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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时间:2022-03-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加坡公共住房补贴政策偏重于对建屋发展局建房的补贴,而直接对居民租房和购房补贴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政府主要通过政府债券的形式将中央公积金存款变为政府可支配资金,政府在通过向建屋发展局发放贷款的形式将中央公积金等存款源源不断地转入建屋发展局,为新加坡公共住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链。2000年新加坡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高达88%的家庭住在公共住房,92%的家庭拥有本身的住房。
新加坡_PPP模式的蚁族保障房建设研究

新加坡与英国很相似,主要以提供公共住房为主。

(1)1960年,成立了专门的“住房开发委员会”(Housing and Development Board,简称HDB),并给予雄厚的财政支持和较大的法定权力。仅HDB成立后的第二年,就有7000套简易公寓房建成,并有超过1.1万套正在建设当中。在这一阶段,住房严重短缺,政府主要将组屋出租给中低收入阶层。公民在申请公共组屋时需达到一定资格,其中包括公民权、无私有财产、收入水平不能超过限额标准以及家庭构成四个条件。

(2)1964年HDB推出了著名的“居者有其屋”计划。该计划主要针对低收入及中等收入阶层两类居民。计划在开始阶段发展缓慢,部分原因在于建成的公共组屋数量太少,但更重要的原因是首付款的数额太大,大部分人无力承担。新加坡公共住房补贴政策偏重于对建屋发展局建房的补贴,而直接对居民租房和购房补贴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3)1968年通过了中央公积金法(修正案),允许居民用公积金储蓄购买组屋。其主要做法是,凡是在新加坡有薪金收入的人,都必须与其雇主按同等比例将月薪的一部分交存于中央公积金局,雇员可以用来买房,但不能用于支付房租(褚超孚,2005)。在这一阶段,HDB低价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鼓励私人建房。

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每月强制交纳的储蓄资金,政府将公积金存款的部分作为国民住房首期付款之用,不足之数由每月交纳的公积金分期支付(谢树锋和庞永师,2008)。政府主要通过政府债券的形式将中央公积金存款变为政府可支配资金,政府在通过向建屋发展局发放贷款的形式将中央公积金等存款源源不断地转入建屋发展局,为新加坡公共住房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链。

2000年新加坡人口普查显示,2000年高达88%的家庭住在公共住房,92%的家庭拥有本身的住房。

(4)自2004年8月开始,建屋发展局推出了组屋预购制度,分别针对那些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000新元的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住房。在该制度下,建屋发展局将未来半年内计划开工兴建组屋的详细资料向社会公布,让申请者预购,并根据预购结果调整建房计划,符合条件的家庭则在房屋建好后获得新房。

2005年3月,设计、兴建和销售组屋计划实施,私人部门参与到公共住房的整个开发过程中,以促使公共住房能够更好地满足新加坡居民的需要。

2006年3月,开始额外公积金住房资助计划,让过去两年家庭月收入不超过3000元的新加坡公民在首次购买二手组屋时,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购屋津贴,后来,该津贴的领取资格进一步放宽,补贴水平也有所提高(孙翠霞,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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