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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海龟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7]马来西亚是东南亚海洋国家中海洋生态系统较为丰富、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较早且较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之一。本节以马来西亚为例,对东南亚国家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介绍。根据上述建议,马来西亚政府总理办公室的经济规划局成立了海岸带资源管理政策部门规划组。马来西亚海洋环境的监测任务一般由海上执法机构承担正常的空中监视时承担。

3.2.4.1 东南亚国家的海洋生态状况

东南亚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也给南海沿岸地区的海岸带生态系统和海洋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和日益增加的区域冲突。目前南海已表现出较严重的生态问题:海洋渔业捕捞过度,生物资源急剧减少;经济发展给海洋环境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缺乏规划的围海造地破坏着成千上万公顷的鱼类繁育场所,尤其是河口地区更为严重,珊瑚礁、红树林屡遭破坏,取而代之的是鱼塘虾池或者围垦成港口、工业开发区;局部自然生态脆弱,自然生态受破坏后,明显降低了净化陆源污染的能力,也使大批海洋生物失去了栖息场所,导致种群的衰退;海洋环境污染加剧,损失触目惊心,工农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的迅速增加,导致水质下降和沿海自然生态系统的损害。历史上曾经大量存在的沿海和海洋野生生物,如鲎、儒艮、水鸟和海龟等由于直接被捕食或生态环境的损失几乎从自然环境中消失。

综合来看,南海的环境污染源主要有三种:一是环南海周边各国陆源污染,即各国排入南海的废物、废水等;二是在开发南海海洋资源的过程中引起的环境污染,如对海底油气、矿产资源的开发所造成的污染;三是航行于南海的大量船舶所造成的污染,尤其是一些船龄很老的油轮尚在使用,不可避免地对南海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南海是最繁忙的国际航道之一,目前每天约有来自世界各国的400艘装运各种物资的船舶穿梭其间。每年经过南海运输的货物、石油、液化石油气等分别占世界货物贸易总量、石油运输总量和液化石油气总量的1/3、1/2和2/3,同时南海周边对南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在持续加强。此外,不合理的海洋工程的兴建和海洋开发,使一些深水港和航道淤积,局部海域生态平衡遭到破坏。[17]

3.2.4.2 东南亚国家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

马来西亚是东南亚海洋国家中海洋生态系统较为丰富、开展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较早且较具有代表性的国家之一。本节以马来西亚为例,对东南亚国家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管理实施情况进行介绍。

1)海洋生物多样性管理

禁止使用炸药、毒药、电捕设备或其他禁止使用的渔具杀鱼或捕鱼,禁止转运、拥有或控制炸药、毒药或其他禁止使用的渔具,禁止捕捞禁捕鱼种;禁止在马来西亚水域捕捞、干扰海洋哺乳动物或海龟,在捕捞作业过程中若意外捕获海洋哺乳动物或海龟,立即放回海中或向渔业部门报告;禁止故意破坏渔船、鱼栅等渔具或海水养殖系统,禁止破坏或丢弃鱼、哺乳动物、海龟、渔具、炸药、毒药或其他禁用渔具,以毁坏违法证据;禁止未经渔业局局长允许在马来西亚渔业水域内的海洋公园或海洋保护区捕捞任何动植物,或拥有任何动植物,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禁止在海洋公园或海洋保护区采掘沙石,抛锚任何船舶;禁止使用未获得许可证的任何渔船、鱼栅等渔具捕鱼。[18]

马来西亚对8个海龟产卵场都进行了保护。沙捞越州的Talang-Satang岛国家公园的海龟保护区由3个小岛组成,在该保护区有4种海龟到此产卵,分别是绿海龟、丽龟、玳瑁和棱皮龟,其中90%为绿海龟。每年6~7月,有200多只海龟到此产卵,海龟卵的数量大约是20万个。海龟保护区实施的主要保护包括:研究海龟的洄游生态,人工孵化海龟蛋,保护海龟产卵场周边的生态环境,开展海龟保护志愿者活动等。

2)海岸带管理

马来西亚的传统海岸带管理以学科为基础,实施常规的行业规划、行业管理法,这种方法不足以解决海岸带过度开发、环境恶化、资源与利用之间的矛盾日益严重等越来越复杂的问题,因为海岸带管理具有多重性,可能有赖于多学科综合解决。这样的管理和规划法是一种全面综合法,其宗旨是在综合的框架内协调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与地方居民的利益。

为执行东南亚国家联盟—美国合作项目,马来西亚在1991年制订了海岸带资源管理试行计划,并把柔佛州南部地区作为执行该项目的试点。该项目还建议在马来西亚全国实行综合的海岸带资源管理,以促进海岸带资源的持续协调开发。根据上述建议,马来西亚政府总理办公室的经济规划局成立了海岸带资源管理政策部门规划组。该规划组负责评估海岸带资源状况、现有管理问题及规划过程及现有海岸带资源管理系统的法律和机构设置等工作。

3)海洋环境管理中的问题

一是缺乏统一管理的中央机构。针对全国范围内大规模的海洋污染问题,马来西亚还没有一个拥有完全处理权力的机构,管理权分散在联邦政府和各地方政府之间及政府各利益部门之间。中央联邦政府的环境与自然资源部主要是管理处理工业排放造成的污染,其职能范围局限在内陆水域。对一些入海河流,环境与自然资源部仅拥有有限的管理权,而这些河流成为导致沿海岸环境污染的主要通道。对于专属经济区海洋污染事件,环境与自然资源部无权处理。另外,环境与自然资源部也没有权力处理海岸带栖息地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以及对珊瑚礁的不利影响等问题。

二是海洋环境监测能力不足。马来西亚海洋环境的监测任务一般由海上执法机构承担正常的空中监视时承担。目前还没有制定一个专门的国家的全面监测方案和计划,以应对其近海水域及专属经济区内发生的重大污染事故。

三是红树林生态系统遭到破坏。马来西亚现存的红树林只有57万公顷。目前,马来西亚红树林由当地的省政府拥有,其中的许多红树林已经被用于开发活动,面临着很大的威胁,甚至会消亡。2005年,在红树林恢复专门委员会的领导下,九个省开展了红树林恢复活动,但由于将造林承包给私人企业,恢复效果不大理想。2009 年5月15日“珊瑚金三角”六国高峰论坛在印度尼西亚万鸦老举行,印尼、菲律宾、马来西亚、巴布亚新几内亚、所罗门群岛和东帝汶六个倡议国的领导人与会,并签署了领导人宣言和区域行动计划,注资保护“海中亚马孙雨林”。[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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