要求供应到了现场,特别应注意的是混凝土工程,施工材料若未备足(包括适当富余量),绝不允许进行开盘浇筑。

⑤承包商不得擅自改变产品供货单位,若需改变,需提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⑥砂浆、混凝土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经监理工程师确认批准后,承包商还不能自行用于工程,监理工程师将进一步跟踪。由监理工程师代表、总包、分包的技术人员一起进行配合比设计,进行多方案试配,制作试样,测定拌和物的各种数据,由承包商写出综合报告,交监理工程师选择审批。若达不到要求,需按上述过程重做,直到合格。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配合比,承包商不能擅自改变。

(3)对施工方案、方法和工艺的控制

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按照国际惯例,在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招标阶段,承包商应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勘察的情况,结合本单位的技术实力与经验,制定出实现招标水利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并作为投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评标中接受审查。若该承包商中标,则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批、确认后,这一文件即作为以后施工应遵循的纲领性技术文件成为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不得任意变更。若需变更或修改施工方案或工艺时,必须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才能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可以着重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①组织体系特别是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②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保证施工的正常、顺利地进行,是否有利于保证质量,特别是要对场区的道路、防洪排水、器材存放、给水及供电、混凝土供应及主要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布置等方面予以重视。

③认真审查工程地质特征及场区环境状况,以及它们可能在施工中对质量与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例如,深基础施工的质量与安全有无保证,主体建筑物完成后是否可能出现不正常的沉降,影响建筑物的综合质量,以及现场环境因素对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影响(例如,深基础施工质量及安全保证难度大等),有无应对方案及有针对性的保证质量及安全的措施等。

④主要的施工组织技术措施针对性、有效性如何。对于基础结构、主体结构、设备安装工程等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保证有无针对性措施及预控的方法;对于炎夏、严冬及雨季等特殊条件下,某些特定对象的施工质量与安全(如夏季的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及防裂,雨季的土方填筑压实,混凝土的冬季施工防冻等),有无可靠而有效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2)在施工期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承包单位应提出开工申请,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相应的施工计划,详细说明为完成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与组织,质量保证措施以及进度安排等,报请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方能实施。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方案是承包单位根据设计要求及施工图纸、现场勘察调查所得信息、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施工设备性能等方面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影响很大。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案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施工程序的安排。合理的施工程序应当体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应当充分。在顺序上应符合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设备的基本规律。所谓先地下、后地上是指地上工程开工前,应尽量把地下设施和土方与基础工程完成,以避免干扰,造成浪费、影响质量。此外,施工流向要合理,即平面和立面上都要考虑施工的质量保证与安全保证;考虑使用的先后和区段的划分,与材料、构配件的运输不发生冲突。

②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可靠性及维修难易、能源消耗,以及安全、灵活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应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

③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方法是施工方案的核心,合理的施工方法应当是:方法可行,符合现场条件及工艺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相关规定;与所选择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组织方式相适应;经济合理。

(4)施工用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施工承包商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对工程施工的质量保证有重要影响。为此,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控。

①在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时,审查其施工机械设备的选型(机械型式、规格及性能参数和数量等)是否恰当;在满足业主或工程设计对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方面有无保证;审查承包商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报告中所表明的机械性能,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和适合现场条件。

在设备选型方面,要注意设备型式应与施工对象的特点及施工质量要求相适应。例如,对于粘性土壤的压实,可以采用羊足辗进行分层碾压;但对于砂性土的压实则宜采用振动压实机等类型的机械。在选择机械性能参数方面,也要与施工对象特点及质量要求相适应。例如选择起重机械进行吊装施工时,其起重量、起重高度及起重半径均应满足吊装要求。

②审查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是否足够。例如是否有足够的机械数量和生产能力,满足混凝土分层浇筑时层间间隔时间不超过初凝时间的要求。

③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备妥;所准备的机械设备是否与已由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中所列相一致;所准备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都处于完好和可用状态,等等。对于与批准的计划中所列施工机械不一致,或机械设备的类型、规格、性能不能保证施工质量者,以及维护修理不良,不能保证良好的可用状态者,都不准使用,应由承包商再行准备,直至全部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施工。

(5)审查与控制承包商对施工环境与施工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质量

施工作业所处的环境条件,对于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为此,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前应事先对施工环境条件及相应的准备工作质量进行检查与控制。施工作业的环境条件的控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对施工作业的技术环境的控制。所谓作业技术环境条件主要是指诸如:水、电或动力供应、施工照明、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和通道、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等。这些条件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到施工能否顺利进行,以及施工质量。例如,水、电供应中断,可能导致混凝土浇筑的中断而造成冷缝;施工照明不良,会给施工操作造成困难,施工质量不易保证;交通运输道路不畅,干扰、延误多,可能造成运输时间延长,运送的混凝土拌和料质量发生变化(如水灰比、坍落度变化);路面条件差,可能加重所运混凝土拌和料的离析,水泥浆流失,等等。

所以,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承包商对施工作业的技术环境条件方面的相关准备工作是否已做好安排和准备妥当。当确认其准备可靠、有效后,方准许其进行施工。

②对施工的质量管理环境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管理环境的事先检查与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承包商的质量管理、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系统的组织结构、检测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是否完善和明确;准备使用的质量检测、试验和计量等仪器、设备和仪表是否能满足要求,是否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有无合格的证明和率定表;仪器、设备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的法规规定;外送委托检测、试验的机构资质等级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等。

③对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商,对于未来的施工期间,自然环境条件可能出现对施工作业质量的不利影响时,是否事先已有充分的认识并已做好充分的准备和采取了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例如,对严寒季节的防冻;夏季的防高温;高地下水位情况下基坑施工的排水或细砂地基防止流砂;施工场地的防洪与排水等。

(6)对测量基准点和参考标高的确认及工程测量放线的质量控制

工程施工测量放线是水利工程由设计转化为实物的第一步,施工测量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工程的综合质量,并且制约着施工过程中相关工序的质量。例如,测量控制基准点或标高有误,会导致建筑物的位置或高程出现差误,从而影响整体质量;永久设备的基础预埋件定位测量失准,会造成设备难以正确安装的质量问题等。因此,工程测量控制可以说是施工之前事先质量控制中的一项基础工作,这项工作是施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监理工程师应将其作为保证工程质量的一种重要的监控手段。在质量监理中,应由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测量的复核控制工作。其控制要点如下:

①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商,对于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进行复核,并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施工承包商方能据此进行准确的测量放线,并应对其正确性负责。

②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在工程总平面图上,各种建筑物的平面位置是用施工坐标系统的坐标来表示的。施工控制网的初始坐标和方向,一般是根据测量控制点测定的,测定好建筑物的长向主轴线即作为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初始方向,以后在控制网加密或建筑物定位时,即不再用控制点定向,以免使建筑物发生不同的位移及偏转。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时,应抽检控制高程的水准网点以及标桩埋设位置等。

2.监理工程师应做好的事前质量保证工作

在一项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除了要做好上述对承包商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质量的监控外,还应组织好如下的各项工作。

(1)做好监控准备工作

建立或完善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使之能适应该项准备开工的施工项目质量监控的需要。例如,针对某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及其特点拟定监理细则,配备监控人员,明确分工及职责,配备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并使之处于良好的可用状态,保证相关人员熟悉相关的监测方法和相关规程,以保证监控质量等。此外,还应督促与协助施工承包商建立健全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使之不断完善其质量保证体系,完善与提高其质量检测技术和手段。

(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设计图纸是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商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为了使施工承包商熟悉相关的设计图纸,充分了解拟施工的水利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工艺与质量要求,同时也为了在施工前能发现和减少图纸的差错,防患于未然,事先能消灭图纸中的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应做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1)设计交底。设计交底应在工程施工前,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商相关人员进行交底。设计交底的程序是:首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关注意事项及关键问题;再由承包商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然后通过三方研究和商讨,拟定出解决的办法,并写出会议纪要,以作为对设计图纸的补充、修改以及施工的一种依据。

设计交底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相关的地形、地貌、水文气象、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方面;

②施工图设计依据方面:包括初步设计文件、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如规划、环保、农业、交通、旅游等)的要求、采用的主要设计规范、甲方提供或市场供应的建筑材料情况等;

③设计意图方面:诸如设计思想、设计方案比较的情况、基础开挖及基础处理方案、结构设计意图、设备安装和调试要求、施工进度与工期安排等;

④施工应注意事项方面:如基础处理的要求、对建筑材料方面的要求、主体工程设计中采用新结构或新工艺对施工提出的要求、为实现进度安排而应采用的施工组织和技术保证措施等。

2)图纸会审。施工图是工程施工的直接依据,所以,图纸会审是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承包商进行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使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通过审查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发现和减少设计差错的重要方法。

施工图纸会审通常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商、设计单位参加的。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和设计图纸、设计特点、对施工的要求和技术关键问题。然后,由各方面代表对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及对设计单位的要求进行讨论、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澄清疑点,并写出会议纪要。

对于在图纸会审纪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单位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解释或提交设计变更通知书。若施工图是由承包商编制和提供的,则应由该承包商针对会审中提出的问题修改施工图纸。然后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在获得批准和确认后,方能按该施工图进行施工。

图纸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施工图纸设计者(设计单位或承包商)合法资格的认定,以及图纸审核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

②图纸与说明书是否齐全(例如,有无钢筋明细表)。

③设计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抗震烈度、环境卫生等要求)。

④图纸中有无遗漏、差错、或相互矛盾之处(例如,漏列钢筋明细表、尺寸标注有错误、平面图与相应的剖面图相同部位的标高不一致;设备装置等是否相互干扰、矛盾)。图纸的表示方法是否清楚和符合标准(例如,对预埋件、预留孔的表示以及钢筋构造要求是否清楚),等等。

⑤地质及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是否充分、可靠。

⑥所需材料的来源有无保证,能否替代;新材料、新技术的采用有无问题。

⑦所提出的施工工艺、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存在不便于施工之处,能否保证质量要求。

⑧施工图或说明书中所涉及的各种标准、图册、规范、规程等,承包商是否具备。

(3)做好施工现场场地及通道条件的保证

为了保证承包商能够顺利地施工,监理工程师应督促项目法人按照承包商施工的需要,事先划定并提供给承包商占有和使用现场相关部分的范围。如果在现场的某一区域内需要不同的承包商同时或先后施工、使用,就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规定他们各自占用的时间和先后顺序,并在施工总平面图中详细注明各工作区的位置及占用时间。

在监理工程师向承包商发出开工通知书时,项目法人即应及时按计划保证质量地提供承包商所需的场地和施工通道以及水、电供应等条件,以保证及时开工,否则即应承担补偿其工期和费用损失的责任。为此,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地征用、居民占地设施或堆放物的迁移是否实现,以及道路和水、电及通讯线路是否开通;否则,应敦促项目法人努力实现。

(4)严把开工关

监理工程师对于与拟开工工程相关的现场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发布书面的开工指令。对于已停工程,则需有监理工程师的复工指令方能复工。对于合同中所列工程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开工前承包商必须提交“开工申请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前述各方面条件具备并予以批准后,承包商方能开始正式进行施工。

8.2.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监控的任务与内容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承包商的质量控制工作的监控

(1)对承包商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若在施工中发现其不能胜任的质量控制人员,可以要求承包商予以撤换;当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改进、完善。

(2)监督与协助承包商完善工序质量控制,使其能将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自始至终都纳入质量管理范围;督促承包商对重要的和复杂的施工项目或工序要作为重点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及时检查与审核承包商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对于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监理单位还要再进行试验和复核。

2.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跟踪监控

(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跟踪监控,监督承包商的各项工程活动,随时密切注意承包商在施工准备阶段中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方面因素所做的安排,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诸如施工材料质量、混合料的配合比、施工机械的运行与使用情况、计量设备的准确性,上岗人员组成和变化,以及工艺与操作等情况是否始终符合要求。若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或质量不符合相关要求时,例如,材料质量不合格、施工工艺或操作不符合相关要求、现场上岗的施工人员技术资质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等,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予以处理,直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必要时,监理工程师还有权指令承包商暂时停工加以解决。

(2)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对于主要工序作业和隐蔽作业,通常应按相关规范要求,由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例如,上一道工序为开挖基槽时,若挖好的基槽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并签字确认其质量合格,就不能进行下一道垫层的施工。

(3)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监理工程师为了对承包商所进行的每一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的各道工序质量实施严密、细致和有效的监督、控制,常需把建立施工跟踪档案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予以实施。

所谓施工质量跟踪档案,在我国叫做施工记录,在国际工程中常称做施工跟踪档案。该档案是针对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所建立的,在承包商进行工程对象施工期间,实施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还包括监理工程师对这些质量控制活动的意见以及承包商对这些意见的答复,该档案详细地记录了工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活动的全过程。因此,该档案不仅在工程施工期间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有重要作用,而且在工程竣工和投入运行后,对于查询和了解工程建设的质量情况以及工程维修和管理也能提供大量有用的资料和信息。

施工跟踪档案包括两个方面:

①材料生产跟踪档案。主要包括相关的施工文件目录,如施工图、工作程序及其他文件;不符合项的报告及其编号;各种试验报告(如力学性能试验、材料级配试验、化学成分试验等);各种合格证(称量合格证、率定合格证等);以及各种维修记录等。

②建筑物施工跟踪档案。各建筑物施工均可以按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单项工程建立各自的施工质量跟踪档案,如基础开挖、土建施工、机组安装、电气设备安装等。在每个施工质量跟踪档案中应包括各自的相关文件、图纸、试验报告、质量合格证、质量自检单、监理工程师的质量验收单,以及各工序的施工记录等,此外,还应包括:关于不符合项的报告和通知,以及对其处理的情况等。

施工质量跟踪档案是在工程施工开始前,由监理工程师帮助承包商首先研究并列出各施工对象的质量跟踪档案清单。以后,随着工程施工的进展,要求承包商应在各建筑对象施工前两周建立相应的质量跟踪档案并公布相关资料。随着施工的进行,承包商应不断补充和填写关于材料、半成品生产或建筑物施工、安装的相关内容,记录新的情况。当每一阶段的建筑物施工完成后,相应的施工质量跟踪档案也应随之完成,承包商应在相应的跟踪档案上签字、留档,并送交监理工程师一份。

3.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组织相关方面研究,确认其必要性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方能生效予以实施。

4.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

(1)工序产品的检查、验收。对于各工序的产出品,应先由承包商按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收到通知单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对其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其质量合格并签发质量验收单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重要的工程部位和工序,或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状况未能确信者,以及重要的材料,半成品的使用等,还需由监理工程师亲自进行试验或技术复核。

5.处理已发生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的处理相关内容,将在§8.5中讨论。

6.下达停工指令控制施工质量

在出现下列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商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者。

(2)隐蔽作业未经依法查验确认合格,而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按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处理,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若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发展的情况。

(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者。

(5)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者。

(6)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者。

(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的分包商进场施工。

8.2.3 施工过程所形成的产品质量控制

对完成施工过程所形成的产品的质量控制,是围绕工程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为中心进行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1)对于施工过程完成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也叫中期验收或监理工程师验收)。

一项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完成后,承包商应对其先进行自检,确认合格后,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中间(中期)交工证书”,请求监理工程师予以检查、确认。监理工程师可以按合同文件的要求,根据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规范、标准等,从产品外观、几何尺寸以及内在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审核。若确认其质量符合要求,则签发“中间交工证书”予以验收。若有质量缺陷则指令承包商进行处理,待质量符合要求后再予以验收。

对于有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的工程项目,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试车或启动试运行。这项工作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挡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等能否挡水、充水给出明确结论,二是检验机组、设备等在规定条件下的运行状况,给出能否投入运行的结论。

(2)对完成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在根据合同要求进行中间验收的同时,还应根据工程性质,按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要求承包商进行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提供核查。

2.组织联动试车或设备的试运行

3.参与单位工程或整个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

在一项单位工程完工后或整个水利工程完成后,承包商应先进行竣工自验,自验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工程师即应协助项目法人组织竣工验收,其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检查、试验报告以及各种相关的技术性文件等。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应指令承包商补充及核实。

(2)审核承包商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施工记录及其他文件)对照核查。

(3)监理工程师参与拟验收工程项目的现场初验,若发现质量问题应指令承包商进行处理。

(4)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即可以上报项目法人组织有项目法人、承包商、设计单位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等参加的正式验收。

(5)会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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