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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制度改革

时间:2022-03-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确立了住房货币化改革的方向。我国城市住房从福利分房到双轨制再到住房货币化的改革,为释放人们的住房需求创造了良机。更为严重的是,房价的过快上涨,将进一步加剧社会成员在住房分配及消费方面的不公平。
住房制度改革_2010浙江省人口普查重点课题及优秀论文集

(二)住房制度改革

1949—1978年,我国住房是由国家统一负责的住房配给制阶段,实行“低租金、福利制、实物分配”的住房制度,重点是恢复大城市的工矿、厂区的生活区及改造旧房和棚户区。1978年以来我国所展开的一系列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使城市化进入一个新时期。这个时期住房供应可以概括为“双轨制”,即福利实物分房和商品建房双轨制,向职工全价出售住房、补贴出售公有住宅等。1998年7月,国务院发布《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确立了住房货币化改革的方向。该通知规定,为了进一步推进住房市场化,我国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是我国住宅商品化、货币化阶段。

我国城市住房从福利分房到双轨制再到住房货币化的改革,为释放人们的住房需求创造了良机。不过,原本不断上涨的住房需求,却因为居高不下的房价而受到一定的压制。房价过快上涨首先造成了住房资源的浪费。与虚高房价的相比,居民的有效需求是明显不足的。此外,高房价还将导致城市对外吸引力的削弱。外来人口由于生存成本过高选择放弃留在城市;企业则不堪运营成本的过快增长,不得不选择战略转移。更为严重的是,房价的过快上涨,将进一步加剧社会成员在住房分配及消费方面的不公平。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中国房产迎来了短暂的停歇,但是正如暴风雨前的宁静,在短暂的平静过后,中国房价出现了井喷式的增长。2010年和2011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抑制房价不健康的增长,终于使房价进入相对的平稳期。2010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其着眼点是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居民以及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群体,标志着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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