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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法治建设执法规范会议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立足点,是依法治国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方针。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环节。这是维护法律权威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也需要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立足点,是依法治国必不可少的环节。因此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基本方针。

官员问责:政治文明进步的标志。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全国各地陆续出台了各种各样的 “行政问责制暂行办法”“行政过错追究暂行办法”等。2009年4月中,中央又批准实施了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 “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作了严格规范。以 《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标志,由 “权力问责”为主向以 “制度问责”为主转变的态势已基本形成。

有法可依,要求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使一切国家机关、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里的活动有章可循。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前提,也是守法、执法的依据。

有法必依,要求一切国家机关、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必须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固然需要立法,需要有健全的执法机构认真执法,但更需要进行普法教育,以增强全体人民的法律意识,做到自觉地依法办事。

执法必严,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国家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树立法律的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决不能徇情枉法,放纵犯罪。这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环节。

违法必究,要求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对一切犯罪行为,不管是什么人 (包括执法犯法者),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个人和组织有超越法律之外的特权。这是维护法律权威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保障。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四个方面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共同构成我国健全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内容。这一基本内容的进一步完善和统一,是我们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的保障。

任何一个国家的民主和法制都是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也需要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我国现阶段,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继续推进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设 “法治中国”的目标和任务,强调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三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四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五是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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