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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控制体系

时间:2022-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小组由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兼任。上述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区域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事发区域属地政府应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第四节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控制体系

水产品质量安全应急控制机制是为应对因水产品质量卫生引起的重大安全突发事件而建立的。重大突发事件控制不当容易给确定区域利益造成重大危害或损失,有时候甚至会影响社会稳定、引发国际外交争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科学消除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及其危害,有必要编制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反应、终止等规范,以科学指导和规范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负面影响,如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对国家之间外交合作的影响,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国家合作、经济稳定、社会和谐。

所谓水产品重大突发事件,包括国内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水产品屡次被检出农渔药残超标、重大疫情等而导致进口国对我启动停止进口程序或封关等情况;其他可能影响国家声誉、社会稳定或者造成巨大经济利益受损的事件。

一、成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机构

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组织机构包括:领导小组、执行小组、保障小组和应急指挥部,并相应成立专业咨询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由辖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技术支持小组和执行管理小组负责兼任。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小组由水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办公室兼任。应急指挥部由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辖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由辖区技术支持小组作为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监管机构等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培训,并定期实施预案演练,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

上述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区域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和督促检查。负责向上级领导机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情况,根据预警和监测中发现的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情况,确定启动和终止“辖区管理建设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确定区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了解进出口动态、有关方面的反应、存在的重大问题等,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报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控制预案的编制

(一)编制依据

应急控制预案编制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条例。

(二)重大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重大突发事件一般划分四级,分别为特别重大级(即Ⅰ级)、重大级(即Ⅱ级)、较大级(即Ⅲ级)和一般级(即Ⅳ级)。其中,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国家禁用农渔兽药在辖区水产品中屡次检出,并致人死亡或其他严重伤害;涉及辖区多起水产品不明原因农药残留超标,并有扩散趋势;国外对我国启动禁止入境程序,以及其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三)适用范围

应急预案制定要有充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责任明确,适时便捷。适用于突然发生、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辖区内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并严重危害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对水产品产业发展形成严重阻碍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预防为主,时刻准备原则。通过宣传培训等手段提高养殖区域或水产企业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抓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的要素和危险因子要及时进行调研、分析、评判、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原则。地方各级政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要坚持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根据预警信息评估重大突发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各自对重大突发事件明确相应的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是坚持应急果断,依法处置原则。地方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系统、规范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四是坚持加强合作,科技支撑原则。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判断依靠科学决策,应急依靠科技支撑,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实现资源共享,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要广泛组织必要资源、动员广大公众积极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三、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控制预案的运行

通过领导小组对辖区应急控制机制的管理和协调,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各项应急处置政策、技术规范和专项预案;企业自行制定和落实本企业的应急技术规范和专项预案,对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以便达到准确把握事件发展趋势走向、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深度广度、最大限度降低事发区域及危及企业的损失、减轻或消除不利影响。

四、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的实施

对重大突发事件实施科学研判、有效预防风险、准确把握走向、及时控制事态发展和切实消除危害,有力指导和规范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维护社会经济稳定,避免引发对立冲突,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防患于未然,科学编制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并制定相关规范尤为必要。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处置及终止

发生水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时,事发区域的属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实施分级响应,利用掌握的资源和预案处理应对。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遵循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水产品的产业特点,及时调整预警预案和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事态发展,尽可能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根据事态和影响的增强或减弱,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于预警机制和应急反应处置措施作出调高、维持、调低或者撤销的决策。

(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准备充分,方向准确”的原则。事发区域属地政府应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保障内容包括:一是组织领导。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组织建设和统一领导,组织开展重大突发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二是队伍建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并定期举行有关演习演练,保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技术研究。建立健全重大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建立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四是补充更新。根据重大突发事件的趋势走向和形势变化以及处置应急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补充更新措施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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