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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式的网络审丑如何终结

时间:2022-03-0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们在惊叹之余,也开始反思类似“郭美美”式的网络审丑给社会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但是现实中的网络审丑则完全走向了反面。在“郭美美”式的网络审丑中,可以说炫丑和审丑都是一种病态,其共同点就是在是非美丑善恶等基本价值观念上发生动摇、迷茫甚至错位。现实中的网络社会的审丑逐臭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缺少行业自律和法令监管的约束。
郭美美”式的网络审丑如何终结_欸乃一声山水绿:社会热点问题评析.2014

▶李梦云

郭美美,一个几乎家喻户晓的名字。如此高的知名度,不是因为她怎样的貌若天仙,也不是因为她对社会有多大的贡献,而是因为她足够的“炫”。从最初的炫富、炫干爹、炫不雅视频到炫赌,因为这足够的“炫”,让她像一道刺眼的亮光,一直在舆论的波海中翻滚跳跃。因为不同凡响的“炫富”,郭美美一夜成名;因为其捏造的“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头衔,令中国红十字会声誉不再;后因涉赌被抓,郭美美事件真相得以暴露。人们在惊叹之余,也开始反思类似“郭美美”式的网络审丑给社会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网络审丑即网民对网络热点事件中低俗、恶俗地示丑、露丑之人和事进行关注、审视、追捧的行为。审丑是对应审美而出现的新词汇,最初主要运用于文学艺术领域。“审丑”的美学价值主要是对“审美”的补遗,即通过对丑恶事物的厌恶,唤起对美与善的渴望与追求。但是现实中的网络审丑则完全走向了反面。从最初爱摆S造型的芙蓉姐姐开启“呕像”时代的审丑大门,到后面相继出现的凤姐、干露露、郭美美,这些“审丑模特”无底线地示丑、露丑,博取大众网民的眼球,成为其标新立异获取名利的方式,不断地拉低人们的审美观念、道德操守和文明水平,肆意颠覆着人们的价值观。部分商家媒体则将社会责任抛之脑后,让“审丑”效应掺杂着越来越多的利益驱动,推波助澜,成为网络审丑事件的幕后操手。在围观这些丑行之时,大众网民尤其是一些判断能力缺乏的青年网民,对其津津乐道甚至无知地追捧,以“丑”为美,陷入审美的误区;还有一部分人抱着一种凑热闹的好奇心,在围观丑行的同时,污言秽语,肆意谩骂,酿成网络暴力。更为可怕的是对一些价值观尚未形成的青少年造成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不分美丑的不良影响。因为炫丑反而得到围观激赏,做丑态、行低俗反而成名得利,只会让更多的年轻人误入歧途,难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长此以往,社会也会丑态横行、正气不彰,道德滑坡、价值沦丧事件会不断出现,善良的人们也将失去信心,善的社会基础都将受到冲击。如何抑制这种情况的蔓延值得深思。

第一,要有正确价值观的引领。在“郭美美”式的网络审丑中,可以说炫丑和审丑都是一种病态,其共同点就是在是非美丑善恶等基本价值观念上发生动摇、迷茫甚至错位。炫丑者以丑为美、以非为是,为了得名得利,为了过上奢华富裕的日子,可以说是不择手段,甚至以为这就是生活的价值和人生的成功。在审丑者群体中,有的人通过审丑来满足自己的低俗畸形的欲念,有的人借此扭曲式地宣泄自己的不良情绪,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世象中,他们失去对正确价值信念的坚守。在一场场畸形的网络审丑狂欢中,没有正确价值观的引领,他们在偏离真善美的大道上越跑越远。与真实社会需要设置基本的道德底线一样,网络作为真实社会的映射和延伸,也需要正确的价值观和理性的判断力支撑。

第二,要提高媒体的责任意识。媒体的角色与责任是价值观传播与引导不可忽视的力量。媒体伦理要求各媒体人努力做到客观公正并传播真善美的价值要求,而不是一味陷入功利误区,为功利而不择手段。南方周末报评论员笑蜀曾说:“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这本是描述通过媒体报道的关注效应,可以获得更多正义的监督力量,如今这句话却成了很多媒体扭曲的座右铭。为了引起围观和关注,他们蓄意炒作丑行,“关注度”成为其最为重要的传播目标之一,大众媒体应该秉持的独立和理性原则完全被“关注度”所架空,失去了媒体的真实性与正义性。加强对媒体伦理责任的培养,使社会舆论回归到正常秩序迫在眉睫。一方面,社会主流媒体要向大众提供积极健康向上的审美的理念;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对我国已有新闻法律法规的完善去引导媒体,促使主流媒体将社会公众效益与经济利益有机结合。另外,要加强对新闻传播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对一些丑行的炒作心存警惕,不报道、不评论、不转载,以免被炒作者利用。媒体必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健康的媒体秩序,提高社会主流媒体的公信力与影响力,成为受大众欢迎与信赖的精神消费对象。

第三,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现实中的网络社会的审丑逐臭现象,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缺少行业自律和法令监管的约束。为了扩大影响力,追逐利益,网络推手通过网络平台炒作特定人物、制造公共话题,甚至不惜向网友灌注低劣、恶俗,甚至违法的负面价值观。以郭美美为例,网络推手借助欠赌债2.6亿元的虚假信息,为某赌博网站增加点击量,明明是极为无耻的拜金言行,却一直吸引舆论关注甚至不乏网络拥趸,这种越骂越红的现象值得全社会反思。因此,立法或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填补互联网管理领域的某些法律空白,依法惩处各种违法事件,积极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务之急。当涉嫌犯罪总能在第一时间进入司法程序,当恶名不但不能带来利益,反而还受到舆论道德的谴责与法律的制裁,“郭美美”们就会在网络的信息海洋中渐渐消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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