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对评价结果及结论的进一步分析和讨论

对评价结果及结论的进一步分析和讨论

时间:2022-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正确认识本次评价结果及其结论的特定含义、 相对性和使用范围,是将这一结果及结论应用于实践的逻辑起点。一是评价结果及结论与所采用的评价指标权重密切相关。所以,应将本次评价结果及结论看作对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态的一种描述和逼近,而不能将其绝对化。在本次评价中,项目组将 《规程》 对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的分类和规定进一步具体化,把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分为外延式开发潜力和内涵式开发潜力。

正确认识本次评价结果及其结论的特定含义、 相对性和使用范围,是将这一结果及结论应用于实践的逻辑起点。这里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本次评价结果及结论作进一步界定、 讨论和申明:

(1) 要注意评价结果及结论得以成立的前提条件和相对性

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对任何问题的分析和讨论都是建立在一定程度的假设和条件的前提之下。项目组按照国土资源部 《规程》 (试行) 的规定和要求开展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所得出的评价成果及结论,比如 “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为85.33%” 以及 “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总规模为1523.19公顷,外延开发潜力为985.15公顷,内涵开发潜力为538.04公顷” 等等,是建立在以下两个前提下的,只有在这两个前提下看待评价结果及结论才有意义。

一是评价结果及结论与所采用的评价指标权重密切相关。按照 《规程》 (试行) 的要求,结合九江经济开发区的实际情况,项目组剔除了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率” “高新技术产业用地产出强度”,指标权重采取了特尔菲法。不同专家对各指标权重的认知有很大程度的差别,所以最后确定的指标权重与项目组所选的打分专家有很大程度的关联,选择不同的专家队伍,打出的权重值也会有很大不同。权重值不同,所得到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和土地集约度利用潜力规模也会不同。

二是评价结果及结论与所采信的评价指标理想值密切相关。按照 《规程》(试行) 的规定,采用的方法有:目标值法、 发展趋势估计法、 先进经验逼近法、 专家咨询法。项目组为了力求权重值的科学,对上述三种方法进行了结合使用。即首先是目标值,然后是最优值,最后是目标值或最优质+专家咨询。当然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虽然赋予评价指标的理想值以相当程度的客观性,但评价指标的理想值取值仍然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随着评价指标的理想值取值的变动,所得到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分值和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规模也将随之变动。

总之,在既定的技术路线和方法下,九江经济开发区的土地集约度分值和潜力规模决定于评价指标的权重、 现状值 (即本次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 和理想值。因此,本项目取得的评价结果及结论具有相对性,即只有在本项目组所采用的指导权重值和指标理想值的前提下,本次评价结果及结论才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

(2) 将定性评价结果和定量评价结果联系一起,辩证地看待评价结论

项目组对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的评价主要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所谓定性评价,是在对九江经济开发区发展状况及其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经验、 理论和政策标准,经逻辑分析和推断,就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取得的成绩、 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方向作出判断和结论;所谓定量评价,是在对九江经济开发区发展状况及土地集约利用状况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选择土地集约利用的14个评价指标、6个子目标和3个目标,确定出指标权重值和理想值,将现状值和理想值进行比较,实现对这一评价指标的标准化、 无量纲化处理,得出土地集约度分值和潜力规模。

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是相辅相成、 相互印证的。土地集约度分值高,固然可以反映土地集约程度高,但一定要看到,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高度复杂的课题,其内涵和标准随着开发区的功能定位及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 发展水平的不同而不同,一个无量纲化的集约度分值往往难以体现土地集约利用的生动情形。所以,在应用本次评价结果及结论时,不能将定性评价结果和定量评价结果割裂开来,尤其不能单纯着眼于无量纲化处理得到的集约度分值以及与之关联和推算出来的集约潜力规模,而是要从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角度看待和应用评价结果。

(3) 评价结果及结论是通过特定技术路线和方法对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状态的一种描述和逼近

在特定技术路线和方法下,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和评级指标理想值确定之后,评价结果和结论就取决于所输入的评价指标的现状值。在假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值和理想值是正确的这一条件下,评价结果及结论的可靠性就取决于所输入的评价指标的现状值 (即本次评价所需要的基础数据) 的可靠性。尽管评价单位和项目组费了很大的气力收集和剥离相关基础数据,但所采用的基础数据很可能与真实状态仍然有一定的出入,这很可能影响评价结果及结论的可靠性。况且,本次评价所采用的指标权重值和理想值也还存在推敲和改进的空间。所以,应将本次评价结果及结论看作对九江经济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状态的一种描述和逼近,而不能将其绝对化。

(4) 要注意外延式扩展潜力和内涵式开发潜力的性质及应用的差距

在本次评价中,项目组将 《规程》 对土地集约利用潜力的分类和规定进一步具体化,把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分为外延式开发潜力和内涵式开发潜力。这一做法,无疑增强了评价结果的可应用性。不过,必须明确内涵式开发潜力的性质,否则可能走入认识误区。在本项目的工作体系中,内涵式开发潜力总规模与加入测算指标的项目有关,加入测算的指标项目越多,计算出来的内涵式开发潜力规模也就越大。本项目计算出来的内涵式开发潜力规模和外延式开发潜力的性质明显不同,外延式开发潜力落在具体的空间上,而且明确表达为特定宗地;内涵式开发潜力虽然也落在特定空间上,但无法表现为特定宗地。

尤其是,《规程》 将内涵式开发潜力中的结构潜力和强度潜力定义为现状值与理想值的差距,但要将现状值变为理想值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进一步分析强度潜力的影响因素可以看出,强度潜力是技术和要素相对价格变动的函数,只有从长期、 动态和技术进步的角度看,强度潜力才有其理论和现实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