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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维度上,

时间:2022-10-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探讨环境问题, 要厘清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的关系。在欧洲,1960年原联邦德国的一位医生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 认为向北海倾倒放射性废物的行为违反了 《欧洲人权条约》, 提出环境权是人权。1972年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成为世界环境保护的里程碑。国际通过的条约和协定并不当然地在一国之内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更多地体现了一种理念的认同与合作, 也体现了政府对于环境道德责任的国际承担。

历史维度和空间维度分析政府环境责任的道德定位

探讨环境问题, 要厘清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的关系。 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 农业文明与工业文明之后, 针对工业文明的弊端而兴起的一种新型的文明形态, 因为人类的活动已经影响到了环境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的提出是为解决环境问题, 保证人类社会永续发展, 当代人吸收迄今为止的所有优秀文明成果, 创造出一种新的文明, 以规范人类行为。 后来随着反思的深入, 生态伦理的理念被提出, 改变了 “唯人类利益至上” 的传统思维模式。 无论在何种语境中,生态文明都是环境友好型的文明形态, 都需要在环境保护的前提下索取于自然、在无害化的前提下废弃于自然, 环境保护是实现生态文明的基础和前提。

20世纪以来, 从欧洲到美洲、 从美洲到亚洲, 一些发达国家在致力于经济发展的同时, 对环境保护并没有足够重视, 全球不同地区发生了一系列的 “烟雾” “光化学烟雾” “水俣病” “核泄漏” 等环境公害事件, 不仅直接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对人类本身的健康也产生严重的危害, 甚至威胁着人类的生存。 在全球的环境危机面前, 现代环保理念在争议中逐渐生成。 人类正视了 “只有一个地球” “人类共同继承的遗产” 的现实并且迅速接受了环境保护的理念。19世纪的著作 《瓦尔登湖》 (Walden) 得到更多人的重视, 其作者梭罗也被誉为美国生态运动的思想先驱, 书中所阐述的许多思想, 影响了几代人。20世纪中叶以来,《沙乡年鉴》 (ASand County Almanac)、 《寂静的春天》 (Silent Spring)、 《增长的极限》 (Limitsto Growth)、 《我们共同的未来》 (Our Common Future) 等一系列环保著作问世, 从不同角度及丰富的资料论述了当代世界环境与发展存在的问题, 对各国政府的政策选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对各国民众环保理念的生成有着重要的启迪功能。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民众认识到环境保护不是哪一个国家的特有事项, 必须把区域的力量、 全球的力量集合起来, 以政府间合作的方式联合起来, 才有希望扭转环境危局。

在欧洲,1960年原联邦德国的一位医生向欧洲人权委员会提出控告, 认为向北海倾倒放射性废物的行为违反了 《欧洲人权条约》, 提出环境权是人权。70年代初, 诺贝尔奖获得者国际法学者雷诺·卡辛向海牙研究院提交报告, 提出要将人权内容扩展, 人类有权在免受污染和清洁的空气和水中生存的权利。1970年, 在东京召开的 《关于公害问题国际座谈会》 上通过了 《东京宣言》, 提出:“我们请求, 把每个人享有其健康和福利等要素不受侵害的环境的权利和当代传给后代的遗产应当是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 作为一种基本人权, 在法律体系中确定下来。”

1972年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 成为世界环境保护的里程碑。 以1972年为坐标,20年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了有全球183个国家出席 (有102位国家元首或首脑参加这次会议) 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会议通过了5个重要国家文件: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21世纪议程》《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和 《生物多样性公约》。 大会明确了人类必须将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协调起来, 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30年后,2002年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了有192个政府代表团、104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出席的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 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在会议通过了两份重要文件: 《执行文件》 和作为政治宣言的 《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承诺》。

2009年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缔约方第15次会议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192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和其他官员们将在哥本哈根召开联合国气候会议, 商讨 《京都议定书》 到期后的后续方案, 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 这是继 《京都议定书》 后又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全球气候协议书, 对地球今后的气候变化走向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被喻为 “拯救人类的最后一次机会” 的会议, 但本次会议经过艰难的谈判, 没有达成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在巴黎召开, 会议旨在完成2009年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提出的目标——制定一份抑制全球气候变暖的协议, 以限制温室气体排放, 并明确2020年后国际社会如何分担责任, 避免气候变化导致的灾难性后果。2015年12月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 协定将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做出安排。

国际通过的条约和协定并不当然地在一国之内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更多地体现了一种理念的认同与合作, 也体现了政府对于环境道德责任的国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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