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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问题”与英法俄三国的角逐

时间:2022-09-0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由此,开始了“东方问题”的第二阶段。法国当时明确表示,尽可能保全帝国的完整,防止其变为俄国的附庸。同年5月底,埃及军队开始撤回到其领地内,“东方问题”的第二次危机似乎解除。由于当时只有英、法两国拥有海上攻击俄国的能力,该条约无疑是对他们权利的挑战。

第二节 “东方问题”与英法俄三国的角逐

一、“东方问题”的第二阶段

19世纪30年代,奥斯曼苏丹穆罕默德二世是一个颇有思想和意在改革的君主。面临欧洲强国的压制,他急于恢复昔日帝国的荣光,于是决定加强军事改革并引进西方的制度。就在此时,奥斯曼帝国却发生了内部分裂。

1.帝国的内部分裂

在穆罕默德二世着手改革的时候,他的部下——驻埃及总督梅赫美特·阿里突然起兵,并企图把埃及从奥斯曼帝国分裂出去,这种拥兵自重的地方军阀反叛自己的君主,历史上并不罕见。然而,梅赫美特是个野心勃勃、苦心钻营的军人。他曾在帝国军中服役,后官封为埃及总督。在镇压1821-1827年的希腊革命起义时,他与其子易卜拉欣·阿里率军几乎打败了起义军,只是由于欧洲列强的干涉才没有完成此举。但战争的经历和结果,让他们父子俩的野心急剧膨胀。当看到奥斯曼帝国的气数已尽时,他们父子决定起兵,决意使埃及从摇摇欲坠的帝国统治中脱离出去。

1831年11月,阿里父子率军占领了巴勒斯坦及叙利亚,转年便控制了小亚细亚,同年12月又在康亚(Konya)附近重创帝国军队,大有突破博斯普鲁斯海峡,直抵君士坦丁堡的势头。由此,开始了“东方问题”的第二阶段。

穆罕默德二世对其部下的反叛恨之入骨,曾不止一次地说:“如果谁能提梅赫美特的头来见我,谁将从我这里得到君士坦丁堡和整个帝国。”[9]但是,前线的屡屡失利和国内的不稳定,迫使穆罕默德二世在1832年的夏天求助于欧洲大国,以保全帝国的安全。他知道,奥斯曼帝国的存亡问题是与欧洲均势连在一起的关键问题。

2.欧洲列强的不同态度

欧洲列强对于君士坦丁堡的请求,所持的态度各不相同。作为欧洲强国之首的英国仍奉行传统的均势政策,即不轻易卷入欧洲大陆的事务之中。事实上,英国不信任法国的意图,故不愿与之共同行动,干预帝国的内政。法国当时明确表示,尽可能保全帝国的完整,防止其变为俄国的附庸。但同时又在暗中支持埃及叛军,希望梅赫美特能够获得独立,在日后成为依附于法国的一个伙伴。普鲁士历来与近东利益相去甚远,自然不会轻易承诺任何义务,以免卷入旋涡之中。因此,普鲁士对土耳其的求援表示出冷漠的态度。当时奥地利的态度仍和1830年前一样:一方面对俄国在黑海和君士坦丁堡方面的扩张深怀疑惧;另一方面,对任何政治动荡或独立运动都忧心忡忡,因而他也需要俄国的同情与支持。于是奥地利采取了一种优柔寡断甚至自相矛盾的态度。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直梦想肢解奥斯曼帝国的沙皇俄国,此时却积极接受了君士坦丁堡的请求,并许诺可以倚靠俄国的保护。1833年2月,一支俄国舰队进入博斯普鲁斯海峡,并在君士坦丁堡附近驻扎了5000俄国军队。此外,更多的俄国援兵正在到来。

3.埃及问题的初步解决

出于对俄国影响的抵制,驻君士坦丁堡的法国公使向奥斯曼政府提议,法国愿对梅赫美特进行劝说,以调解其间的冲突。在英国和俄国的赞同下,法国公使以政府的名义致书反叛的阿里父子,劝其停止前进,并接受苏丹的议和条件。在英、法、俄三国的调解下,梅赫美特同意与苏丹代表谈判,但条件是他必须获得叙利亚全部以及部分小亚细亚地区,同时对埃及的统治有世袭继承权

奥斯曼中央政府与地方叛军的谈判绝非易事。一方面由于中央政府软弱无能,不得不作出暂时的让步;另一方面是阿里父子意在扩大实力,凌驾于其宗主国之上,因而和平协议迟迟没有达成。由于俄国不断加强其在君士坦丁堡的影响,引起了英国和奥地利的不安,两国转而寻求与法国合作。三国代表共同向奥斯曼皇帝提出要求:向梅赫美特让步,达成和平协议。当时三国的主要目标就是恢复近东的和平,保全帝国的核心部分不受俄国控制,同时让俄国援兵撤退。在英、法、奥三国的劝说及压力下,1833年5月初,奥斯曼皇帝不得不颁发诏书,赦免梅赫美特,撤销对其叛国罪的指控,恢复其原有的埃及总督一职,并拥有对大叙利亚地区及小亚细亚地区的管辖权。作为对埃及的宗主管辖的回报,阿里父子同意每年缴纳一定的贡奉。同年5月底,埃及军队开始撤回到其领地内,“东方问题”的第二次危机似乎解除。那么,已驻扎在奥斯曼帝国境内的俄国能否真正撤军?

二、“东方问题”的升级

当帝国内部的分裂问题得到暂时解决后,欧洲各国似乎松了一口气。但是,俄国全权代表奥罗夫亲王在君士坦丁堡的行为,让欧洲各国政要不仅瞠目结舌,而且疑团重重。

1.沙俄—奥斯曼《温恰斯克斯条约》

1833年7月8日,温文尔雅的奥罗夫亲王与奥斯曼政府的高级代表在博斯普鲁斯南岸的古老宫殿签订了《温恰斯克斯条约》(Treaty of Unjiar-skelessi),为期八年。该条约分为明文和秘约两部分,名曰双边“互助防御条约”。但俄方并不要求土耳其承担援助俄国的义务;根据此条约,如果俄国与任何欧洲国家处于战争状态,奥斯曼帝国政府将保证对俄国之外的各国军舰,关闭达达尼尔海峡。这项保证对于俄国极为宝贵,因为这事实上等于把达达尼尔海峡变成了俄国的防御要塞,而黑海则变成了俄国的内湖。其结果是没有任何大国能够从海峡方面攻击俄国,而俄国的海军则可以随时随意出入两海峡进入地中海,去攻击任何计划好的攻击目标。

由于当时只有英、法两国拥有海上攻击俄国的能力,该条约无疑是对他们权利的挑战。其后果正如英国历史学家泰勒(A. J. P. Taylor)所分析,此条约事实上将奥斯曼帝国的命运委托给了俄国支配,而帝国又变成沙俄门户之守卫。[10]这一条约不仅是极苛刻的,也是英、法两国所不能容忍的。同年10月,法国外交部长布罗格列(Duc de Broglie)写给法国驻彼得堡大使的信中说:“沙俄政府竟然在全欧洲面前公开宣布,他们要在奥斯曼帝国的问题上拥有一种支配性的排他权利,并将其确立为国际法原则。”[11]

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的是,沙俄从奥地利和普鲁士两国获得了某种程度上的认可。这种认可是在非正式的场合得到的。1833年9月10日至20日,俄皇、奥皇和普鲁士王储在波希米亚一小镇(Munchenggratz)会晤,这是“神圣同盟”成员国的非正式会晤。它重申各国君主有权向其同盟提出援助的要求,并且补充说,不允许任何其他国家蓄意破坏“神圣同盟”的相互支持。

当然,俄、奥、普三国间的相互援助是有条件的。例如,沙皇尼古拉接受了梅特涅的要求,即奥地利所许诺的援助必须是在调停努力失败后才能生效,而普鲁士的支持则是跟随奥地利的首先支持。即使有这样的限制,《温恰斯克斯条约》在欧洲仍不受欢迎。英、法国内舆论一片哗然,两国民众一时群情激奋,要求两国政府宣布共同反对俄国的海峡要求。

2.英、法在“东方问题”上的政策分歧

英、法两国在对待俄国的意图上立场一致。但是在如何处置“东方问题”的举措上,伦敦和巴黎却有明显的分歧。正是这种分歧,让英、法两国在1839-1840年提出最后通牒时,产生的效果极为有限。当时的英国外相帕默斯顿(Palmerston)是典型的传统均势的鼓吹者,他极力要遏制梅赫美特的势力膨胀,同时也时刻寻求机会挑战俄国根据俄土《温恰斯克斯条约》所获得的海峡使用权。为此,他向法国政府提议,两国派遣联合舰队赴达达尼尔海峡,如果俄国舰队前来君士坦丁堡寻事,英法舰队即进海峡,即使动用武力,亦在所不惜。

法国无疑把这一建议看成是自1830年以来形成的英法合作伙伴之后,再次加强双边关系的好机会。但是,巴黎只赞成伦敦口头上的强硬抗议,而非他的挑战意图,因为英、法两国相互猜疑。法国当时的主要战略目的就是谋求与英国的友好关系,同时通过非战争手段防止奥斯曼变为俄国的附庸。在这公开的政策之外,巴黎暗中是希望梅赫美特能保全其在埃及的势力,成为法国日后的一个盟友。因而,法国没有接受英国的提议,而倾向于奥地利的主张。后来的结果证明,这实在是法国政府的一大失误。

3.“五国照会”与英、俄接近

1839年5月梅特涅提议在维也纳召开有英、法、俄、奥、普五强参加的国际会议,讨论对奥斯曼实行集体保护,以代替俄国的单独行动。英国表示同意。法国表面上赞成此提议,实际上又极力想帮助梅赫美特·阿里巩固其在中近东的势力。普鲁士以莱茵地区不稳定为由,不积极参与“东方问题”的纠纷;而俄国从来不喜欢在国际会议上讨论他在海峡的权益问题,认为这样的会议意在削弱俄国在中近东的地位。因此,从原则上讲,俄国不愿公然屈服欧洲共同保障奥斯曼帝国的要求。可是出于拆散英法联合对俄的目的,沙皇也寻求与英国的合作,以对付法国。6月17日,沙俄外长尼赛罗德(Nesselrode)表示希望避免因俄国在奥斯曼帝国的权益问题,而可能导致的与任何大国的冲突。[12]

会议上,五国政府一致同意:以联合行动的方式,解决奥斯曼帝国的问题;绝不允许年轻无忌的奥斯曼苏丹和野心勃勃的阿里去草率地处理他们之间的纷争。俄国并没有根据《温恰斯克斯条约》提出任何异议。

7月27日,五国驻君士坦丁堡大使向所在国政府提出联合照会:要求奥斯曼政府停止与埃及进行直接谈判。依据照会的规定,帝国一时置于欧洲五大国的共同保护之下。

此照会是由奥地利资深外交家梅特涅提议的,英国对此欣然接受;普鲁士虽与“东方问题”直接利益不密切,但是为了免于孤立于大国俱乐部,也表示赞成照会的精神;俄国出于阻止英、法、奥联盟的目的,也未反对梅特涅的倡议,原则上接受照会。但出人意料的是,一心想要在外交上避免孤立的法国,却由于判断失误而采取了自我孤立的立场。

实际上,就在联合照会提交奥斯曼政府之前,即6月17日,英国外相帕默斯顿在与法国大使会晤时就表示,和平调停最好建立在双方满意的基础上,即确保阿里获得继承埃及的世袭权利,同时阿里必须从叙利亚和平撤军。而这正是法国政府不愿看到的。法国希望阿里能统治叙利亚,并相信阿里将会寻求法国的帮助。虽然法国大使塞巴斯申尼(Sebastiani)暗示法国总理索尔特(Soult),如果法国继续支持阿里对叙利亚的要求,他将会在外交中孤立,但是,索尔特甘愿冒险,并很有把握地说:如果欧洲其他四国执意联成同盟,法国将自行其是。因为这样的同盟是注定要失败的,故不会坚持太久。

后来的事实证明,索尔特的推理过于简单。他自认为英国和俄国的利益冲突太深,而奥地利和普鲁士又会追随俄国,故四国同盟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但是,由于英、俄两国外交首脑的努力,四国同盟果真再次形成了。这一惊人的消息,让巴黎政府有些不知所措。

三、英、法、俄三国的外交角逐

英国的外交传统是: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现实利益。当国家的根本利益得到保障时,英国的态度即要调整。因此,这次英、俄接近的原因十分简单,就是俄国所提出的“东方问题”解决方案,没有损害任何英国在该地区的实质利益。

1.俄国的“东方问题”建议

当时英国的帕默斯顿政府在解决“东方问题”上,已确定了两个要点:一是梅赫美特·阿里的统治范围,必须限于埃及一隅;二是对于奥斯曼帝国的保护,必须是欧洲的集体责任,而非俄国一方的义务。[13]

俄国知道英、法间的分歧,故很在乎英国的态度,更渴望在这两国间打入一个楔子。为此,1839年9月,俄皇派遣了特使布鲁诺(Brunnow)前往伦敦,向英国提出了解决“东方问题”的方案。俄国建议《温恰斯克斯条约》不再继续;两海峡对所有国家的军舰关闭;阿里的权力仅限于埃及(含有继承权)。

沙皇特使布鲁诺属于沙俄正统派中一个被公认的有经验的外交官。法国的基佐称其为19世纪最优秀的谈判专家和学者。在布鲁诺的努力下,帕默斯顿本人及其同事逐渐为俄国的建议所动。这样,英国与俄国在协同解决“东方问题”上的立场趋于一致。伦敦已经不再把俄国视为对奥斯曼的直接威胁,于是转而接近沙俄来共同处理危机。

作为一个沉稳的英国政治家,帕默斯顿又不想冷落法国政府,更不想在此时激怒法国。他私下告诉法国大使塞巴斯申尼:英、俄接近主要是因为两国相互理解,而非意在结成同盟。

2.法国的自我孤立

英国政府释放出的信息,转给巴黎政府后,索尔特总理面临两种选择:或者放弃对阿里的保护并劝告他撤出叙利亚,或者让法国继续孤立在欧洲大国合作之外。利弊实际上很清楚,但是,此时的索尔特似乎缺少了应有的冷静,他仍想再努力一下——去向英国政府解释法国的立场。于是,他召回塞巴斯申尼,派遣基佐去伦敦就任法国大使。[14]基佐是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学者和国务活动家,善于谈判。他在巴黎大学讲授《欧洲文明史》的讲稿已经被列为经典著作。他研究英国历史,英国内战和资产阶级革命这一时期的历史,给他以深刻的印象,同时也使他更加了解英国人的特点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他可称是当时法国国内最负盛名且熟悉英国事务的专家。基佐的使命无疑是艰巨的,似乎难以完成,因为他既要努力与英国保持和谐的关系,又要设法保住法国的大国地位,同时还要为阿里力争对叙利亚的占有。这是索尔特的指示,也是基佐难以完成使命的症结。但他坚信外交是门艺术,必须包含充分的说服、相互的信任、双方的妥协和耐心。

基佐于1840年2月28日经多佛抵达英国伦敦。随后他一方面在与帕默斯顿的谈论中,努力试探英国的真实意图;另一方面,积极接触其他国家的外交使团,希望了解他们的态度。但是,在伦敦,基佐很难摸清外国使团的相关态度,而法国的孤立则处处可见。根据基佐在自传中所记载的:当时的普鲁士大使冯布罗男爵对法国表面上友好,经常与基佐相见,但只是泛泛地谈论政治、哲学与文学;奥地利大使纽曼男爵是梅特涅的学生,言谈谨慎、举止庄重并有头脑,亦闭口不谈任何有关奥地利政府的态度;而俄国大使布鲁诺,则有意回避基佐长达数周。这是一种多么尴尬的局面。

3月12日,基佐根据前一段时间的了解,结合自己的分析和判断,在给新任总理梯也尔(Thiers)的信中提到,毫无疑问,英国意在孤立法国,关键是如果法国继续坚持无条件地支持梅赫美特·阿里,就将陷入自我孤立。[15]但是,当时法国政府的主要决策者对自己的判断过于乐观,既对阿里的军事能力和决心深信不疑,又过分夸大了欧洲其他四强(英、俄、普、奥)之间的分歧,或者可以说,法国太盲目了。更令人费解的是,英、法在中近东的目标实际上是很接近的,即对奥斯曼帝国的保护必须是欧洲的集体行为,而非一国所垄断。可是法国却失去了与英国合作的这一机会,继续将自己孤立于欧洲大国合作之外。

3.英国在“东方问题”上立场

这样,在“东方问题”的解决方式上,法国总理梯也尔与其前任一样,持强硬态度,并刚愎自用。他指示基佐在伦敦要虚与委蛇,同时在暗中鼓励帝国政府与埃及地方政府直接交涉,从中阻挠国际会议在“东方问题”上的讨论结果。特别令人困惑的是,当新任奥斯曼驻英国大使依芬迪到达伦敦就任时,梯也尔指示基佐不要与之会晤。梯也尔完全忽视了外交的作用。此外,他仍然自信,英国不会邀请奥斯曼代表参加国际会议,解决“东方问题”只有欧洲大国才有资格。这种傲慢与偏执明显地反映出当时法国政策的不明智。

尽管英国内阁中一些有影响的人物反对英国与法国关系紧张,并认为俄国对近东的目标太无止境。但是,帕默斯顿仍决定置法国于欧洲会议之外,径自决定讨论并解决“东方问题”。1840年7月15日,欧洲四强——英国、俄国、奥地利和普鲁士为一方,与奥斯曼帝国正式在伦敦开会,并达成了深有影响的第一次《伦敦条约》,全称《和平解决东方问题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Pacification of Levant),包括一个附加条约。[16]两天以后(17日),帕默斯顿礼节性地邀请基佐大使到英国外交部,并认真地向他宣读了一份照会。他指出,签订《伦敦条约》这一既定事实,完全是由于法国政府拒绝加入欧洲集体合作所致,而非他国蓄意伤害法国。惊诧之余,基佐只能接受现实。

四、关于“东方问题”的两个《伦敦条约》

1.第一次《伦敦条约》的基本内容

1840年的《伦敦条约》规定,缔约国当应奥斯曼帝国皇帝之请求,采取必要的手段,保护君士坦丁堡,并保障帝国之独立及领土完整。

《伦敦条约》中,对于埃及问题以及对梅赫美特·阿里处置的意见是:如果埃及总督不承认俄、普、奥、英四国提出的条件,他们将断绝埃及与叙利亚海上交通,并以武力保证执行。四国提出的条件是:允许梅赫美特·阿里拥有埃及世袭权,终身管理叙利亚的南部,并授予他阿克尔总督之称号;如10天之内梅赫美特·阿里不接受此条件,则只给以埃及;再过10天仍不服从,即取消其所拥有的一切权利。

关于海峡问题,《伦敦条约》明确说明,达达尼尔海峡置于共同保障之下。同时发表声明,对于海峡的保护只不过是应奥斯曼帝国的正式请求而采取的一个例外的手段。这个例外手段,绝不侵害帝国的旧制,即一贯禁止外国军舰驶入达达尼尔和博斯普鲁斯两海峡。最后,另以一个议定书(protocol reserve)声明,欧洲四国政府不待批准,即时执行此条约。

这样,1840年《伦敦条约》的签订,宣告了1833年《温恰斯克斯条约》的废除,同时也表明当时的法国被排除在欧洲大国和协机制之外。但随即产生两个潜在问题:梅赫美特·阿里能否接受奥斯曼政府及四国提出的条件?如果不接受,他是否会倚仗法国,反抗欧洲列强的集体意志呢?换句话说,此时法国对于欧洲其他大国漠视他的利益和荣誉,公然强迫埃及接受《伦敦条约》的做法,是否肯坐视不管?

2.法国对《伦敦条约》的反应

《伦敦条约》签订的消息传到巴黎,举国震动,更受伤害的是梯也尔的自尊心。实际上当时梯也尔是有意不加入欧洲大国集体行动,并私下通过法国驻君士坦丁堡的大使,与奥斯曼政府进行了秘密谈判,希望能以法国的建议为基础,结束帝国政府与埃及的敌对状态。因此,梯也尔告诫基佐不要在叙利亚问题上让步,拖延时间,期待梅赫美特·阿里从中央政府那里得到拥有叙利亚的许可之后,再让帕默斯顿以及欧洲其他大国接受这个既定事实。但是,暗中掌握这一情况的帕默斯顿抢先一步,不仅促成了《伦敦条约》的签订,而且急于执行条约中的种种规定。

愤怒之下,法国一时失去了应有的克制。追求荣誉的传统和大国的骄傲感,让法国人爆发出强烈军国主义的狂热。法国军队进行了局部动员,战争的阴云笼罩着英吉利海峡和莱茵地区的上空。

虽然梯也尔言谈战争,并表示不为之退让,但其内心还是懂得战争并非明智之举。他向法国驻维也纳大使奥莱尔(de St. Aulaire)表白说:“让法国单独卷入一场与整个欧洲对抗的战争中去,那将承担巨大的历史责任。”[17]

3.《伦敦条约》后的大国协调外交

法国对《伦敦条约》的过激反应,使欧洲仍面临战祸来临的危险。而“东方问题”也远未解决。一是梅赫美特·阿里还企图抵抗四国同盟的军事压力;二是奥斯曼政府自行发布废黜令,废黜了梅赫美特·阿里。这一切都使“东方问题”进一步陷入僵局。

此时英、俄、普、奥四国在“东方问题”上的立场,颇似历史上1814年签订《肖蒙条约》时的反法同盟,强调集体行动,反对单独讲和。

法国的强硬态度使奥地利和普鲁士两国甚是恐慌。此时奥地利不愿与法国开战,普鲁士也不敢冒险与法国发生战争。尤其是奥地利,梅特涅素以维持现状为宗旨,绝不愿卷入战事或受战争的威胁。同时,梅特涅也同情保守的梯也尔—基佐政府,故坚持谋求法国与欧洲国家的再度合作。1841年1月,奥地利、普鲁士两国政府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竭力谋求和平解决埃及问题,并使法国重新加入大国合作机制,以保证欧洲的稳定。

当时的法国国王路易·菲力普,不仅年事已高,更急于让法国摆脱外交孤立,故力求与英国缓和关系,从而重新加入欧洲大国俱乐部。此外,法国的困境还来自梅赫美特本人,他不仅已被奥斯曼政府废黜,而且他在埃及的统治已被亲帝国政府派所推翻。

同样,英国的温和派,包括英国女王及多数内阁成员赞成法国加入大国同盟,共同解决“东方问题”。帕默斯顿虽在对法方法上表现得固执,但他毕竟老谋深算,坚信梅赫美特根本不能抵抗四大国的军事压力,而法国也绝不敢与整个欧洲宣战。后来的事态发展足以证明其所见之正确,面对当时的国内外情势,英国的强硬派与温和派最后妥协的结果是:法国仍可以加入欧洲大国同盟,但《伦敦条约》必须坚决执行。

鉴于此形势,俄国接受了奥地利和普鲁士的调停。于是,奥、普两国在1月31日发给奥斯曼政府照会,劝告其取消早期废黜梅赫美特·阿里的敕令,并承诺给予梅赫美特在埃及的世袭权;同时,劝说法国改变并阐明对埃及问题的立场,接受欧洲集体行动的原则。此时的法国政府是在基佐的主持下,表现出冷静与现实。他接受了这一建议,命其驻伦敦的大使与四国代表展开谈判,争取早日缔结五国条约。

4.第二次《伦敦条约》的签订

1841年1月,欧洲五大国代表在伦敦开始谈判。由于先期的外交活动打下的良好基础,谈判进行得较为顺利。3月中旬,五国签订了条约草案。法国政府对此条约略有不满,但还是接受并签了字。其间虽有“东方问题”危机再现,但五国表现出协作的精神,决定以集体安全代替任何国家的单边行动。当然,在具体的谈判事宜中,分歧还是常常阻碍着谈判的进程。

7月13日,五国代表终于在伦敦缔结了两个条约:第一个条约是英、俄、奥、普四强之间,关于解决埃及问题的决议;第二个是上述四强与法国缔结的保障条约,以保证海峡的中立地位。缔约各方均接受了这些规定,即奥斯曼政府收回叙利亚、克里特和巴勒斯坦;梅赫美特·阿里享有埃及总督的世袭权,但仍处于奥斯曼帝国的宗主权之下。同时,五大国重申:和平时期的奥斯曼帝国必须禁止任何外国军舰通过达达尼尔和博斯普鲁斯两海峡,故第二次《伦敦条约》亦称《海峡条约》。[18]

对于欧洲均势而言,1841年的《伦敦条约》标志着法国重新加入欧洲集体安全体系,大国间的危机告一段落。这是一次典型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案例,对此,学者的评论不一。周鲠生认为:《伦敦条约》之后,欧洲均势并未真正恢复,更难言巩固。“东方问题”仍未解决,反而由于奥斯曼帝国已日益衰落,不能自卫,海峡之封锁不过是一纸空文,毫无权威可言。特别是俄国,由于失去了在《温恰斯克斯条约》中的特权和地位,更意欲恢复其原有的权益,故势必再与英、法等国发生冲突。1854-1856年克里米亚战争的爆发,可以说明危机就潜伏在此海峡条约中。[19]但本书认为,危机并非单纯由条约规定引起,更多的取决于后来的政治家是否有审时度势和驾驭形势发展的能力。换言之,克里米亚战争的爆发有着欧洲体系结构上的缺陷,有日益增长的国内舆论的影响,更有当时决策人的错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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