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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房价进言

时间:2022-10-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限购、限贷遏制了房价暴涨,稳定限制了房价涨幅。要降低房价到正常合理水平,却未能如愿。如超期建成或超期交房,超期土地税由开发商承担,不得摊入房价。自交房之日起,由房主逐年缴纳土地使用税。提前在建设期内交房,则自建设期满之日起缴纳。

改革房价进言

房价高是民生关注的焦点问题。政府调控多年,出台的一系列调控政策,只有建保障房一项成效明显,解决了一部分贫困人口的住房问题。限购、限贷遏制了房价暴涨,稳定限制了房价涨幅。要降低房价到正常合理水平,却未能如愿。“新国五条”坚持调控不放松,仍是限购限贷。降低房价看来也无望。

现行房价体系是房价包含地价在内,地价是房价成本的组成部分。城镇土地属国家所有,不是商品,是不能买卖的。地价实为土地使用租金,应上缴国库,作为地方财政来源之一,发展地方经济。应公开透明,理正言顺。有的地方政府搞土地财政,把土地当商品拍卖,无限抬价,是不合适的。

土地使用期70年,即地价是用地70年的租金。一次征收不合理。拍卖无限增大成本,再双叠加组成房价,房价怎能不高?不合理地价是房价远高于建安造价的主因,认清了这一点,对一线城市的房屋天价就不难理解了。政府调控多年,高位房价只涨不降,原因就在于没有认清不合理地价这个主因。

从地方财政角度来看,也很不合理:当届政府一次收70年地租使用,创造业绩,后续政府将一文也收不到,地方财政将何以为济?

治病要治本,除毒要挖根。要降低房价必须彻底改革地价,还本归真。建议实施如下改革:

1.将地价正名为“土地使用税”,按年度征收。税率依现行正常合理地价的1/70分区制订,报经地方人大审定颁布执行。

2.标书应明确项目建设期限(例如5年。不宜过长,以免屯地)。要求在建设期内必须建成,交付使用。建设期土地租用税由开发商缴纳,可摊入项目建设成本。如超期建成或超期交房,超期土地税由开发商承担,不得摊入房价。

3.土地使用税单列,不进房价。自交房之日起,由房主逐年缴纳土地使用税。提前在建设期内交房,则自建设期满之日起缴纳。

4.改后房价构成为地基处理费及建设期地租税、建安成本、配套设施费、经营管理费、政府税费、营销费用及合理利润等。分离了地价的房价将与经济适用房差不多。加上政府监管,就能保持房价在正常、合理水平。

201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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