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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选举的组织

时间:2022-08-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而乡镇人大主席团一般与同级党委、选举委员会一同讨论、决定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其具体工作可根据选举委员会提请决定的有关问题来确定。选举委员会作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法定主持机构,应当在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分别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同步换届选举时,乡镇行政区域内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委托乡级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

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选举工作总原则,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应当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组织、选举委员会主持、选区实施、各方配合”的要求进行,使公民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权利有可靠的保障。

1.党委总揽全局。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搞好人大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县乡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在选举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县级党委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中的主要工作是:(1)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选举工作意见汇报,讨论、批转换届选举工作意见;(2)决定县、乡两级选举机构的组建原则,提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3)审查代表名额确定和分配方案,提出下放参选的代表候选人名单;(4)组织召开换届选举动员会议,明确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总体安排和具体任务;(5)明确各级党政组织在选举工作中的责任,落实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选举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6)安排进行选风、选纪教育,协调处理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7)分析社会稳定形势,建立重点地区安保预警机制,落实选举工作保障措施;(8)统筹做好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工作,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人选;(9)组织考察、审查代表候选人;(10)听取县级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选举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改进选举工作方法的意见。党委应高度重视干部调整工作与换届选举工作的衔接,尽早作出人事变动安排,以利选举工作如期进行。党委领导换届选举的具体工作,一般通过建立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来实施,而乡级党委在换届选举中一般与同级选举委员会(县级选举办事处)一同讨论、决定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并为主负责代表候选人考察、审查,其具体工作既可参照县级党委的部分工作内容,又需要根据乡级选举委员会(县级选举办事处)提请决定的事项来确定。

2.人大为主组织。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实践,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县级人大常委会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组织责任,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加强对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领导。

县级人大常委会在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中的主要工作是:(1)开展调查研究,掌握选举形势、辖区内单位和人口、代表履职业绩等基本情况;(2)贯彻选举法和上级党委文件精神,以党组名义提出换届选举工作意见;(3)根据县级党委批转的意见,作出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4)组建县、乡两级选举机构,任命两级选举委员会(县级选举办事处)成员名单;(5)确定乡级人大代表名额,审查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总体分配方案和选举工作计划;根据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情况,以党组名义提出连任代表建议人选;(6)领导、检查、督促两级选举委员会的工作,协调处理两级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代表选举中的有关问题;(7)接受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补充任命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8)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新当选的县级人大代表资格;(9)总结选举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和上级选举工作委员会提出报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选举工作,主要通过领导两级选举委员会的工作、讨论决定代表选举的重大事项、审查选举委员会提交的有关计划和方案、协调处理选举工作的具体问题等来实现,还要由县级人大常委会牵头,建立“换届选举联席会议制度”,行使选举工作的情况沟通、问题研究、工作协调等任务。而乡镇人大主席团一般与同级党委、选举委员会一同讨论、决定选举工作有关事项,其具体工作可根据选举委员会提请决定的有关问题来确定。

3.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选举委员会作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法定主持机构,应当在县级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分别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理选举的具体事务。同步换届选举时,乡镇行政区域内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委托乡级选举委员会具体组织。

县级选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1)确定选举日期,拟订选举工作计划;(2)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名额总体分配方案;(3)任命县级选举委员会办事机构成员名单,分阶段进行业务培训;(4)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拟订选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5)审查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划分及具体分配代表名额方案;(6)确定选民登记政策或办法,公布选举工作的时间和要求;(7)公布选民名单;(8)受理公民对于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申诉,依法作出处理决定;(9)组织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10)根据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组织的考察、审查情况,确定并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11)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12)确定投票选举办法,落实投票选举工作任务;(13)委派投票选举主持人,确定选区总监票、总计票人名单;(14)汇总、审核各选区投票选举情况,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15)受理公民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依法及时进行处理;(16)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代表选举结果报告;(17)分阶段发放选举资料,进行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

乡级选举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1)拟订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日程安排;(2)划分县、乡两级选区,确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具体分配方案;(3)任命乡级选举委员会办事机构成员名单,确定县、乡两级选区选举工作组、联络员名单,分阶段进行业务培训;(4)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拟订选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分阶段组织实施;(5)确定选民登记政策或办法,公布选举工作的时间和要求;(6)协调和衔接选民登记工作,审查选民资格和公布选民名单;(7)受理公民对于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申诉,依法作出处理决定;(8)汇总、审核两级人大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根据党委组织部门牵头组织的考察、审查情况,确定并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9)了解、核实代表候选人提供的个人情况,依法介绍代表候选人;(10)汇总各选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11)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基本情况;(12)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活动;(13)决定投票选举形式,落实投票选举工作任务;(14)制定投票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统一印制选票,检查、督促做好投票选举准备工作;(15)委派投票选举主持人,确定选区总监票、总计票人名单;(16)汇总、审核各选区投票选举情况,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17)受理公民对破坏选举行为的举报,依法及时进行处理;(18)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向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代表选举结果报告;(19)分阶段发放选举资料及进行选举工作总结和统计,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交选举工作总结报告。县级选举委员会选举办事处的主要工作参照乡级选举委员会进行。

选举委员会还应及时公布选举信息。选举工作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即行撤销。

4.选区组织实施。选区是组织选举、开展选举活动的基本单位,选举各阶段的许多具体工作,都应由选区工作组组织进行。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各大选区工作组应同时负责对各该选区内小选区选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选区工作组的主要工作是:(1)按选举委员会统一部署,制定本选区选举工作方案,做好各阶段的宣传发动工作;(2)划分选民小组,组织选民推选正、副组长,培训选举工作骨干;(3)建立选民登记站,落实和培训选民登记员;(4)宣传选民登记政策和方法,动员选民参加代表选举;(5)接转选民资格关系,办理选民登记手续;(6)初审选民资格,汇总、核实、上报和按要求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发放选民证;(7)宣传代表人选标准,组织选民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8)初审代表候选人情况,汇总、上报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基本情况;(9)按要求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具体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活动;(10)组织代表民主讨论、协商代表候选人,向选举委员会报告协商结果;(11)按要求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12)确定投票形式和布置投票场所,落实并培训投票选举工作人员,做好投票选举各项准备;(13)宣传投票选举办法和时间、地点,再次动员选民参加投票选举;(14)落实选举安保措施,协助做好预防和处理选举违法问题的具体工作;(15)组织选民投票选举,按程序及要求做好选票发放、开票、计票等工作;(16)根据选举委员会决定,视情组织选民进行重新投票、再次投票或者另行选举;(17)举行投票选举揭晓仪式,向选民公布计票结果;(18)上报选举结果,按要求公布当选代表名单;(19)按阶段小结和统计选举情况及时上报选举委员会,做好文件资料归档工作。选区工作组还应及时办理选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选举工作结束后,选区工作组即行撤销。

5.各方协同参与。选民直接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广泛性、普遍性、时间性强,情况错综复杂,各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或负责地参加选举委员会工作。

各相关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党委组织、统战等工作部门和各人民团体做好代表候选人推荐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还应负责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党委宣传部门会同选举委员会制定选举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新闻文化单位进行选举的宣传报道和选民教育;纪检监察机关负责调查处理选举中的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和选举工作中出现的违纪及失职、渎职等行为,协助审查代表候选人资格;公安部门、司法机关协助选举委员会确认选民资格、审查代表候选人资格和处理公民对于选民资格不同意见的申诉及对破坏选举行为的检举、控告,公安部门还应搞好安全保卫;政府财政部门应及早安排专项资金,保障选举工作经费支出;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部门应及时提供辖区内各少数民族、归侨等人员情况,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和归侨的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政府司法、民政等部门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提供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可供代表选举借鉴的经验;党委直属机关工委,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大系统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机关直属各选区的选举工作;选区内各单位协助选区组织选民参加选举活动,按阶段做好应由本单位负责的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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