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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体系建设

时间:2022-02-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自治区防灾减灾办公室还应主动向当地人大和政府汇报情况,听取人大和政府及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争取支持,自觉接受当地人大和政府的监督。
执法体系建设_宁夏自然灾害防灾

二、执法体系建设

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查处严惩各种违法行为,依法管理防灾减灾工作,用法律和法规保障减灾系统工程的实施,是法制体系工作的重点。

1.队伍建设

应考虑从防灾减灾各相关部门的执法人员中抽调人员组成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有关防灾减灾的综合执法工作,并由防灾减灾办公室对这些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强化技能,逐步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实现对全区自然灾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跟踪管理,及时查处违法案件。通过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执法机构,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懂业务、懂法律、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防灾减灾执法队伍,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高防灾减灾的执法水平。

2.执法检查与执法监督

建立防灾减灾行政执法动态执法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各级人大、政府对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调研活动,抓住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重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坚持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保障防灾减灾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

切实加强对防灾减灾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建立有效的防灾减灾行政执法的双重内部监督机制,行政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接受自治区防灾减灾办公室的监督,另一方面要接受本部门法规管理机构的监督,以杜绝其滥用权力。自治区防灾减灾办公室还应主动向当地人大和政府汇报情况,听取人大和政府及政府法制部门的意见,争取支持,自觉接受当地人大和政府的监督。要加强群众监督,防灾减灾办公室要将防灾减灾执法活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建立社会投诉制度、政务公开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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