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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建筑工程机械的资产管理

时间:2022-10-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机械设备资产管理是机械后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机械登记卡片由产权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建立,一机一卡,按机械分类顺序排列,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填写和登记。机械台账是掌握企业机械资产状况,反映企业各类机械的拥有量、机械分布及其变动情况的主要依据。库存管理是保护机械、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也是机械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要求建立机械保管、出入库等各项管理制度,以保持停用机械的完好。

§7.3 建筑工程机械的资产管理

机械设备资产管理包括规划、设计制造、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报废的全过程的管理。施工企业搞好机械设备资产管理主要应做好机械设备的购置、使用、保养、维修、更新、技术改造以及机械设备资产的日常管理(包括机械设备的分类、登录、编号、调拨、清查、报废)等环节的工作。机械设备资产管理是机械后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7.3.1 资产管理的基础资料

机械资产管理的基础资料包括:机械登记卡片、机械台账、机械清点表、机械档案等。

1.机械登记卡片

机械登记卡片是反映机械主要情况的基础资料,其主要内容包括机械各项自然情况,如机械和动力的生产厂、型、规格,主要技术性能,工作装置及附属设备,替换设备等情况,以及机械主要动态情况,如调动记录、使用记录、维修记录、事故等记录。

机械登记卡片由产权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建立,一机一卡,按机械分类顺序排列,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填写和登记。本卡片应随机转移,报废时随报废申请表送审。

2.机械台账

机械台账是掌握企业机械资产状况,反映企业各类机械的拥有量、机械分布及其变动情况的主要依据。机械台账以《机械分类及编号目录》为依据,按类组代号分页,按机械编号顺序排列,其内容主要是机械的静态情况,作为掌握机械基本情况的基础资料。

3.机械资产清点表

按照国家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的规定,企业于每年终了时,由企业财务部门会同机械管理部门和使用保管单位组成机械清查小组,对机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现场清点。清点中要查对实物,核实分布情况及价值,做到台账、卡片、实物三相符。

4.机械技术档案

机械技术档案是指机械自购入(或自制)开始直到报废为止整个过程中的历史技术资料。机械技术档案能系统地反映机械物质形态运动的变化情况,是机械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和技术资料,其作用主要在于:掌握机械使用性能的变化情况、机械运行时间的累计和技术状况变化的规律,以便更好地安排机械的使用、保养和维修,为编制使用、维修计划提供依据。

机械技术档案的主要内容有:

(1)机械随机技术文件(使用、保养、维修说明书、出厂合格证);

(2)机械的附属装置资料、随机工具、备件登记表、配件目录等;

(3)新增(自制)或调入的批准文件;

(4)机械改装的批准文件、图纸和技术鉴定记录;

(5)机械运转和消耗汇总记录;

(6)送修前的检测鉴定、大修进厂的技术鉴定、出厂的技术鉴定、出厂检验记录及维修内容等有关技术资料;

(7)事故报告单、事故分析及处理等有关记录;

(8)机械报废技术鉴定记录;

(9)其他属于本机的有关技术资料。

7.3.2 库存管理

对于新到货、暂时不用或长期停用的机械,应实行入库保管,以防止机械损坏或零部件丢失。库存管理是保护机械、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也是机械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施工企业应根据技术装备规模,设置相应的机械仓库,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要求建立机械保管、出入库等各项管理制度,以保持停用机械的完好。

1.机械仓库的建立

机械仓库应建立在交通方便、地势较高、易于排水的地方,仓库地面应坚实平坦,应有完善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通风条件,应配备必要的起重设备。根据机械类型及存放保管的不同要求,机械仓库分为露天仓库、棚式仓库及室内仓库等。

2.机械存放的要求

机械存放时,应根据构造、重量、体积、包装等情况,选择相应的仓库,按不同要求进行存放保管。

3.机械出入库管理

(1)机械入库应凭机械管理部门的机械入库单,并核对机械型号、规格、名称等是否相符,认真清点随机附件、备品配件、工具及技术资料,登记建立库存卡片;

(2)入库机械必须技术状态完好、附件齐全,如有损坏,应修复后再入库,体积小的机具或附件应装箱或进行包装;

(3)机械出库必须凭机械出库单办理出库手续。原随机附件、工具、备品配件及技术资料等应随机交给领用单位,并办理签证;

(4)仓库管理人员对库存机械应定期清点,年终盘点,对账核物,做到账物相符。

7.3.3 施工机械的处理和报废

1.闲置机械的处理

根据国务院部委发布的《企业闲置设备调剂利用管理办法》和《建筑机械设备调剂管理办法》,企业必须做好闲置设备的处理工作。其主要要求如下:

(1)企业闲置机械是指除了在用、备用、维修、改装等必须的机械外,其他连续停用1年以上的或新购验收后2年以上不能投产的机械;

(2)企业对闲置机械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

(3)企业处理闲置机械时,应建立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制度,并报上级机械管理部门备案;

(4)企业处理闲置机械的收益,应当用于机械更新和机械改造。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5)严禁把国家明文规定的淘汰、不许扩散和转让的机械作为闲置机械进行处理。

2.机械报废的条件

机械的报废是指机械由于严重的有形或无形损耗,不能继续使用而退役。按照建设部《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第十八条,机械设备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当报废:

(1)磨损严重,主要结构、总成已损坏,再进行大修也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无改造价值的;

(3)维修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又无配件来源的。

3.机械报废的程序

(1)需要报废的机械,由使用单位组织技术鉴定,如确认符合报废条件时,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鉴定表”按规定程序报批;

(2)申请报废的机械,应按规定提足折旧。由于使用不当、保管不善或由于事故造成机械早期报废,应查明原因,按不同情况做出处理后,方可报废;

(3)机械报废批准后,机械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应核销机械固定资产账卡。

4.报废机械的处理

(1)已报废机械应及时处理,按政策规定淘汰的机械不得转让;

(2)能利用的零部件可拆除留用,不能利用的作为原材料或废钢铁处理;

(3)处理回收的残值应列入企业更新改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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